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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逃跑吧!魔王大人(1 / 1)

“刚才那是什么级别的压迫感,感觉被上古魔龙凝视,总算,总算那个比死去的死鬼父王给我的压力都要强烈的家伙走掉了,不然差点就要被吃掉了!”

山腰石壁上的人影转眼消失,踩着皮靴的小女孩这才敢鼓起勇气扒着树干偷偷望去,放心了。

她觉得自己是不是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什么错误的认知。

那股气息太强了,强的离谱,不自觉散发出来的气息放在魔族眼中,蹲在石壁上的不是一个弱小的人类,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匍匐酣睡的上古魔龙,仅是呼出的鼻息就令她感受到直不起腰的压力,这对于一名励志成为征服万界的魔王来说太丢脸了吧。

她终于不奇怪为什么四周静悄悄的了,这压根不是被她强大的魔王气息惊吓逃跑,合着自己刚才的自我感觉良好,有种狐假虎威的既视感。

想想就感觉魔王的脸面被丢尽了,幸好她手下的三大将不在身边,没被看到。

可是她又不免担心起来,点着皮靴的脚尖,目光落在了已经闭合的魔力漩涡。

一方面是担心自己手底下的三大将什么时候能跟上来,她不会再自大的认为没有恢复魔力之前,凭借自己这孱弱的人类躯体能够干些什么,怕不是要被人这个世界的土着乱拳打死呦。

有了她留下的坐标定位,以圣法多姆大陆魔族大本营那边的准备,相信不时整装待发的魔族大军就会降临这个世界。

但她也不能就用这幅孱弱的人类身躯面对自己的手下小弟,到时候不是魔王率领魔族大军占领世界,大概率是原地为魔王大人送葬,推举新的魔王大人。

魔族很现实,现实到只要你露出破绽,你就可能被杀死。

转而那名杀死前任魔王的人担任新的魔王,并接手老魔王的一切,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

嘛,反正她也是把那个死鬼父王给坑死了之后才担任的魔王,作为孝顺的好女儿,她让自己的那些姨妈都陪父王一起下地狱安度晚年了。

作为这样上位的魔王对自己的宝座可是小心谨慎。

所以她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将自己的弱小展现给手底下的人们。

另一方面啊,这就涉及到一个眼下最唯心主义的问题了。

布伦妮躲过了突如其来的大颗雨点,酸臭味迎面扑来,没想到她们圣法多姆大陆空气质量不好,到一个新世界的空气质量都每天下酸雨,唏嘘不已。

不过很快布伦妮就不这般认为了。

布伦妮圆滚滚的脸蛋上的表情逐渐从呆滞变得扭曲,扭曲变得崩坏,嘴巴张的大大的,让人不免怀疑她是不是傻了要吞酸雨。

“哪里是个酸雨嘞,这分明就是口水哇!”

遮天蔽日的怪物脑袋霸道的阻隔了那一抹月光,将布伦妮整个人笼罩在阴影之下。

这些分明都是在魔族司空见惯的魔物,许多认出名字的魔物都是她餐桌上不会理会的低劣食物,可是现在不知道我诶什么,总有一种预感,如今是她被当做食物的既视感。

不用预感了,这就是现实。

布伦妮牙关打颤,冷汗涔涔而落,艰难的吞咽一口唾沫。

泛白的眼睛一颗黑黝黝的眼珠撇像了一颗怪鸟的脑袋,从她的视角能够见到扑扇翅膀的怪鸟满足的獠牙,獠牙内是猩红的喉咙,每声怪叫都喷吐口水宛如雨点一样滴落。

一头长有两颗狗头,鲜红皮毛的变异犬科动物正吐着舌头,一颗脑袋警惕着其他竞争对手,另一颗脑袋则盯死了好不容易发现的饲料,不让饲料长腿跑路。

还有一头体重严重不合格的狮身人面兽,长有一张类似的人脸,狮子的压口哦,棒槌一样的尾巴,看这瘦骨嶙峋的模样没有二两肉,仅靠一身蓬松的毛发撑门面,可怜的小猫咪,这是多久没吃饱过了啊。

各式各样的魔物脑袋映入眼帘,无一不是对她这细胳膊细腿的小身板产生了食欲。

假如是初来乍到时被这般追捧,布伦妮一定会很开心的。

但是眼下似乎并不是开心的大好时机呀。

“你们...给本魔王等着,等本魔王有一日征服这个世界,一定要叫你们成为本魔王餐桌上的食物哇!”

虽然听上去说话浪费了很多时间,实际上在“你们”两字开口后布伦妮就凭借娇小的体型从这群魔物的脚趾缝中毫无形象的逃脱,撒腿狂奔,用上仅存的魔力跑出安全范围后还不忘记叫嚣拉仇恨,老死于话多的反派作风了,

吼吼吼吼!

数声愤怒的吼声接连炸响,至于它们能不能听懂嘲讽不可知,但它们绝对知道好不容易发现的美味跑掉了,自然不可能无动于衷。

怪鸟作为族群最后的幸存者,俯冲张开利爪想要贯穿猎物,险之又险的被躲避。

狮身人面兽长在人脸上的嘴巴爆发出一声虎啸,一只狮子学虎啸,奇怪的组合,矫健的四肢蹬地迅速接近猎物,一个俯冲肉垫弹出利爪,不过后劲不足,在布伦妮一个急转下一头撞上了山壁岩石。

双头恶犬就聪明多了,通过敏锐的嗅觉和对热成像的捕捉,堵在了布伦妮的必经之处。

“切,蠢货,就让你尝尝曾经战败过老魔王的‘灭绝一击’吧!”

布伦妮脸上露出宛如大魔王一样的危险笑容,手掌凝聚珍藏已久的魔力,凝聚成一颗小型魔力弹,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她就要教会这些小宠物世道的嫌恶,边跑边投掷出魔力弹砸向双头恶犬。

“嗷呜呼呼!”

两颗恶犬的脑袋不屑的分叉开让魔力弹落空,朝身后飞去,还不屑的发出拟人的嘲笑声。

“哼哼!”

布伦妮残忍一笑,指尖勾动,只见被双头恶犬忽视的魔力弹并未消失,更是加速的一个急转弯,角度下移了几个身位,瞄准了普遍认知的要害,无法计算瞬时加速度,更无法计算脆弱的缓冲。

“嗷呜!!!”

大家隐约听见了心碎的声音。

今夜的风儿甚是喧嚣呀。

双头恶犬口吐白沫的瘫倒在地,恐怕想要爬起来,估计得等到它去一趟宠物医院。

大概医生会沉痛的摇摇头,让狗主人还是尽早给做了吧。

踏!

布伦妮起身一跳,踩在口吐白沫的狗头上,飞跃而下逃跑。

身后追赶的魔物深刻的让布伦妮认清了一个现实,森林里的魔物压根不是被她威慑逃散的,而是被那个恐怖男人给吓跑的,她后悔为啥没跟着那个强大的男人一起走哇,大不了先凭借自己逆天颜值委曲求全,等到恢复实力后再将那个男人杀死,取代那个男人的地位。

(佐秋辰:小姑凉,中二是种病,要治得趁早,你怕不是对自己的自信太过盲目哦!)

这时布伦妮的体力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其它魔物在靠近山脚下时已经莫名其妙的放弃追捕,只有苏醒的双头恶犬像是发疯了一样穷追不舍,痛苦的咆哮着。

“可恶哇,为什么当时抠门的留下那么一点点魔力,哪怕多用一点魔力你都没力气对吾狂吠了,还不感谢本魔王的仁慈啊啊啊啊!”

布伦妮躲避那两颗咬来的狗头惊出了一行泪,拼命朝山脚下奔跑,这要是被咬到一下就这小身板会立刻撕成两半吧。

“嗷呜!”

双头恶犬双腿不断打着颤,发出痛苦的吼声,穷追不舍。

它的痛只有体会过的人才明白。

兜兜转转,天际泛起了鱼肚白。

布伦妮和热情的大狗狗绕着圈的往山下跑。

“你不要过来,你不要再追了啊!”

布伦妮觉得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像是灌了铅一般沉重,肚子里传来滚滚的饥饿,有点虚脱了。

不过在布伦妮喊出来后并未听到那熟悉的愤怒犬吠,这才不敢停下逃跑的动作,回头望去。

就见那只双头恶犬同样快累趴了的大口喘气,踱步在山脚下,不敢真正的下山,好像又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再阻拦它使它恐惧不敢下山,怒目看向布伦妮,呲了呲牙示威后不情不愿的迈着沉重的步伐重新苟回了深山,很快不见踪影。

“终于,终于摆脱了...呜...你这条狗给吾等着,吾日后一定要将你做成狗肉火锅,嗯?火锅是什么,感觉很好吃的亚子!”

布伦妮喜极而泣,不顾形象的靠在一旁的墙根下瘫坐,恢复力气。

感受着体内所剩无几的魔力,没有了魔力的加持后,她这幅身体也就如人类普通平民的身体素质一般,基本上是一发最低级的小火球就能烧死。

就比如这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挺眼熟的独角白兔,是最低级的魔物了,她如今的身体素质被这颗独角顶一下的话估计就是一个大血窟窿,脆弱无比。

“哈,以我现在孱弱的肉身,所以在恢复魔力前都要小-小-小小心--行-行-行行事!”

布伦妮刚想扶住围墙的铁栅栏站起来,猛地手掌与铁栏的接触面爆闪电光,迅速传遍全身。

她那一头偏粉色的红发迸溅电弧,有焦糊的味道飘散。

整个身体仿佛在跳霹雳舞一般颤抖起来,清晰可见皮下的根根白骨,头骨的牙齿疯狂的碰撞,怕不是要把牙齿咬碎。

布伦妮觉得自己已经有三分熟了。

以她现在的身体素质再不想个办法,估计今天刚准备侵略一个世界出道就要先交代在这里。

落地成盒?

她就要成为魔族有史以来死的最快,死的最惨的魔王的记载被钉在魔族的耻辱柱上了。

“呀!呀!呀!啊!”

布伦妮电光中格外璀璨的眼眸猛地注意到看上去非常眼熟还非常傻的独角兔子,脑袋歪成了九十度,直立起来看起了热闹,大脑在雷电法王的治疗加成下飞速运转。

头顶一颗灯泡接上电源爆闪。

也顾不得这个自救办法有失魔王颜面,没了命,颜面有何用。

催动全身最后仅存的魔力,集中精神,让魔力流遍全身以起到效果。

砰!

一阵焦黑的烟味升腾。

“咕叽?”

独角白兔愣愣的眨巴大眼睛,怎么滴踹自己的人突然变成黑烟嘞。

吧嗒。

一只皮毛上有点焦黑斑点的粉红兔子掉了下来。

还不等独角白兔去思考那么困难的问题,它宛如红宝石的眼睛倒映出一只宛如加上了少女漫甜蜜背景,一只粉红的兔宝宝映入眼帘,顿时擦了擦见到美味胡萝卜都没流下的口水。

“吸溜!”

在独角兔的种族中,没有角的兔子是雌兔,尤其是粉红色毛发的兔子,就像是万年难得一见的美少女。

很显然这只粉红兔子对独角白兔并没有多大好感。

“咕叽!”

粉红兔子怒目一个后蹬腿踹在独角白兔的脸上,让对方化作了天边一颗明亮的星星,为夜空做点缀。

独角白兔:熟悉的力道,熟悉的感觉,好讨厌的感觉,咕叽!

“咕叽咕叽!”

粉红兔子呲了呲牙,人性化的直立而起,粉色的爪子挥舞掸去了身上的灰尘。

这正是兽化的布伦妮,只有兽类身体才能最大程度的抵抗电击效果,但变成符合她魔王形象的大型魔物显然以她的魔力并办不到,只得被迫变成了一只独角兔。

巧合的独角兔雌性没有独角,与普通人认知中的兔子一般无二。

布伦妮幸运的避免了被切片研究的命运。

不过再变成兔子后她体内的魔力可以说已经干枯,在某些战斗数值上还不如一只独角兔。

真成了一只粉红小兔叽。

“咕叽,咕叽!”

粉红兔子轻而易举的穿越围墙,钻过草丛后,就着即将黎明的晨光,直立起来打量起这个陌生的世界。

柏油的马路,新奇的铁皮坐骑,透明的玻璃建筑。

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一只粉红兔子站在绿化边缘环视这个陌生的世界,有迷茫,有对未知的恐惧,总之一只兔子的脑容量已经不允许它思考太多东西。

“咕叽(吾的体内没有魔力了,眼下最重要的是赶紧找到恢复魔力的办法,吾可不想永远顶着一只兔子的模样,吾还有征服这个世界的梦想没有实现)咕叽!”

于是粉红兔子盯上了她出发征战异世界前定位的这个世界最强大的魔力源头。

这个魔力源头绝对会出现在这个有点像学院的奇怪地方。

所以只要她蹲守在这里就一定能够找到那个魔力源头,劫持魔力源头,恢复魔力,变回原来的大魔王,然后带领魔族大军攻陷这个世界,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咕叽。

不知不觉睡着,做起了这样的美梦。

睡熟的兔叽完全没考虑到作为一只被某人定义为野味的兔子要怎么劫持一个人类。

难道要用可爱萌死对方吗?

.........

直到。

未来某一天。

一只家养兔子想到了当初的梦想。

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因为她征服了这个世界上最强的男人,然后让那个男人成为了需要每天用胡萝卜讨兔叽主人喜欢的奴隶。

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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