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看了看手里的三个银币,掂量了一下,放进自己的口袋,无奈地摇了摇头,笑了一笑,果然是落日港口的头号小魔女,自己根本招架不住。
拉克丝拉着盖伦,一路上席卷纳苏镇上的各个商铺,所到之处的各位商铺老板无一幸免!
似乎对镇上所有的老板都了解透了一般,接下来买的所有东西,拉克丝都抓住了商铺老板的弱点,再加上她无敌的砍价技巧,每样东西都以不可思议的低价买入!
两套崭新的衣服,原价一个银币,以三十铜币成交。
上等战靴,原价七十个铜币,以十个铜币成交。
蛇皮腰带,原价三十五个铜币,以八个铜币成交。
青铜护腕一对,原价三个银币,以六十铜币成交。
……
带着砍价成功后胜利的喜悦,拉克丝走路的样子都开始变得蹦蹦跳跳,她一边跳着,一边对盖伦说道:“哥哥,现在我们就剩下武器还没有买了。”
“对,还有武器,需要单手剑和单手盾,最好还要配上匕首。”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拉克丝,买了这么多东西了,我们还剩下多少钱?”
“我们用了差不多九个银币,还剩十四个银币。”
“我们才花了那么点钱啊!”
“那是自然了,你以为我是吃素的呀!”
“呃,那个,拉克丝,你是怎么知道这些老板的弱点的?。”
“我每天去市场买菜,听市场里的街坊们说起来的。”
“哦,那买护腕的时候,你说不知道老板弱点,你也能把价钱说那么低,是怎么办到的。”
“我每天去市场买菜,都要跟他们砍上好久,砍着砍着就学会了嘛。”
“原来买菜能学到那么厉害的本事,看来以后我也要多去买菜了。”
“……”
“拉克丝,你盯着我看干嘛。”
“哥哥,你不觉得你挎个菜篮子去跟市场的大婶们砍价很荒唐吗?”
“呃,这么想一想,确实有点诶。”
“哥哥你知道吗,我砍价最厉害的一次就是我买的那件衣服,要知道他可是开价十个金币啊!”
“十个金币!什么衣服那么贵啊?”
“五十二个银币那件啊。”
“五十二个银币买了一件衣服?你还好意思说吗!我告诉你拉克丝……”
“哥哥你快看,武器店到了,我们去买武器吧!”
拉克丝一把将盖伦推进了武器店,堵住了盖伦接下去要说的话,然后跟着走了进去。
“这不是美丽的安娜小姐么,想看看女骑士的决斗剑吗?一定符合您高贵的气质和美丽的脸庞。”武器店里,一个英俊的少年手里捧着一把华丽地决斗剑,俯身递到了拉克丝的身前。
“史蒂芬,是我哥哥想挑选一些趁手的武器,你帮他挑一下。”拉克丝没好气的说道,然后便自顾在店里查看。
这个史蒂芬是这间武器店老板的儿子,从小就爱慕拉克丝,但拉克丝却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为了给盖伦买上武器,又想少花点钱,就只能勉为其难地施展一下美人计了。
“原来是盖伦大哥要用,不知道大哥喜欢什么样的武器呢?”史蒂芬套近乎说道,而拉克丝听见他叫盖伦大哥,更是嗤之以鼻。
“单手剑和单手盾牌有吗?普通战士用的那种,不要太贵的,太贵的我买不起。”
“以大哥的气质,怎么能用普通的呢!来看看这里,这可是皇城近卫军士兵的标准武器,你来试试。”史蒂芬从武器架上取下来一柄长剑和一面铁盾,交到盖伦手中。
盖伦接过手中,左手持盾,右手持剑,并尝试着挥动了一下,说道:“不错,倒是挺顺手的,不过……嗯……好像轻了点。”
“哦?轻了?那再试试这个,这个可是重骑兵的武器,因为需求不大,我们这里也只有这一套。”史蒂芬艰难地取下重剑和重盾,分两次交到盖伦手里。
盖伦将重盾护在身前,重剑前指,倒有几分骑兵风范,随即说道:“重倒是差不多了,但总觉得用起来怪怪的。”
“哥哥,你来看看这个,这个你能拿得动吗?”拉克丝蹲在地上,指着眼前一柄双手重剑对盖伦喊道。
“哦,拉克丝你真有眼光,那是我家店里最重的一把武器,上次来了一位骑兵队长也没能轻易地挥动它。”
“哥哥你要不要试试?”
“我来试试。”
“虽然盖伦大哥你身材健硕,但是想要拿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的,这样吧,你要是能拿起来,我就把它送给你怎么样。”
“你说真的?”
“我怎么会骗你呢拉克丝,我当然是说真的。”
“不许反悔啊!”
一会之后,盖伦背后背着那把双手重剑,开心的带着拉克丝走出了武器店。
而史蒂芬站在店门口,看的目瞪口呆,手里还捏着拉克丝给他的二十三个铜币,用拉克丝的话说,就是白拿可不好,肯定要给点钱的,于是就把手头上剩下的铜币都给他了。
哦,对了,与此同时,拉克丝还跟史蒂芬要了一个能把重剑背在后背的剑套,还有一对看起来很是精巧的小匕首。
双手重剑,剑套,两把匕首,原价六个金币,以二十三个铜币成交!
事实再次证明,小魔女拉克丝绝对是落日港口所有卖货老板的噩梦,绝对。
“哥哥,这下东西都买齐了吧,我就说嘛,有我出马,肯定能买齐,你看我们还剩了十四个银币。”拉克丝看着一脸高兴的盖伦,和他身上的大包小包,问道:“哥哥,你背着那么重的剑,还拿了那么多东西,不觉得重吗?”
“我每天在码头搬货,他们三个人一起扛一袋,我一个人扛两袋,扛着扛着就习惯了。”
“原来去码头搬货能练出那么大的力气来,看来以后我也要去搬一下才是。”
“拉克丝,你不觉得如果你也有着跟我这样子的身材会很奇怪吗?”
拉克丝听了,忍不住大笑出来,她张开双手,如同海鸥展翅一般,向前方跑去,银铃般的笑声,引来众人瞩目。
盖伦见了,用力拉紧背后的重剑,憨厚一笑,跟了上去。
盖伦和拉克丝回到家中。
“哥哥,把今天买的全部装备穿起来给我看看吧。”
“好!”
在拉克丝的帮助下,盖伦将今天置办的全部东西穿在了身上。
贴身的黑色劲装,身披单肩皮甲,背跨双手重剑,手戴青铜护手,脚踏棕色战靴,左侧战靴里还插着一把精致的小匕首。
此时的盖伦看起来,真的有一副战士的模样了。
“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让我想想,啊,对了,哥哥你等我一下。”说罢,拉克丝便急冲冲地飞进自己的房间,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盖伦毫无头绪地看着离开的拉克丝,只能自己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着装,满意地点了点头。
没一会,拉克丝拿着一件旧旧的蓝色披风走了出来。
“这件披风是我过冬的时候穿的,哥哥你穿上试一下。”
“你的衣服我怎么穿的了,不要胡闹了,拉克丝。”
不由分说,拉克丝轻巧地跳上桌子,就把披风挂在了盖伦脖子上,果然,拉克丝的披风穿在高大的盖伦身上,很是显小。
不过,拉克丝却是将那披风拉了起来,盖在盖伦的左肩之上。
蓝色的披风,刚好盖住了没有护肩的左肩膀,画龙点睛的这样一件旧披风,顿时让盖伦整个人焕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真是个聪明的决定,哥哥,现在看来,你真的是!”拉克丝高兴地跳起来拍着手说道。
“酷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