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你的看看啊。”林初抱着她的娃娃催促道。
燕北城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将布包打开。
里面是一个红色的绒布盒子,打开来,是一枚戒指,很简单的一个戒指圈,什么装饰都没有。
燕北城把戒指拿下来,说道:“这是我当时把零花钱都攒下来买的。当时我父亲去世,母……亲又提了一次订婚的事情。我发了好大一通火,也因为爷爷奶奶的支持,依旧没能成功。当时我就想着,我要自己去找我喜欢的姑娘。我的婚事,容不得别人指手画脚,告诉我我该娶谁,不该娶谁。谁也别想支配我的人生,以为能够控制我来达到一些目的。当时,我鬼使神差的就想到了你。”
“明明你还只是个丫头片子,但你的脸偏偏就那么突然出现在我脑中。也许是因为,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是我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什么糟心事儿都不会想,只是单纯的快乐。因为我母亲让我糟心了,我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你,让自己快乐起来。”
燕北城笑意暖暖,“只是那时候你那么小,连我都觉得不可思议,对你不可能有那种情感。而且我们将来会怎么样,能不能一直这样有缘分,谁也说不准。我们各自都有自己的道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分开,不知道会不会一直维持联系。可能过几年,境遇变故,我们会成为陌生人,相忘天涯。”
“所以当时你说要埋宝贝,等我们长大后挖出来。我就把我攒下的所有零花钱都拿了出来,去了一家珠宝店。然而那时候,我的零花钱并不多,总共也只能买到这枚最便宜的戒指。我想着,等我们长大,如果我没变,你没变,我们有缘能够一起把宝贝挖出来,那是天意都让你成为我的小女友,我就把戒指送你。”
“我想现在,就是物归原主的时候。”燕北城捏着戒指说道。
“所以,这戒指一直就是给我准备的?你埋在这里,如果没有找到我,你也不会挖出来,这枚戒指就一直埋在老槐树下,不会再送给别人?”林初垂眼看着燕北城指尖的戒指。
这戒指很简单,18年前的款式,比现在差远了,就连上面的花纹切割面在如今开来都算不上好看,不是什么复杂的工艺。
可林初就觉得好看,比现在什么昂贵的戒指都好看。
这是当初燕北城花光了他所有的钱才买来的戒指,是最值钱的。现在什么戒指都比不上这一枚。
林初想,就算以后结婚,她也要把这枚戒指当作结婚戒指来戴。
不过这话,她没好意思现在就跟燕北城说出来,怕被他笑话。
好像自己等不及要嫁给他似的。
燕北城轻笑,低醇如玉的嗓音在夜色中格外的撩人,“对,一直都是你的,即使隔了许多年,这枚戒指终究还是你的。”
所以说,从来都没有什么未婚妻,如果真要说,也只有她,勉强可以算是被他提早订下的小未婚妻。
甚至他自己都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天,重新找到了当初那个小姑娘,带着她一起来把东西都挖出来,那些他当时以为可能不会再有机会挖出来的东西。
燕北城轻执着林初的手,将戒指套进她左手的中指。
细白纤长的手指特别好看,银白的戒指在她白皙的手指上显得优雅细致,很精致的样子。
看着当初的小姑娘,如今戴上了这枚当初本就是为她买的戒指,仿佛自己把她套牢了,燕北城一颗心说不出的激动,好像终于把一件大事儿做成了的感觉。
执着她的手,在她带着戒指的指节上轻吻。
林初以为这就是他当年埋下的全部了,正想站起来,却见燕北城又把戒指盒里面的垫子拿了出来,用手机背面的灯光一照,才发现垫子底下还夹了一张纸。
纸片折了四折,好在虽然这些年风吹雨淋,但是有铁盒子护着,又有一层布包,布包之内,纸片又藏在了戒指盒的垫子底下,这么多层保护,现在竟也完好无损。
燕北城把戒指盒递给她,让她自己把纸片拿出来。
林初狐疑的捏出纸片,展开来看,上面写了两个字:姬言。
字写的很好看,看得出是从小练字,字间有风骨,是燕北城的风格。只是因为那时候年龄尚轻,只隐隐露出了些许的风格,还有些露锋芒,不如现在这样稳重劲透,字如人一般的沉敛。
“八大家族的人,都有一个表字的事情,外界不少都知道。燕家是原本燕国王室的后代,本姓姬,当初燕国王室出逃,隐姓埋名,没敢用本姓,就把本姓藏在了字里。这是我的字,只告诉我的妻子。”燕北城低声说,月光下的笑容清润干净,一双黑眸也仿佛蒙上了一层柔和的月光。
林初还想说,你这又不是求婚,却偏偏说的这么暧昧。说只告诉自己的妻子,却又把字告诉了自己。
到底要怎么样,不如给句痛快话啊!
但嘴角还是忍不住的拉扯着上扬,眼瞧着控制不住,便干脆光明正大的笑了起来,将纸片合上,小心的收进了衣兜里,觉得纸片很烫。
燕北城看着她的动作,笑问:“冷吗?”
林初摇摇头,便听他说:“那就再坐会儿?”
林初点头,见燕北城已经坐在了地上,也没垫东西,被靠着老槐树,很是惬意的模样。
地上有些凉,林初收了收外套正打算坐的时候,却被燕北城捞起,坐在了他的腿上,后背倚着他的胸膛。
“地上凉,我给你当垫子。”
燕北城怕她冷,敞开了大衣的衣襟,将她裹了进来,抱得紧紧地。
“那张照片,我们好像就是在这里拍的。”燕北城凑到她的耳边,垂眸看着她莹润的耳垂慢慢变红,忍不住在她耳根上吻了一下。
林初轻声“嗯”了一下。
谁能想到呢?
当时跟燕北城这样照相的时候,两人都很单纯,并没有什么别的心思。她还小,不懂得男女之间的喜欢。燕北城更不会对一个小丫头产生什么心思。两人之间在照片里的感觉,就像兄妹一样。
那时候两人的年龄差距显得大,可现在却没了这种感觉。
燕北城垂眼,看着林初。当初在他怀里,浑身还透着奶味儿的小丫头片子,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
甚至,还被他处心积虑,坑蒙拐骗的给拐到了床上,拐回了家里,成了他的女朋友,他想要与之结婚的女人。
这放在15岁时,是想也想不到的事情。
哪能想到,那时候的小奶娃儿,此时却会被他紧紧地箍在怀里,亲着弄着,做尽亲密的事情。
林初看到他打开了相机,调出夜景模式,头顶燕北城醇哑的嗓音擦着她的额头响起,“当时照片里,我们就是这样的姿势,现在再来照一张?”
他的嗓音在这寒夜里,越发像是醇酒,烘的她从头暖到脚。
林初点头,燕北城便伸直了胳膊举着手机,即使夜里漆黑,在夜景模式下倒也把两人都显示的清清楚楚的。
他调了定时拍摄,三秒过后,便响了几下快门,拍了几张照片。
燕北城收回手,抱着林初一起选了最好看的一张存起来。
“当年的小姑娘,现在长大了。”燕北城看着照片,突然温润出声。
林初看着照片儿有些出神,听到燕北城的话,脸倏地红了。
挺正常的话,但她听出了他语气里的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