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放走了帕西,在心中的愤怒之间退却以后,他其实是个不喜欢杀戮的人。
找到了帕西这条线索以后,他又无事可做了,所以只能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发呆,手里抱着一杯薯片,就像电影里坐在长椅上的阿甘,只是他手里没有那盒多姿多味的巧克力。
秋天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几届,天空高旷,道路两侧的树叶都有金色的落叶翻飞而下,叶晓目视着街道上的人群,一眼边看到了一个开着辆敞篷小车的金发男子,穿得跟个出门遛弯的八旗子弟似的,慢悠悠地在老城区溜达,车后座上架着刚买来的楠木鸟笼,鸟笼里还有一只会说人话的八哥,副驾驶上摊开一件大红色的嫁衣,他带着一副老式的圆片墨镜,一手握着方向盘,一首打着扇,一身行头和亮丽的金发形成鲜明的ui比,引得路边各种名利的女孩挥手跟他打招呼。
毫无疑问,那人正是凯撒·加图索,加图索家族的天骄之子。
怎么会在这里遇见他呢,真是不幸啊。
叶晓叹了口气,起身准备离开,他知道自己跟凯撒不是一路人,光是看到凯撒那种骄傲至极的气质他就要吐了。
但他的目光并没有第一时间离开,他看到了凯撒车后的那件大红色的嫁衣,忽然想起了凯撒和诺诺求婚的事情。
那个衰人喜欢的女孩又一次离他而去,这次真不知道该怎么替他收拾。
脑海里浮现出那个瘦弱的身影,叶晓摇了摇头,这几天他一直都没有见过路明非,不知道他在哪里鬼混,肯定实在哪儿的黑网吧吧?一无是处的衰小孩可没有什么别的去处。
老实说,叶晓觉得凯撒和诺诺并不般配,倒也跟路明非没多大关系,叶晓就是觉得诺诺可能并没有那么喜欢凯撒,至少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至于凯撒,叶晓不清楚,对于凯撒他非常陌生。
凯撒也说不清自己到底喜欢诺诺什么,他一边开车一边看着手机,几分钟前发送出去的短信刚刚才收到回复。
“我已经自己出门逛了,不去找你了,你来找我吧。”
凯撒愣住了,他当然五介意去找诺诺,但是他不知道诺诺去了哪里,他试着拨诺诺的电话,手机已经关机了。
凯撒笑了,他至少可以肯定一点,因为他不知道诺诺心里有什么,所以就更加喜欢她。
其诱惑力好比虽然不知道秦始皇陵里面到底有什么,但是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想挖开来看看。有时候凯撒觉得诺诺距离他很近,有时候分明近德能闻见她的气息,又觉得远在天边,最初叫诺诺“小巫女”的就是凯撒,你永远不能理解一个巫女所做的一切,她跟你的世界观完全不同。
她有时候会聚精会神地捏整整一下午的软陶,有时候则会跟楚子航的副官苏茜喝上半瓶威士忌像小疯子一样坐在窗台上唱歌,有时候她会独自去酒吧跳一整夜的舞,红发摇曳,引得十几个男孩围绕着她,有时候又能在图书馆里扎扎实实地坐一整天啃课本,带着黑色胶框眼睛,好像个完全不懂外面花花世界的学术小妞。
暑假的时候凯撒和诺诺一起去斯德哥尔摩履行,诺诺摸着窄巷中的高墙,闭着眼睛,漫步而行。她忽然指着一块被磨光的地面讲一个故事,说十八世纪曾有一个很老的小版在这里坐生意,小贩没有腿,因此总是坐在地上,地面上深深的痕迹是因为他双手握着帮助行走的铁拐,墙上的细痕是他计算收入的账单。
诺诺全心全意做什么事的时候总会沉浸在里面,凯撒要陪着她她不会推辞,不管她她也不会生气。
当然,作为一个社团老大,凯撒绝对不允许女朋友出什么意外,尤其是诺诺没有言灵能力。于是在诺诺以为自己是独自溜出去跳舞时,凯撒带着学生会的小弟们,就坐在二楼的包厢里,一边赶论文一边喝着苏格兰纯麦芽威士忌,偶尔抽空看一眼舞池中被男人们包围的女友,他并不担心有人敢借着跳舞上去吃豆腐,所有围着诺诺跳舞的男孩已经提前被小弟请到包厢里和凯撒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老大,听说过一种叫人格分裂的病吗?”小弟谨慎地提醒,“就是有些人不同时候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样子,那是病,得治。”
此刻诺诺正飞身跃上吧台,一头暗红色的长发飞舞如火焰。
“有什么不好?”凯撒耸耸肩,“这样就像拥有两个女朋友一样!如果再分裂几个,就能合法拥有后宫了!”
诺诺还没有就凯撒求婚的神情给出答复,每次凯撒问起,诺诺总是说“让我再想想啰”,“喂,这么重要的事情要谋定后动啦”,或者“另选黄道吉日再问”之类的。
凯撒倒也不担心,他是天生的老大,几乎所有生来的老大都是些中二病患者,他们和初中生二年级一样拥有强大的自我,譬如我和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同,我选中的一定都是最好的以及只要自己勇敢去做就一定能做到之类的中二理论。
凯撒的中二病症状非常严重,因此他相信诺诺必然穿着婚纱和他踏上红毯,礼物中要包括一套中式嫁衣,他干脆直接买下了。
凯撒打开那张一张牛皮纸的地图,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打开这张地图就像打开了一段历史,地图上的地名都是些透着古意的名字,咋一看感觉像是穿越了,像是游走在历史的断层李,而你心爱的女孩也在这座城市里,她有一头暗红色的长发,带着一项棒球帽,吹着泡泡糖,双手抄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漫步在街巷深处,你们隔着高墙,或者在细长胡同的两头无意中错过。
凯撒忽然用力踩下油门,他不喜欢错过。这是秋高气爽的一天,适合相逢。他相信自己能找到诺诺,没有地址不要紧,有些事情只要他勇敢去做,就一定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