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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沈云的心思(1 / 1)

沈云一等就是半个多时辰,看看日头都快过辰时了,包大诚尚未返回。

心中暗暗摇头,估计是官宦人家规矩大,说不定包大诚还没见着夫人呢。

出于对先父的尊重,沈云并没用神识去窥查那封书信,不过信的内容估计也是父亲拜托这位义兄,照顾自己。

“等见了包伯父,再寻个借口离去吧。”先父的遗命固然要遵循,但沈云自有主张,并不打算久留。

又过了一会,才听得包大诚小碎的脚步声传来,不由得微微一笑。

包大诚一路小跑来至门口,都有点气喘吁吁了,见沈云气定神闲安然端坐,毫无半点不耐之色,心中暗暗称奇,忙满脸堆笑迎上前去。

“见过沈公子,夫人请你去客房稍作休息,等老爷下朝回府,再作相见。”包大诚心中其实颇奇怪夫人的态度,但不敢失礼。

沈云闻言双眉微扬,站起身来,朝包大诚从容一笑:“好吧,那就麻烦大叔了。”

“不敢!不敢!沈公子请随小人来。”

沈云随着包大诚迈入角门,里面十分好景致。

宽敞的广场四周,扇形四角绿地上各种了一棵老桂,正散发出阵阵清香。

穿过广场,进入一处园林,踏足碎石小道,只见一旁的鱼池中央,锦鲤正躲在假山石的阴凉处游弋。

又进入一处花园回廊,处处摆放着花卉盆栽,蔷薇、芙蓉、菊花等等,许多叫不出来名字的鲜花,五颜六色,开的正艳。

隐约可见四处人影憧憧,仆役、老妈子们各司其职忙碌不休。

穿过几道回廊,又越过好几重院门。

一路之上,不知道见识到多少种奇花异草,更不清楚碰到多少丫头仆役。就连沈云自诩过目不忘的本事,都不大记得清路。

两人不紧不慢,最后来至一处非常宽敞的院落门口。

“公子请看,这几栋都是客房。”包大诚指着园中三栋精致的小楼,笑着问道,“不知沈公子想住哪间?”

沈云抬头一看,只见那几处阁楼,建造风格迥异,然而和小院结合,却形成一个十分完美的整体,然而他还真没什么好选的。

“公子你看,中间那套就不错,正好朝阳。”包大诚见对方观望不答,便笑着推荐。

沈云并不是太在意,于是点头同意了。

虽然只是一座小小的客房阁楼,但书房、卧室、客厅一应俱全,古色古香的家具典雅高贵,一尘不染。

两名使唤丫头,又端来茶水点心。

包大诚对门口两丫环交代了几句,就来到沈云跟前。

“沈公子,请稍作休憩。我家老爷一般会在午时下朝,公子有什么事,直接吩咐那两丫头即可。”说着指了指门外。

“好的,多谢大叔!”沈云忙起身致谢。

包大诚连称不敢,这才离去。

这边人刚出门,雪灵就窜了出来。“啾啾”声中,白影一闪,蹦至桌上,快速捧起一块红白相间的点心。

要不是沈云一直不许,她怕是早就出来了,如今闻到点心香味,哪还忍得住。

门口两丫环吃了一惊,探头探脑的打量一眼,就强忍住好奇心不管不顾了。

“你哦,可别吓到人。”沈云一翻白眼,无奈摇头。

只见桌上紫琉璃盆中的芙蓉糕点,做工精美,异香扑鼻,于是抓起一块,咬了一口,果然入口即化,香糯可口。

这还是沈云第一次来到大富之家,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惊叹不已。

自从遇到石瑾,得知自己是修仙者以来,那些所谓的武林高手,就变的什么都不是了。这是凡人与修仙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所以后来与别人打交道更是没了心里落差,因为普通人在他眼里终究只是凡人。

但是今天的见闻却让他长了见识,原来富贵人家是这样生活的。花园一般的宅邸,奢华的阁楼,精美的糕点,数不清的丫头仆役……

沈云虽说看上去个子较高,心智也十分成熟,但毕竟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年。

此时,他正托着下巴坐在桌前,愣愣的看着门外的阳光洒入阁楼,棕色的花梨木地板光亮照人,但他的眼神却有点迷茫。

“其实做个富贵闲人,或者成为绝代高手也不错!”

成为富人并不难,比如施展“隐身术”去偷,小时候就做过扒手,干这个没任何心理负担;或者化身为武林高手,一亮相,恐怕连皇帝都会抢着招揽自己吧?

常年累月的苦修,一旦突破不了灵澜境,到头来终是一场空;何况修仙的世界残酷激烈,随时都有殒命的危险。

要这样,还真不如趁早停手,享受富贵人生?

“啾啾啾。”

“咳,想多了。”见雪灵疑惑的盯着自己,沈云嘿嘿干笑一声,尴尬的挠挠头。

可惜那晚并没找到先祖的衣钵,村子就那么点大,神识找了一圈没发现就只能放弃,想来先祖可能在外面另有潜修之地,只得作罢。

这传闻中有仙人的名山,要去哪找呢?

可叹,上次遇到修仙势力的修士,却是在那样的情况下。

自怨自艾一会,又纠结起来:“到底是成为富人平安一生呢?还是去探寻修仙势力,提升实力提升寿元呢?”

一旦突破灵澜境,数百年的寿元让人向往;但无惊无险、富贵平安一生显然也有很大的吸引力。

一片云朵飘过,外面的天空微微一暗又重新一亮。

“还是见过伯父之后,再说吧。”沈云叹息一声,站了起来,步出阁楼。

院落之中,各式鲜花在阳光下更显娇艳,花香袭人,远处传来一阵明珠落盘般的琴音。

两名娇俏的丫头躬身行礼,沈云挥了挥手,转回大厅小坐。

等到午时,包正初尚未下朝,只有几名丫环送来午餐,四菜一汤,看似简洁,又不失精美,而且口味独特,远胜酒楼美食。

见雪灵蹦上桌子,和沈云共进午餐,丫环们个个眼露惊异之色,但无人多嘴。

候着吃完,她们才施礼收拾离去。

“贵人家里么,就是规矩、礼节多。”沈云嘀嘀咕咕,渐渐不耐烦这样的繁文缛节。

下午等到未时。

外面响起了轻碎的脚步声。

沈云抬头一看,只见一名不到二十,容貌俏丽的丫环,快步走入院中。

“沈公子,”丫头走至近前,福了一福,面露微笑,“老爷下朝了,请你过去相见。”

沈云起身应了,笑道:“烦请引路。”

说着又招呼雪灵进袖兜,奈何她装疯卖傻,就是不肯进去,只得由她跟在自己身侧。

大堂之中,熏香缭绕。

包正初与包夫人一左一右,端坐于古色古香的紫檀木大椅之上,桌上香茗热气腾腾,三名丫环侍奉左右。

包正初满脸喜色紧盯门外,刚下朝没多久,就听到这个好消息,当即抚掌称幸。

义弟那封信,大致是说自己身患绝症,命不久矣,希望义兄念在当年情分,帮其照顾独子,叫其不挨冻受饿即可。

语气卑微,见之令人心下戚戚。

包正初暗暗拿定主意,要好好照顾沈云,让其封妻萌子,光宗耀祖,以报当年之恩。

包夫人早看了那信,见其中只字未提当年指腹为婚之事,心下稍安。也正因为此,才留待丈夫回来打算。

只要丈夫不主动提出来,那事就没人知道,自然不存在悔婚一说。

在大宁国,男方悔婚可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对声誉没有任何影响;女方就不同了,无论哪一方提出来的悔婚,都十分影响女方的声誉。

所以包夫人认为,当初婚约一事,谁都不提对谁都好。

怕就怕那义弟曾和沈云提及此事,并且拿来信物提亲,就很难有转圜余地了。

在包夫人想来,这沈云六岁逃荒出去,在外漂泊七八年,也不知如何过活。如今这个十四岁的邋遢小子,必定黝黑瘦弱,一副战战兢兢的小家子模样。

让夫君见见,自然就绝了联姻之心。

根本没想到这沈云面容丰朗,步履从容,如同漫步在自家后花园一般,闲庭信步至门口,脚下还跟着一只小猫般大小的动物,毛色雪白铮亮,不染轻尘。

小家伙更是昂步挺胸,旁若无人。

“小侄沈云,拜见伯父、伯母!”沈云见主座上端坐一中年男子,身穿紫色锦绸员外服,面色红润,一缕长髯,估计就是父亲的义兄,于是大礼参拜。

“哈哈哈!贤侄不必多礼!”包正初双眼一亮,离座上前,扶起沈云,仔细端详一番,果见眉眼之间有一些义弟夫妻的影子,顿时笑颜逐开。

连忙叫坐,上茶。

包夫人蓦然惊醒,这与想象中差别太大,心中十分惊异,呆呆的把眼瞅向花梨木地板上的雪灵,亮茶色的地板上洁白的身影尤其醒目。

沈云见包氏夫妇都眼露奇色,看向雪灵,忙笑着解释道:“伯父、伯母勿怪,这是小侄养的小狐狸,唤作雪灵。”

正想叫雪灵呢,小狐狸天生活脱,刚在屋里转了转,大概觉得没意思,蹦蹦跳跳的又出去门外耍子去了,沈云只得作罢。

“哈哈,苍天保佑啊,贤侄如今长大成人,变得知书达理喽。”包正初见此,也不在意,哈哈一笑道,“不知贤侄当年离乡之后,在何处谋生?”

“是这样的……”沈云早就打好腹稿,于是便详细的从当初离开家乡,半路上爷爷辞世说起,但只说,到了嘉源城,被一家药铺收为药童长工。

因为需要抓药,耳闻目睹所以识得几个字,仅够抓抓药、读读书信,知书达理实在不敢当云云。

后因思念家乡,辞了东家,返回故乡,在家乡见到伯父手书,更是见先父有书信一封需转交伯父,所以特来送信。

包正初不疑有他,连连点头,嘴里不停念叨:“苍天有眼、苍天有眼!没叫我这可怜的义弟独子,受苦受累。”

“不知贤侄,可曾带来信物?”包正初喜不自禁,如此这般一问。

沈云点头应了,从怀里取出那枚印章。

包正初拿起印章,心中波澜起伏,忆起当年之情,眼眶泛红,黯然神伤。

包夫人本见沈云绝口不提婚约之事,窃窃暗喜,忽闻夫君提起信物之事,心中瞬间焦躁起来。

此时,又见夫君捧着印章双目含泪,担心再提婚约往事,急忙满脸堆笑开口道:“贤侄远来辛苦,想必十分疲惫,不若早点回去歇息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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