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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0 章(1 / 1)

莘奴自然听懂他话中之意,想要收回手指,却被他捏住,一时收回不得。

情深而不自知,却不知那“不知”会有多么的伤人,有些事情虽然可以原谅,却是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她不愿姬莹重走她的旧路,这条路太过坎坷而心酸,是需要足够宽厚的心怀才能释怀,假装淡忘的。

王诩定定地看着她,半响才说:“我会着人保护姬莹的安全,你尽可放心,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机缘,你太过用心强行改变反而不美。”

听了王诩这话,她才彻底地放心下来。松了一口气,便有气力游刃有余地对付这入赘的了。

她推了推王诩,道:“不是要去柴房睡吗?你拿的被子太薄,我一会叫瑛娘给你带一床厚的去。半夜睡觉的时候别踹被子,好好睡啊!”

王诩却纹丝不动,嘴角半翘,翻身搂住了她道:“我若去了,你岂不是孤枕难眠?总是不好独独留下你……”

说着便自亲吻上了她的嘴唇。今日这小孕妇得趣竟是怎么也喂不饱的样子,自然是要勤下些气力才好。

于是这场来势汹汹的争吵竟是以床上的翻搅结束。

可惜并非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抽搅压榨一番便可云淡风轻了的。

那群贤论会看似格调高雅,却暗藏玄机。若是不及时阻止,恐怕那写密信之人的奸计便要得逞。

王诩不便亲自现身,而是命身在秦国,与商鞅较为亲近的弟子辗转将那杀机四伏的信笺透露给了商鞅。

商鞅也不是个傻子,看到那信自然大为震怒,这明显是要引祸秦国,若是真的如此,因为变法而刚见起色的秦国岂不是要为诸国所仇视?

可是群贤论会的风声已经放出,若是此时才匆忙地取消,他商鞅恐怕朝令夕改也要沦为天下人的笑柄。

他生平只有一样坚持,那便是自己既定的命令决不容许有半点的更改。当年的南门立柱,立下了他商鞅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诚信,为秦人所信服,如今怎么可以因为一封来历不明的信笺而怯然止步,毁了自己言出必行的好名声?

不过那呈信来的臣子却是个懂得变通的人才,他倒是献上了能解了眼前危困的完全之计。群贤被杀的祸事若是发生在秦地,自然是对商君影响莫大,可若是群贤论会的地点易处,发生在别国,自然可以洗脱了商君的嫌疑。

商鞅觉得这一招祸水旁引甚妙,可是引向哪一个又是一件愁事。

那臣子自然又献计道:“现如今秦魏两国正在议和,且国境相距不远,若是将论会设在魏国,相信向来喜欢装出礼贤下士的贤德魏王必定心内欢喜,会欣然应允。

到时在魏境发生惨事,自然向世人证实魏地盗匪横行,昔日的霸主魏国已经无力内政,回天乏术了。这对凸显秦的国力蒸蒸日上也是有莫大的好处的。”

商鞅正担心着那向来隐居低调的鬼谷子不能欣然赴约,此时听了这计谋,顿觉甚妙。据说王诩正在魏地,若是在魏地举办,他便是不想赴约都难以推脱!

于是当下便与魏王书信商议此事,只借口群贤因为顾及着秦地偏远不愿前往,愿借大梁的会舍场地一用,当有重金奉上以示酬谢。

果然不出他的所料,魏王本来正愁因为庞涓战死失礼之事,魏国不足以再在各国竖起霸主威信。

此番群贤论会倒是个难得长脸的机会,自然是忙不迭地欣然同意,更是借出了刚刚修缮完毕的京郊雀台,作为群贤辩论清谈的地点。

商鞅也是暗自松了一口气,命人重新制贴,张贴榜文,通知天下群贤地点有变。

这魏国的大梁紧挨鸿沟运河,且交通四通八达,着实要比秦地便利许多,出行起来甚是方便。这番地点更改之后,原本嫌弃路途遥远,不愿颠簸的贤士也改变主意,决定前往,是以这群贤大会甚是热闹,再不复孔丘主持辨会时来客寥寥无几的凄凉尴尬。

而这一切也尽是在王诩的操盘掌控之中,而那封秘密书信里所指的祸事自然也当及时防范,这样的差事自然是要交托给姜云君来办理。姜云君向来信奉的是亲兄弟,明算账。虽然与王诩情深意重,可丝毫不妨碍他收钱时的铁石心肠。只这一单生意,便要了足有几十万金的报酬。

王诩作为一个入赘的,乃是两手空空,这笔花销自然是也要莘奴接济一二。于是,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金在王诩的轻轻的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后,便立刻消影无踪了大半。莘奴看着一片红字的账单,只能频频的深呼吸,告诉自己如今她怀有身孕,一切以腹内的孩儿为重,金钱乃是身外之物,不必看得太重。

可是就算是这般开解,还是频频地看着账单叹气,最后竟是忍不住对那书房里怡然自得地看书的男子说道:“现下年岁不好,商贾生意难做,就算是在家做个闲人,也当知柴米油盐之不易。以后再有这般大宗的钱银买卖,以后当提前三月告知,若是再这般闷声不响地张嘴要钱,便随着他去了官府痛痛快快地解了婚书吧。”

无钱的向来气短,王诩既然拿不出大笔钱银,只能装出一副乖巧样,只卧在美人膝头,悠闲地看着手中的闲书,只当莘奴的话俱是耳旁清风吹过,便了无痕迹了。

不过因为地点的改变,王诩最后还是决定参加群贤大会。莘奴听了这个消息,心中暗松了一口气,自然是全力支持王诩参加大会。

既然要参加大会,自然是要做出最详实的准备。除了制衣准备行装之外,莘奴还命人备下了整整一箱金,以备向来贪图惯了的王诩花用。

她原本是计划与王诩同去,可是王诩却一脸正色道此番大会参与者都是男子,作为女子,就算去了也不能登上会台,不如在家修养,少些颠簸。莘奴虽然知道王诩说得有理,可是那一句女子不得入内,着实让她感到气闷。

如今妇人虽然在商贾一道,也算是占据了半壁江山,但商贾一道向来为世人轻视,加之她是女流之辈,上不得台面,可是如此群贤云集的盛会若是能在旁听一听,必是大有裨益,莘奴羡慕的不得了,那话也少了许多。

王诩看出了她的不愿,想了想,宽慰她道:“我要先去大梁,有些事务处理。你若真心想去,我自然会着人安排,但却并不是现在。我走后,你自安心睡觉,不可再顽皮,你可能答应?”

莘奴听了自己能去,立刻转忧为喜。她自怀孕以来,一直被困在邺城这个小地方,虽然衣食无忧,但到底是比不得鬼谷和大梁的繁华,无趣的很。若是能去大梁,便可以和妫姜一道汇合,思踱一下如何从公子疾手中解救姬莹。

遥想以前,每当王诩出行之时,莘奴心内都雀跃不已,希望他从此一去不复返,再也不回来。可那时的她哪里会想到自己有一日竟然对他产生依依不舍之意。虽然尚未分离,却已经心有不安,只能反复地再去检查已经装满衣箱的衣冠深衣,看看有无缺失之处。

就这样,拣选了一个天气晴朗之日,王诩终于动身出发,前往大梁。

莘奴站在城门之上,看着车马远去的身影,心内不知为何,多少有几分变得空落落的。待得回转府内,突然觉得原本不算太大的府宅竟然一下子空旷了许多。进了自己的屋内,躺在满是他气息的枕榻之上,一时辗转,竞无法马上入睡。

她心中自我解嘲道:“这究竟是怎么了,为何如今竟然思思念念,满都是那泼皮无赖。当初出走,是为了得到自由,可没想到兜兜转转,却是连心也不自由了。”

就在王诩走后的第三日,倒是有一位故人前来造访,那便是已然前往赵国,官运鸿通,发展顺遂的廉伊。几许不见,廉伊早已彻底摆脱了少年稚气。因在沙场之上练兵,皮肤晒得黝黑,而抽高了几许的身材,也已经有了魁梧男子的模样,再也不是当年街边抱着妹妹乞讨的骨瘦如柴的少年。

莘奴听闻他来,本想拒之不见,但是又一想,他如今身为赵国重臣,自然有一份官家的身威。听仆役说他是备下一份厚礼来拜访的,若是拒绝,倒是恶了他的情面。如今她的商队已经走出魏国,游走各地。赵国与魏国相邻,若是一时得罪了他,倒是给自己以后生出诸多的不便。

再则自己现下大着肚子,已然是少妇模样,她自觉容貌变得丑陋,若是给那少年瞧上一瞧,倒是也能破了他心中的迷障,断了那不该有的情缘,倒也能叙叙旧人之谊。

廉将军听得庭院传来脚步声,自然是抬眼望去。此时走来的佳人,小腹微微隆起,穿着宽大的深衣,外披着名贵雪白的貂绒披风。那衣领处柔软的绒毛,衬着一张小脸,显得越发的小巧,雪肌乌鬓,双眼顾盼生情,饱满的红唇以眉间的一点红痣遥相呼应,竟是明艳得让人移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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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忙得只好每天早起晚睡敲,话说我是闭眼敲文的开山鼻祖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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