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天问:“青葱,云仙有没有说,从哪里着手寻找魔器碎片?”
“云仙说,一旦有了线索,他就会派重明鸟来通知我。”
“重明鸟?”屠天眸光一转,“同角端一样,也是上古神兽的后裔?似乎已经很久没出现在世人面前过了。”
苍郁瞪大杏眼惊道:“屠天,你怎么连这都知道?那你晓不晓得,重明鸟生平不吃食物,只饮琼浆玉液?”
屠天挑了挑眉,一脸轻松点了点头。
满以为这个问题能难住他,然而没有,苍郁一脸崇拜且好学地说:“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是不是因为能掐会算?怎么算的教教我?”
屠天望着她清亮的眸子暗想,我活得久,自然懂得多,但可惜我最想知道的那个问题,却没有答案。他笑笑道:“什么能掐会算?牛鼻子老道才摆弄那些呢。刚刚不是你告诉我了么?”
苍郁一头黑线嘟囔道:“哦,这么回事。”
没成想,说曹操曹操到,一阵熟悉而久违了的拍打翅膀的声音响起,那条布满赤金羽毛的长尾,自上空悠然而过,在空中划出线条优美又令人回味无穷的弧线。
“它终于来了!”
一直盼望的,忽然出现在眼前,苍郁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变调。不光是因为任务来了,还因为在她眼里,重明鸟是云仙派来的使者,见到它就如同收获了云仙的消息;见到它就知道,云仙依然与自己同在,因此分外亲切。
百合门中点砂那至关重要的一席话,一下就解开了她心头的死疙瘩,澄清了对云仙的误会,之后反而更变本加厉地思念他了,真要命!
思念有时很痛,有时却又能止痛。弥漫到每根神经末梢,像强心剂一样让人充满了力量!
一旁默不作声的角端,此刻看重明鸟看得两眼发直,它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令人怦然心动的生物!角端心中第一次生起一种,不想说话、不想动、只想要一直看着对方的欲望,欣赏她的一举一动就是一种享受。而这种感情,与对主人的感情是不同的。它觉得自己可以这样望着它一整日,保管不会厌倦。
可人家重明鸟,看都没顾上看它一眼,在上空以固定的距离绕着苍郁飞了半天,死活就是不下来,也不做任何有意义的动作,这是为何呢?
苍郁仰着脖焦急地盼了半天,忽然想起,对了,它该不会也怕“白斗”吧?于是看似不经意地撩了撩袖子,朝它的后背一挥胳臂......
这下,重明鸟果然放松多了,飞来与苍郁亲近了片刻,然后再次入空。四只瞳孔有节奏地明暗交替闪烁,翅膀与爪子舞动得游刃有余,就像一个个活得象形文字。
“屠天,那重明鸟动作的涵义,你可知道?”
“这个我倒是不知。”
苍郁得意地说:“这还差不多,总算有你不知道而我知道的啦。”
云仙嘱咐过她,破解重明鸟所讯息的方法不要外传,因此,苍郁一边暗暗记下重明鸟传递的消息,一遍翻译给屠天听:“青龙国......永寂塔......屠天,它让我离开这里,去青龙国找永寂塔,你可知道这个地方么?”
永寂塔?
屠天耳边一阵轰鸣,仿佛谁往记忆的深湖里丢了块大石头,巨大的声响之后,激起千层浪。
——永寂塔,正是他与玲珑初相识的地方!最近频繁记起玲珑,难道真的即将与转世的她再度相遇?丫头啊丫头,你到底是不是玲珑?
屠天嘴上却轻松地说:“当然知道,放心,我带你去。”
对女人说话时,屠天始终保持着绅士风度和无比的耐心,不论对方的年纪和地位。这大概也是女人们纷纷为他倾倒的原因之一。曾经有过一位老奶奶,只因屠天对她讲话时,完全不像对一个一脸褶子的老妪讲话,而像是对女神一般。这老奶奶呀,喜欢屠天喜欢得不行,差点儿就拉回家去当亲孙儿了!
“太好了,屠天,你简直就是张活地图!不过,稍等我一下好么?我去弄点水洗把脸。”
“没问题!”
女人嘛,再怎么倒饬都是应该的,更何况丫头都没花过什么时间打理自己。她是如此天生丽质,若再稍微修饰一下,绝对美艳不可方物。不过,美艳倒不是她的风格,她更应当是......饶是对女人相当有经验的屠天,一时也想不出该如何形容她。丫头是独一无二的。
重明鸟既是云仙的代言人,苍郁又以万分恭敬的口吻对重明鸟说:“可否请你也等我一下,谢谢。”
重明鸟愉快地转了个圈,长尾在空中舞出一朵金红相间的花来。
角端看得呆了。
苍郁提起裙裾蹦蹦跳跳跑了几步,一条潺潺溪流在碎石中高流低过,清澈见底。几尾灰白纹路的小鱼苗聚在一处,原本仿佛在开会碰头,有个风吹草动,就灵动地摆尾散开,踪影全无。
此景突然令苍郁想起,从前上班时,每当大家聚众聊天,只要那个厉害的主管高跟鞋声老远一响,众人立马作鸟兽散,飞奔回自己的座位,确保安全后相识一笑。
这些来自现代社会的所剩不多的记忆,寄居在一个古人身上,真是说不出的滑稽和无奈,也算是一种珍贵的财富吧。
“青葱,你笑什么?”
“我在笑这些鱼。胆小鬼,我又不抓它们,急着跑什么呀!”
话音刚落,忽地想起,自己人还没到,鱼已经跑了,想必又是白斗的气场太强,连小小的鱼苗也不放过。算了,小鱼儿,我只打扰你们一小会儿,不好意思啦。
将袖子挽了挽,撩起一捧清水来拂在脸上,小溪的水,清凉醒人,还带着天然的甘甜。被这样的水浸润过的脸颊,白里透红,娇艳欲滴。长久未见阳光的小臂,此刻完**露出来,如莲藕般滑嫩,让旁边的男子看了一阵心池荡漾。好久没有心动过了。
屠天不光在看她的玉臂,也正打量着臂上露出的那颗,被细红绳拴着的半透明小石头。
细看苍郁从头到脚,除此之外全身再无一件饰品,青衫布裙,笑容明媚,酒窝醉人,浑然一块天然美玉无雕琢,顽皮、清雅,不可亵渎。
从前的玲珑,却格外钟爱珍珠。耳垂、鬓角,几粒浑圆的珠子,将跳脱的她平衡得恰到好处。
苍郁与玲珑,真是各有各的可爱,虽身在两界,却同有一副好心肠。
不过可爱归可爱,那块石头......爹爹魔无上的话在耳边响起——“天儿,逆天行再次浮出水面,这次,我要你把它给我带回来。魔器一共只有四块,我要仙界一块也得不到。”
“爹,若咱们拿到了全部四块逆天行,然后你打算如何呢?”
“当然是立刻激活它。”
“然后呢?”
“然后,就可以让仙界那帮家伙统统去地狱受罪,而所有忠于我的灵魂,永生永世尽享世间的一切。”
“听起来好像不怎么样。”
“你说什么?屠天儿,你到底算哪边儿的?怎么胳臂肘净往外拐?”
魔无上是屠天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虽然他们既不住在一起,也不常见面,甚至很少聊天、不推心置腹,但亲情这东西,血浓于水,重于泰山,解释不清的。
要说长这么大,亲爹待他还是不错的。小时候,魔无上也像个普通凡间的父亲那样,把儿子举在肩膀上四处溜达,有时带他腾云驾雾,带他海底遨游看大海龟,甚至陪他在岸边挖沙子、上树抓知了。只是,在屠天三四岁时就给他用筷子沾酒喝,弄得这娃对酒一发不可收拾。就这一点离谱了些哈。
屠天本人对“逆天行”本来毫无兴趣。善恶轮回打破了又如何?就算是天下大乱,他还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那个他。不过想想,玲珑的死是因为救人,那么遵循因果,新的一世她应该有个好归宿,许许多多像她一样的人都应该有好归宿。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支持仙界的。
但是,他爹很少让他办事,一旦派给他了,屠天从不说个“不”字。正因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让他们之间没产生过什么大矛盾。
当然了,魔无上目前尚未派儿子去干杀人放火这样的勾当,虽然屠天早有耳闻,但他爹毕竟没当着他的面,做太过残忍之事——那些让下属去执行就行了。屠天既当他是爹,也当他是上司。既然头儿发话了,就先帮着找逆天行吧。
于是屠天装作若无其事地问苍郁:“青葱,你腕上戴的石头,有何讲究么?”
“这个?”苍郁抬起手腕晃了晃,“是朱鹮公主送给我的......遗物......”
原本还不错的心情,在说出这两个字后,瞬间笼上了阴霾,眼圈也红了。
屠天看着她原本如花般娇嫩的脸,立时就枯萎了,不断自责。本来盘算着要如何将那石头弄到手,心一软,这念头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
既是友人的遗物,怎好夺过来呢?唉,待日后从长计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