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意外(1 / 1)

<>接客很容易,想再出来就很难。.|

即便是步云菲给了大家自赎自身的机会。

因为,很多人不走,其实并不是因为走不了——以前吧,大家都找借口,说是被逼的,如果有机会一定逃出去。

可当步云菲真正给了大家机会,大家在刚开始兴奋完之后,渐渐竟不热心赎身了。因为她们自己不愿意出去了。

一旦接客,就会直面很多人性黑暗的东西。你会发现白日里人模狗样的男子,晚上很可能都会抛弃家中贤妻来青楼寻欢。你也会发现白日里在人前高谈阔论衣冠楚楚的男子,晚上很可能在青楼的客房里下无比!甚至,你可能会发现,一些看着温文尔雅的男子,在做某些事的时候,竟有奇怪的恶趣味……让人恶心。

总之,你会发现很多男人在人前人后白天黑夜,是不同的面孔!

其实,即便是白天晚上,很多男子在人前的形象也未必相差特别大。但,在青楼女子面前,他们是脱去了所有面具伪装的,因为在他们心里,ji女就是安慰自己身体的某种工具,下贱无比!而且,ji女职业天生的受虐性,也更能引导出男人们在人后的阴暗面。

所以,青楼女子对于人性,更为透彻。

她们比任何人都明白:除了钱,还真没什么是可以依靠的。

作为青楼女子,不是家境贫寒,就是家里遭难,出去后也没什么指靠。男人更是靠不住!

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终究,还是要看自己口袋里的钱。

既如此,还不在青楼多待几年,多攒点傍身的钱。将来老了多一点能自由一点、也体面一点。

所以,自从入了风尘,朱歌也渐渐不想离开。

当然,不离开,也因为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或许,每个月的那一天,对自己的吸引力,犹大于在这芳菲楼赚的银两。

当然,同样渐渐不想离开的,还有恋瑾年。

原本,恋瑾年是想找一个人来取代自己的,甚至也已经跟老板步云菲表达了这个想法。

但是,该死的老板从那次大病一场后,突然跟变了个人一样,天天大放厥词,宣扬什么同性之爱!

恋瑾年觉得自己才不是随便别人说两句就跟着混乱的人,但是也架不住那坑爹老板天天在耳边洗脑啊!

尤其,在后来朱歌出现后,她竟渐渐懂了老板所说的女女之恋的美好……

擦!作孽哦!自己一个性向正到不能再正的人,居然就这样对女人产生了兴趣!

不过……唔,那什么,其实,喜欢女人似乎也挺不错的呢。

起码,每个月跟朱歌的那天晚上,其美妙程度远超过任何一天!

可以说,朱歌给了她一份几乎可媲美神仙生活的日子……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那只百灵鸟儿一直对自己态度不好,似乎还在记旧仇?总是一副恨自己恨得牙痒痒的样子。可是,两人床笫之间却是极为和谐的——那百灵鸟儿不止身体迁就,就连叫起来,也毫不吝啬。

这就是所谓的口嫌体正直吧。

所以恋瑾年从来不担心朱歌真的会讨厌自己。

——在风尘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如果连对方在床笫之间的身体语言都读不出来,那也是白活了。

所以,她笃信,这辈子永远会跟朱歌就这么相依相伴下去,而且最后肯定会是爱人。

青楼女子,对于情爱之事的走向,大都心如明镜。

直到有一天,她再也自信不起来。

平生第一次,对自己男女通吃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是的,是男女通吃。那个该死的步老板,在宣扬了一通女女之恋的好处后,居然开始偷偷接女客了!坑爹的是,居然不是找男倌儿来接女客,而是依然用楼里的姑娘们接女客!!!这就尴尬了。。。虽然这生意是偷偷进行,一开始完全没人,即便是到现在,来这里女票姑娘的女客人也才小猫三两只,但是,每一个都是冲着她恋瑾年来的!对于此,恋瑾年还很是在朱歌面前得意了一阵。)

恋瑾年不是一个不自信的人。体会了朱歌在床上的表现后,她就对两人将来的发展方向比较有把握了。如果说还有谁能抢走朱歌,她一定不信。

但有一个人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昔日朱歌的丈夫。

原本,他们决绝后两人不会再有平行线。但是,坑爹的是那个男人在卖了老婆后居然知耻后勇,奋发图强,把官做到了京城!

并且,一跃成为皇帝最信任的人,随空伴驾,风光无两!

而朱歌,居然再度跟那人见了面……并且,还旧情复燃。

“那人那样对你,你为何还要跟他在一起?!”终于,恋瑾年质问朱歌。

朱歌淡淡一笑:“如今,境地不同。论身份,他已经是一手遮天的京官。论情意,我现在是他心头的朱砂痣。”

“朱砂痣?我呸!那种朝三暮四的男人,哪里有什么心口?又长得出什么朱砂痣?!”在人前可以温柔得掐出水的花魁,在人后依然会有脾气。并且,因为事涉朱歌,她脾气还不小。

朱歌显然对她的愤怒喜闻乐见:“你嫉妒我。”

“呸,我会嫉妒你?!你有什么好嫉妒的!”在朱歌面前,恋瑾年可不需要维持什么形象。

朱歌噘嘴:“你嫉妒我的客人官大呗。他现在可早不是以前的官位,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比你这辈子接的任何一个客人都位高权重。”

恋瑾年气得鼻子一歪:“我说朱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世俗了?”

“呵呵。”

聊天止于呵呵。

所以,恋瑾年只能继续气歪鼻子出去。

蠢女人!

蠢女人!

很多女人在爱情上都会遇到人渣,就像路边偶尔会有水坑一样……

顶顶聪明的女子可以直接绕过去。

长了点心的女子就算踩进去了,也能及早抽足。

谁知这朱歌居然是最最蠢的,明明抽足离开了,却又回去踩泥巴水玩。

好玩?!

恋瑾年气得心塞,跑去找步云菲:“老板,你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让小歌再接触那个烂男人?!”

“烂男人?”步云菲正在写字,刚好写完一列,认真端详,“唔,我们芳菲楼的客人有几个不烂的?”

“……”恋瑾年无语。的确,不烂的男人哪里会来这里?!

步云菲蘸墨继续写:“所以呀,客人嘛,给钱就行,没什么烂不烂的。朱歌现在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风尘女子,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

“……”恋瑾年说不出话,却气得涨红了脸。

步云菲很少见自家花魁这样。这才微笑收笔:“怎么?有想法?”

此刻毕竟不是在朱歌面前,虽然有短暂的失控,恋瑾年终究也很快敛回心神,没有对老板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是道:“请老板给我介绍个更尊贵的客人吧。比那个人要更加尊贵。”

步云菲不置可否:“为什么?你想跟朱歌比赛?”

“不错。都说我们芳菲楼是双花魁。但谁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我跟她,总有一个要份量更重些。不谦虚的说,以前都是我略占上风。如今,也不想输了去。”既然老板已经帮她想好了原因,恋瑾年便直接把这当了借口。

谁知,步云菲似笑非笑:“其实,一山也并非不容二虎。”

恋瑾年一愣,望了回去。

只见步云菲的笑意彻底绽开,而笔墨也稳稳落在宣纸上:“只要是一公一母就行。当然,如果是两只有断袖倾向的母老虎,也是可以的。”

“……”恋瑾年不想再说话。

显然,对于她们的一切,作为老板的恋瑾年,是完全知情的。

“我不管,反正你给我安排个更尊贵的客人。”算了讲道理讲不过,还是撒娇吧。

“比那人更尊贵的客人我自然是有。不过,你未必能接住。”

“呵,这天下还有我接不住的男人?”恋瑾年几乎是嗤之以鼻。

“有。全天下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的那个男人。”

全天下的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

恋瑾年心中一动,随即动容。

步云菲的笑意更深,透着某种看不穿的意味:“所以,你有信心能留住这个客人么?”

留当今皇帝的于青楼?

这样的事情,似乎只有传说中的青楼传奇李师师做到过!

有信心么?

即便知道是老板的激将法,恋瑾年也依然忍不住回答:“有。”

不是因为入了激将圈套,而是因为——如今,这个男人,的确远高于朱歌的那个渣男!而且,是再也无人能赶超的至尊!

她要把那个天下最至尊的男人玩弄于股掌,向朱歌证明:男人,不是她要不到,而是她不想要!只要她愿意,任何男人都会匍匐在她脚底!

她要让朱歌明白:自己是抛弃了全天下的男人跟她在一起,是真心实意。

所以,那个渣男,有什么资格跟自己比?还不一边玩儿蛋去!

就这样,朱歌和恋瑾年分别接待了两个客人,让这整个故事如最初般进行——朱歌与那渣男并不是再续前缘,而是因为那人如今已经是皇帝最信任的近臣,所以让他给皇帝吹耳边风,以让皇帝不去玉为骨,而是来芳菲楼。

一如,故事的开头那样。

那渣男推荐皇帝来芳菲楼而不是玉为骨,恋瑾年再使出手段留住年轻皇帝!

原本,一切都如步云菲所料——男主皇帝将被完全隔绝在萧冷玉的生活之外,再不会打扰步云菲和萧冷玉的生活。

但,意外总是会发生。

作者有话要说:蝶恋舞和朱歌两个花魁相爱相杀的故事,在128章的番外中。

另外:本文近期完结。请关注我的预存稿百合新文。目前它叫《下一本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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