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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黄石镇(1 / 1)

()逃亡并没有终止,黑暗又已来临。黑暗中只听见喘息声,两个人的喘息声,声音已停下来,人已倒下去。不管下面是干土也好,是湿泥也好,他们已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

一定要躺下去,就算韩某人的剑锋已在咽喉,都得躺下去。现在就算用尽世上所有的力量,都已无法让他再往前走一步。

从黑暗中看过去,每隔几棵树,就有一点星光般的磷光闪动。光芒极微弱,就算在绝对的黑暗中,也得很注意才能看得见。只要有一点点天光,磷光就会消失。

陆小凤满心的惆怅,问道:“顺着这磷光走,就能走出去?你真的有把握?”

“嗯。”

独孤美虽然已累得连话都说不出,却还是不能不回答,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一定会继续问下去的,喘息着道:“我绝对有把握。因为你只要跟他们有了合约,他们就绝不会出卖你。”

“他们是谁?”陆小凤果然又在问:“是不是山庄里的人?”

“嗯。”

“什么山庄?在哪里?”陆小凤还要问:“你跟他们订的是什么合约?”

独孤美没有回答,听他的呼吸,仿佛已睡着。无论他是不是已睡着,他显然已决心拒绝再回答这些问题。陆小凤好像也觉得自己问得太多,居然也闭上嘴,更想闭上眼睛睡一觉。

可是他偏偏睡不着。远处的磷光闪动,忽远忽近。他的瞳孔已疲倦得连远近距离都分不出。为什么还睡不着?

陆小凤忍不住开始分析这个所谓的“幽灵山庄”起来——只有绝对黑暗中,才能分辨出这些指路的暗记,若是用了火折子。反而看不出了,白天当然更看不出。

这一点只怕连韩文都想不到,所以他当然也不会在这种绝对的黑暗中走路。看来山庄中那些人实在很聪明,他们的计划中每一点都想得很绝,又很周到。

独孤美是不是真的会带我到那山庄去?他有合约,我却没有,我去了之后。他们是不是肯收容我?那地方是不是真的完全隐秘?连韩文都找不到?为什么那地方只有死人才能去?

心思太重的人总是睡不着,因为他心里实在有太多解不开的结。一个结,一个谜。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开这些谜?

绝对的黑暗。就是绝对的安静。独孤美的呼吸也渐渐变得安定而均匀,在黑暗中听来,甚至有点像是音乐。

“妹妹背着泥娃娃,走到花园来看花。娃娃哭了叫妈妈。树上的小鸟笑哈哈……”;

也不知为了什么。陆小凤竟从“六亲不认”的老人呼吸声中,忆起了自己童年时的儿歌。

他自己也觉得很好笑,可是他并没有笑出来,因为就在这时候,黑暗中忽然响起一声惨呼。接着,又是“噗”的一声,一个人的身子弹起来,又重重的摔在泥沼里。

“是谁?”;

陆小凤失声问。没有人回答。过了很久。黑暗中才响起了独孤美的呻吟声,仿佛受了伤。是谁在黑暗中突击他?陆小凤只觉得心跳加快。喉咙发干,掌心却湿透了,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什么事都看不见。

又过了很久,才听见独孤美呻吟着道:“蛇……毒蛇!”

陆小凤吐出口气,道:“你怎么知道是毒蛇?”

独孤美道:“我被它咬到的地方,一点都不疼,只发麻。”

陆小凤道:“伤口在哪里?”

独孤美道:“就在我左肩上。”

陆小凤摸索着,找到他的左肩,撕开他的衣服,指尖感觉到一点肿块,就低下头,张开嘴,用力吸吮,直到独孤美叫起来才停止。“你已觉得痛了?”

“嗯。”

既然能感觉到疼痛,伤口里的毒显然已全都被吸出来。陆小凤又吐出口气,道:“你若还能睡,就睡一下,睡不着就捱一会儿,反正天已快亮了。”

独孤美呻吟着,良久良久,忽然道:“你本来不必这么做的!”

陆小凤道:“哦?”

独孤美道:“现在你既然已知道出路,为什么还不抛下我一个人走?”

陆小凤也沉默了很久才回答:“也许只因为你还会笑。”

独孤美不懂。

陆小凤慢慢的接着道:“我总觉得,一个人只要还会笑,就不能算是六亲不认的人。”

天一亮,指路的磷光就看不见了。现在天已快亮,陆小凤总算已休息了片刻。有些人的精力就像是草原中的野火一样,随时都可能再被燃起。陆小凤就是这种人。

他这一次重新燃起的精力还没有燃尽,就忽然发现他们终于已脱出了那吃人的树林。

前面是一片青天,旭日刚刚从青翠的远山外升起,微风中带着远山新发木叶的芬芳,露珠在阳光下闪亮得就像初恋情人的眼睛。

陆小凤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简直就像是梦境。难道他刚从噩梦中醒来,就到了另一个梦境中?

伏在他背上的独孤美,呼吸也变得急促了,忽然问道:“前面是不是有棵大松树?”

是的。那是一棵古松,孤零零的矗立在前面的岩石间,远离着这片莽密的丛林,就好像是不屑与这些俗木为伍。

“松树下是不是有块大石块?”

是的。那是一块大如桌面的青石,石质纯美,柔润如玉。陆小凤走过去,在石上坐下,放下他背负着的人,才长长吐出了口气,叹道:“我们总算出来了。”

独孤美喘息着,道:“只可惜这里还不能算是安全的地方。”

陆小凤道:“我总算还没有被那吃人的树林子吃下去。”

独孤美道:“只可惜你还是随时都可能死在韩文剑下!”

陆小凤叹了口气。苦笑道:“你能不能说两句让人听了比较高兴的话?”

独孤美笑了笑,道:“我只不过想告诉你一件事。”,见陆小凤在听着。继续道:“这世上本来已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但你却自己救了自己。”

陆小凤道:“哦?”

独孤美道:“你刚才救我的时候,也同时救了你自己。”

陆小凤道:“你本来并不是真的想带我到那山庄中去的?”

独孤美点点头,道:“可是,我现在已改变了主意,因为我就算是个六亲不认的人,总算还是个人。”他凝视着陆小凤。狡黠锋利的目光忽然变得很柔和:“你在那种情况下都没有甩下我,现在我当然也不能甩下你。”

陆小凤笑了,他赌对了!

人总有人性。人性中总有善良的一面,对这一点他永远都充满信心。树根下还有块比较小的青石,独孤美又道:“去搬开那块石头看看,下面是不是有口箱子?”

是的。那是柳条编成的箱子。里面有一块熟肉、一只风鸡、一瓶酒、一包刀伤药。还有一只哨子和一封信。哨子的形式很奇特,信纸和信封的颜色也很奇特,看来就像是死人的皮肤。

信上只写着十个字:“吹哨子,听回声,循声而行。”

陆小凤喝了口酒:“好酒。”他满意的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些人想得实在周到。”

独孤美道:“他们做事不但计划周密,而且信誉卓着,你只要跟他们有了合约。他们就一定会负责送你到山庄去。”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什么合约?”

独孤美道:“救命的合约。”

这一次他居然没有逃避陆小凤的问题,所以陆小凤立刻又问道:“什么山庄?”

独孤美道:“幽灵山庄。”

幽灵山庄!

就在陆小凤与独孤美行到这里的时候。不远处的树林中有一丝闪动,是韩文,他追上来了,但并没有动手,只是静静地在一旁看着,像是在思索什么事情一样!

陆小凤背着独孤美一起行走,他走得更快,白云忽然已到了他的脚下,他的眼前豁然开朗。前面青天如洗,远山如画。陆小凤的心却沉了下去,沉得很深。

因为他前面竟是一道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那图画般的远山虽然就在眼前,却已无路可走。他捡起一块石头抛下去,竟连一点回声都听不见。下面白云缭绕,什么都看不见,就连死人的幽灵都看不见。

难道那幽灵山庄就在这万丈深壑下?陆小凤苦笑道:“要到幽灵山庄去,看来也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你只要往下面一跳,保证立刻就会变成个死人。”

独孤美喘息着,道:“你再吹一声哨子试试看?”

尖锐的哨声,划破沉寂,也划破了白云。白云间忽然出现了一个人。青天上有白云,绝壑下也有白云,这个人就在白云间,就像是凌空站在那里的。

什么人能凌空站在白云里?死人?死人的幽灵?

陆小凤吐出口气,忽然发现这个人在移动,移动得很快,又像是御风而行,转眼间就可以分辨出他衣服的颜色,也应该可以分辨出他面目的轮廓。

可是他根本就没有面目轮廓,他的脸赫然已被人一刀削平了。没有亲眼见过他的人,绝对无法想像那是张什么样的脸。陆小凤的胆子并不小,可是他看见这张脸,连腿都软了,几乎一跤跌下万丈绝壑中去。

他可以感觉到背上的独孤美也在发抖,就在这时,这个人已来到他们面前,来得好快。虽然已掠上山崖,这个人身子移动时看来还是轻飘飘的,脚底距离地面至少有半尺。

陆小凤一向认为江湖中轻功最高的三个人是司空摘星、韩文和他自己。现在他才知道自己错了。这个人轻功身法怪异,就和他的脸一样,除非你亲眼看见,否则简直无法思议。

现在他正在盯着陆小凤,一双眼睛看来就像刚刚还喷出过溶岩的火山口。灼热而危险。面对着这么样一个人,陆小凤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独孤美却忽然问:“你就是幽灵山庄的勾魂使者?”他看见这人点了点头,立刻接着道:“我叫独孤美。我的魂已来了。”

这个人终于开口:“我知道,我知道你会来的。”

他说话的声音缓慢,怪异而艰涩,因为他没有嘴唇。没有看见过他的人,也永远无法想像一个没有嘴唇的人说话是什么样子的。

勾魂使者出现了,韩文的追杀任务也算是就此结束了,诚然。他动了要杀死陆小凤的念头,但他却真的没有那么做,因为他想到一种更好玩儿的方式。望着被勾魂使者带走的两个人,韩文一个闪身,不见了;

......

......

数日之后,西北的一个边缘小镇上;

这个小镇名叫黄石镇。是个花不香鸟不语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到处都是黄沙,还有许多乞丐,可以说外人来了之后,很扎眼;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因为韩文来了是杀人的!

金九龄早已经到了,他这个人,贪婪成性。满脑子都是财报与奢华的生活,这。就是他的致命弱点,因为他战胜不了——贪婪!

高原、黄土、风沙。黄石镇就在这一片风沙中,一片高原上。高原上滚滚的黄土,远远的看过去就好像一卷卷金沙。在这个小镇上,一直流传着一种传说。

──在这里附近的某一个地方,埋藏着一宗巨大的宝藏。这个宝藏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黄金,数量连估计都无法估计的黄金。遗憾的是,没有人能找到,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些黄金,只看见了永远在风中滚滚流动不息的黄沙。

黄金是每个人的梦想,无边无际的黄沙却宛如噩梦。黄金的梦灭了,寻金的人走了。来去之间,小镇渐渐沉没,至今已荒凉,已经很少再有陌生的行旅来到。

寻宝的人一批接着一批,但这些满怀热枕的人都被残酷的现实打击的够呛,逐渐的,这里也没有人来了,但韩文知道,这个宝藏的传说……是真的!因为这是前朝遗宝,而他手里这柄剑,这柄叶孤城的剑,就是钥匙!

望着这荒凉的小镇,韩文慢慢地走了过去,小镇很穷,唯一算得上豪华的便是那家客栈,或者说是杂货铺——“大眼杂货铺”,一个很脏、很乱的地方,但那里也是唯一的好去处。

每当黄昏前后,王大眼杂货店里的人总是很多,因为这里不但卖各式各样的日常用品、南北杂货,也卖卤菜,卖点酒。

在外面用草哺搭成的一个凉棚下,还摆着三张方木桌,七八条长板凳。大家坐下来,左手拿着半个鸭头、一块豆腐干,右手端着大半碗老酒,天南地北、胡说八道的这么样一聊,本来不好过的日子,也就这么样糊里糊涂开开心心的过去了。

这大概就是这个小镇上唯一的娱乐了。

王大眼总是像一个最殷勤客气的主人一样,总是嘻嘻哈哈的周旋在这些人之间。他们不但是他的老主顾,也已经成了他的老朋友。

可是第一眼看到他的人,不被他吓一跳的人,大概还不多。王大眼又高又大又粗又肥,而且是个驼子。他左边的那只眼睛,看起来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可是他右边的那只眼睛,却像是一个突出在眼眶外的鸡蛋。

杂货店的后院里有一间小木屋,本来大概是堆柴的,现在却摆了一张木板床。上面甚至还铺起了一张白床单,最少曾经在某一段日子前是一张真的用白布做的白床单。

就在这张床的床头,还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住宿:单人每夜五十钱。每月一吊。双人每夜八十钱。每月一吊半。膳食:每人每日三顿,六十五钱。不吃也算。

“双人间!收拾干净,先给我上些酒菜,饿了!”,韩文扔过去一大锭银子,找了个桌子坐了下去,丝毫没在意那个扭动腰肢,卖弄风骚的老板娘,虽说这个成熟的美妇人,真的很容易让人心动;

韩文更注意的是不远处的另外一个人。一身青衣,身形潇洒,是个男人!男人?有什么可看的?韩文没有那方面的特殊癖好。他看这个人的原因,是因为……跟踪了自己!

或许他跟踪的本来也不是自己,只是中途改了主意罢了!韩文没见过这个人,但却知道他,他也是陆小凤的朋友之一,他叫柳乘风,是柳乘“巴山剑派”的第一嫡传掌门弟子。他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在江湖中的地位,也许不能排名第一,可是也不会在十名之外。

这种剑法是绝对要轻功来配合的。他的剑法和轻功都同样受到武林中人的佩服和尊敬。可是别人最佩服他的。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的人格。

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人,用过多少名词形容过“柳”。有人说柳如丝。有人说柳如雪。不管是如丝如雪。在一般人心目中,柳总是柔的。这位柳先生,当然也有如丝如雪的一面。他的思虑密如丝,他的怒气如雪,在眨眼间就会溶化。可是他的性格却烈如钢。

韩文慢慢的从黑色的狐裘大氅中拿出了一柄剑,一柄很古朴的剑,带着白云的标志,这。是叶孤城的佩剑!

当他拿出剑的时候,整个客栈也陷入了一片死寂。因为,无边的杀气让这里冷若寒冬!

“为什么跟踪我?”,韩文缓缓的开口,望着不远处的人;

柳乘风身形一震,他以为自己掩饰的够好了,却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站起身来,他想要说话,韩文却是先一步说话了:“拔出你的剑,我给你一次机会!一剑不死,你可以回答了!”

“狂妄!”;

但凡高手,很少有没有傲气的,柳乘风正是个三十许岁的年纪,火气旺盛,韩文这话岂能不刺激了他?一柄细长的剑被拔了出来,漫天的剑气席卷而至!

韩文只出了一剑,一抹寒光,柳乘风捂着喉咙倒下了!神情中满是不可置信!他在江湖上的地位可以排进前十,他的武功自然也不会弱了,但他却从未想过自己会被人一招杀死!

“鬼见愁”韩文——天下第一剑客!

“死人啦——!”;

老板娘吓的花容失色,大声的尖叫起来,周围喝酒聊天的人也轰然散开,远远地跑开了,韩文没有说话,只是又扔给老板王大眼一锭五十两的银子,他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的!

王大眼连连擦汗,但韩文知道这不过是伪装,他的真实身份可不是什么王大眼,而死了的这个人可是他的徒弟!虽然师徒不和,但多年的情分还在,只是没想到……就这样死了啊!

忽然间,一人自远处而来,如果他是以轻功飞掠而来的,或是狂奔而至,这个人都不能算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对手。

这个人是慢慢走来,那种慢的程度,就好像一个怕老婆的丈夫在夜归时走回妻子的闺房一样,又轻,又慢,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点声音来,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

可是现在走上来的这个人,却穿着一双很重很重的靴子,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再有另外一个人穿靴子比他更重。这个人穿的居然是一双铁靴子,用纯铁打成的铁靴子。

如果有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老铁匠在这里,要他作最保守的估计,这双铁靴子每只最少也有一个最胖的人一条大腿那么重。这种重量是很难估计的,可是最少也在九斤半到十三四斤之间。

从中间算,一条腿十斤,两条腿二十斤,穿着一双二十斤重的铁鞋子,大多数人走路的声音都会像打雷一样,何况是在黄沙漫卷的土地上不激起一丝尘埃,何况这个人又是个超级大胖子。

可是这个穿着一双超级铁靴的大胖子,远处悄悄的来了,他的脚步声甚至比一个迟归的丈夫更轻,轻得简直就像一个要到厨房去偷嘴的小丫头。这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

这个人肥头大耳,眉清目秀,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弥勒佛一样,可是知道他的人,宁可看到一百个拘魂的恶鬼。也不愿意看到他。

韩文饶有兴趣儿的看着他,这个人居然也看着他,笑眯眯的背上一个包袱里。拿出了一大块卤牛肉,两只烧鹅,十七八条岭南师傅做的叉烧肉,一整只小肥猪,三四十个包子,七八十块猪油冰糖千层糕,摊起一大块布。把这些东西都摆上去,然后就坐在那里。

真的就是那么样坐在那里,既不动手。也不动口,这么样一个大胖子,面对着这么一大堆好吃的东西,他居然就动也不动的坐着。只看。不吃。

“有意思的小瘦子!”,韩文拿起桌上的茶盏,喝了口水,缓缓地说道:“要么滚,要么死!”

穿铁靴的人,脸上的肥肉忽然在一刹那间像冒泡的泥浆一样凸了起来,而且一直不停在抖,抖得就像是油锅里的猪油。

他又不是小瘦子。他是个大胖子,如果韩文说的话。是在警告一个瘦子,这个大胖子怕什么?

胖子怕怕,只因为他从小瘦瘦,所以他穿大铁靴,所以他拼命吃一些可以让他胖起来的东西。他这么样吃,怎么能不胖?他为了增加他的重量,很小就开始穿铁鞋走路,这么样一个人的轻功如果还不好,还有天理吗?

可是现在他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所以他虽然总是随身带着一些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也只有看,不能吃。

这个小瘦子,当然就是近两三年才崛起于江湖的超级杀手“大鼓”。

他的肚大如鼓,他的呼吸声如鼓,甚至连他的人都好像一个鼓一样。像这么样一个臃肿平凡俗气的人,有谁会提防他?所以在最近这十九个月以来,死在他那一双肥肥小手下的武林大豪,已经比死在韩文剑下的多得多了。

小胖子没回话,因为远处又有一阵脚步声传上来了,一阵好重的脚步声,就好像有一个八百斤重的大胖子。穿着一双八十斤重的铁靴子一样。

可是这个人还没有走上来,韩文就知道这个人既不胖,也不重,穿的还是双轻轻薄薄、软软的绣花鞋,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穿铁靴的人那张紧张的脸立刻就放松了!韩文的眼神却忽然变得红如血,冷如雪,嘴角也挂上了一丝若隐若无的笑容;

一路前来的这是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鹅蛋似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妩媚。虽然不美,却有魅力。她身上穿着件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果然是双绣花鞋。

这么样一个苗条的女人,走起路来怎会比“大鼓”的脚步还响?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她是故意的,故意在炫耀自己,炫耀她的武功。

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而且在江湖中绝传已很久的外门功夫,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铊还重。这种功夫从来也没有女人练过,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

她一向以此为荣。

她的名字就叫做“绣花鞋”。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可见认得她的人,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

绣花鞋上山来的时候,也和“大鼓”一样,带着一些很奇怪的东西。她带的当然不是吃的。她带来的是一管箫、一个用上好漆器制成的梳妆箱、一副用象牙匣装着的赌具,其中包括了一副骰子、一副牌九,和四副叶子牌。

最奇怪的是,她后面还跟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替她挑着一副铺盖棉被。这么样一个女人,真的是怪异了。

大鼓脸色发青,一双眼睛瞪得就像是两个肚脐眼一样,面皮抽搐不已,──当然是他自己的肚脐眼,除了他这样的大肚子,谁有这么大的肚脐眼?他知道这个女人的来历和底细。

──她也是这几年来崛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一,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比不上的特别本事。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的还多。这是什么缘故?

看见大鼓,绣花鞋就笑了,笑起来的时候,眼神更媚:“大鼓兄,别人都说,心宽体胖,你的确是个宽心大量的人。近来的确越来越发福了!没想到你也在啊!”

大鼓却在叹气:“发福有什么用?肥肉卖多少钱一斤?”他说:“要能发财,才是本事。”

绣花鞋点了点头道:“这倒是真话。”

“听说你越来越发财了。”大鼓说:“听说连山西那几家大铭号有时都要问你周转点银子。”

“那倒不假,”。绣花鞋也叹了口气:“钱多了虽然也麻烦,可是谁叫我天生就会赚钱呢?”,她忽然一本正经的问大鼓:“你有没有听说我赚的钱比你们加起来的都多?”

打鼓羡慕的点了点头,道:“我听说过。”

“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人要的价钱,并不比你们高。那我赚的钱为什么会比你们多?”,很快她替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因为我不但会赚钱。而且什么钱我都赚。我不像你们,只肯做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连最古老的一种我都做。”

大鼓故意问:“我知道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就是杀人。最古老的一种是什么?”

“当然是卖银!”,绣花鞋面不改色:“天下历史最悠久的一种生意,就是卖银。”

大鼓苦笑,笑得并不像要哭出来的样子。却有点像要吐出来的样子。绣花鞋却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

“别人要什么。我就卖什么,要我杀人,可以,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命除,从不失手。”绣花鞋说:“要我赌钱,可以,我腰里有副牌。谁来跟谁来,只要有钱能输。就是你的钱是刚从祖坟里挖出来的,我也照赢不误。”

“好。”大鼓故意拍手:“有性格。”

“别人要我唱一曲,可以,一曲五千两,钱到就唱。”

“一曲五千,是不是未免太多了一点?”,大鼓愕然道;

“不多。”绣花鞋说:“非但不多,还嫌太少了一点。”

“有谁肯花五千两听你唱一曲?”

“这种人多的是。”,红绣鞋吃吃的一笑;

大鼓:“他们是不是有点疯?”

“一点都不疯!”,红绣鞋摇了摇手指,并不赞同;

“你唱的哪一点比别人好?”

“一点都没有!”绣花鞋说:“只不过我这个人跟别的唱曲人有很多点不同而已。你想想,那些一肚子肥油的暴发户们,能请到当今江湖中最成名杀手之一到他们的喜庆堂会上去唱个曲子,是件多么有面子的事。”

大鼓叹气:“这倒也是真的。”

绣花鞋又道:“他们给你五千两,你肯不肯去唱?”

大鼓摇头否定:“不肯。”

绣花鞋问道:“那么,五千两多不多?”

大鼓思虑一下,摇头:“不多。”

“所以我比你们赚的钱多,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了。”,绣花鞋说:“何况我还肯陪人睡觉。”

“我看得出,”,大鼓苦笑:“你甚至随身都带着铺盖。”

“不错,随身带铺盖,清洁又方便。”绣花鞋说:“你要我陪你睡觉,可以,也是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裤脱。”

大鼓吃了一惊:“睡一觉的价钱也和杀人一样?”

“当然一样。”

大鼓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故意摇头:“这一点我倒真是看不出。”

绣花鞋也不生气:“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个人长得虽然不算丑,可是怎么看也值不了一万七千五百两的,”,她说:“只不过……”

“只不过你是大名鼎鼎的绣花鞋。”大鼓抢着替她说下去:“有名的女人,就算长得丑了一点,年纪也老了一点,还是有很多老瘟生冤大头愿意上当。”

“说够了吗?”,韩文打断了他们的对话,慢慢的说道:“两个名动江湖的杀手……请你们来杀我的价钱一定不低吧?”

“不低!但我觉得……如果你能放过我的话,我可以滚着回去!”,大鼓的肥脸突然僵硬了,继而苦笑着说道:“我要知道是你,打死我我也不敢接下这个活计!”

“大鼓兄也有怕的时候?这位是谁?”,绣花鞋舔了舔娇艳的红唇,巧笑嫣然的问道;

大鼓的肥脸又颤了颤,道:“看来咱们接下的是同样的一个任务……而他……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除了天下第一剑客。又有谁能够轻而易举的杀了‘巴山剑派’柳乘风呢?”

绣花鞋呆了,吓呆了。

“鬼见愁”韩文?据说连鬼见到他都会愁得要死!她从未想到只凭一个人的名字也能让她这么害怕,她这一生中好像从来也没有怕过什么人。可是现在她却忽然觉得冷得要命。

韩文坐在椅子上。慢慢的说道:“是谁雇你们来杀我的!出了多少银子?说说吧!”

“规矩不能破!”,杀手有杀手的规矩,杀手的第一条铁则就是绝对不能透露委托人的信息,只要是杀手,都不敢违背这条铁则,尤其是,他们还出自同一个地方!

望着目光坚定的大鼓。韩文又问道:“真的不能破?”

大鼓摇了摇头,一脸的苦涩,道:“看来我们被人坑的还真是不浅啊!规矩虽然不能破。不过……我们的确不是来杀你的,这一点,我们还是可以说的!”

韩文蹙了蹙眉头,嘀咕道:“他终究是忍耐不住了!哼!”。继而。声音大了起来,同时也举起了手中的这柄剑,道:“这柄剑值一万七千五百两银子吗?”

他说话的时候看着的是另外一个超级杀手绣花鞋,绣花鞋一愣,点了点头,艰难的说道:“何止一万七千五百两!再翻十倍也不多!它值这个价!”

“很好!你!可以走了!你!留下!我把它抵押给你,一万七千五百两银子,你陪我睡一晚!”。韩文饶有兴致的盯着绣花鞋上上下下的打量,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说的是什么羞耻的事情;

本来接受那个人的委托。这两个鼎鼎大名的杀手也没觉得什么,可真等他们看清了这个人之后,看清了那个正被拖到柴房的柳乘风的尸体时……他们怕了!

他们的目标是一柄剑,雇主只说那柄剑就在这个人的身上,只要把这柄剑从他身上拿来就可以,不需要杀人,事成之后,拿到剑的人有十万两银子的报酬!

十万两,而且好像很简单,他们当然心动了,可等他们看到这个人的时候,心都凉了半截儿了枉他们来的时候还嘚瑟一下,施展轻功,想要吓吓人家什么的。

大鼓慢慢的收起那些食物,转身向外就要走,韩文慢腾腾的说道:“你可以回去找那个人,告诉他这里的事情了!还有一句话,务必让带给他,就说……我会杀了他!”

大鼓走了,韩文朝着另外一个超级杀手绣花鞋招了招手,道:“过来坐!我又不是会吃人的老虎!”

不吃人,但却会杀人的!

绣花鞋还是有些紧张,面上挂着的笑容都很不自然,坐在韩文的对面儿,吃吃的笑着,道:“真么想到,天下第一剑客……竟然会这样!我以为都应该是……”

“都应该是像叶孤城、西门吹雪那样的吧?”,韩文接了她的话,见她神情紧张,摆了摆手,道:“每个人都不一样,他们是变态,我不是!陪我喝酒,之后的事情,你也明白!”

绣花鞋岂敢不从?折腾了一晚上,翌日,清晨时分,绣花鞋带着那柄叶孤城的宝剑离开了,步履艰难,走路的姿势都有些变形,本来完成任务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她的心中有的却是羞耻;

最古老的三样生意她全做,但一码归一码,她可以卖,但要的是真金白银,可现在却有人拿着一柄剑,抵押给她,告诉她这柄剑价值一万七千五百两银子,要她陪一晚上,可她偏偏不敢拒绝!

很快,绣花鞋找到了那个委托她任务的人,手里拿着剑,道:“十万两银……”

话还没说完,她就看到了一座肉山,或者是肉堆!那是超级杀手大鼓的尸体!也只有他的尸体才会这么壮观!大鼓与她的实力伯仲相间,突然,她有一种很不妙的感觉!

的确很不妙,因为一柄剑已经刺过来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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