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人喜欢气味芬香的鲜花,但是有人却喜欢扣自己的脚丫子放到鼻子下闻,一副享受的表情;有人喜欢水蛇腰、柳叶眉的窈窕淑女,但是有人却喜欢五大三粗、举止粗鲁的女汉子。
只要不影响到别人的生活,他爱穿什么、爱做什么、喜欢什么都可以,没必要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去加以干涉。若是这个世界喜欢的都是一样的,穿的也是一样的,该是件多么单调乏味的事情。
不过显然孟常不懂这个道理,也没有要去接受这个道理的意思。看到杨牧兴致盎然的盯着那位老妇人看,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想我孟常怎么说也是仪表堂堂、风度翩翩、不敢自称貌似潘安,但也可以迷倒万千少女,这么一位前途光明,兴趣广泛的人,居然有一个爱好老女人的朋友,传出去岂不是打我的脸?
孟常忍受着内心的恶寒,又仔细的看了下那位老妇人,禁不住的感叹起上天,能有这样的想象力和创造里,叫他一声老天爷实在不算吃亏。
一张肥厚的大嘴,一张因为涂了过多胭脂而红的过分的红色大嘴,孟常的脑子里忍不住蹦出了一个词——血盆大口;在上面,就是一个典型的朝天鼻,两只硕大的鼻孔没羞没躁的展露在大家面前;为了配合鼻子和嘴巴,她的眼睛居然是个倒三角,难怪她的审美是如此的富有创新,那一身花花绿绿的衣服简直就是个百花园啊;还好,她有一对正常的耳朵,也不过是只比猪的耳朵小了一些而已,相比较起其他器官,当真可以算是合格了。
“我好不好看啊。”老妇人突然对盯着自己看了半天的杨牧说道,言语里竟然还有一丝娇羞,说完,她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用那只肥大的手掌捂住了半边脸。
“好看,谁若说你不好看,那不是眼睛瞎了就是脑袋有问题。”杨牧站直了身子,又带着欣赏的眼光打量了一番,才诚恳的说道。
“真是瞎了我的狗眼,这种丧尽天良的话居然是从杨牧的嘴巴里说出来的。”看到他们两个相谈甚欢,孟常不想过去打扰,只是自己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你的嘴真甜。”妇人被夸的心花怒放,忍不住的小声笑了起来。但见一层接一层的波浪在她的身上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却原来是她身上那多余的肉在跳舞欢呼。
“我说的是实话,你看我的样子就知道,我从来不说谎话。”杨牧像是受到了莫大的侮辱,赶忙的解释起来。
“帅小伙的话,一般是不会骗人的。”妇人深情的忘了杨牧一眼,依依然的走出了绸缎庄。
杨牧的魂像是被勾走了一样,竟不由自主的跟着她走了出去,孟常还未从恶寒里走出来,看到杨牧要走,终于急了,想去拉住他。
“你们俩自己逛街吧,晚上等我一起吃饭。”临到门口,杨牧突然转过身对孟常说道,然后就飞一般的赶上了妇人,和她有说有笑的走了。
孟常本想拉住他,但看到他那副嘴脸,心里又是一阵恶寒,想想以他的武功,应该也不至于吃什么大亏,也就作罢了。
“你怎么不拉住他啊。”看到杨牧已经离去,公孙嫣然才对孟常说道。虽然她的精力全部放在了那些漂亮的布匹上面,但大概的情形还是看到了,本想去说几句的,但一个女孩子插嘴总觉得有些不方面,也就作罢了,此刻看到杨牧已经走远,才发觉事情不对,不禁埋怨起孟常来了。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个人要发春是任何人也拉不住的。他现在就像掉到了钱窟窿里,眼睛里看到的只有那个胖女人。”孟常耷拉着脸,无精打采的回答道。
“可是,那个人长的也太随心所欲了些,还有身上的那些肥肉,炸出来都够饭馆用一年的了,一直以为杨大哥蛮正常的,没想到居然会对那种人感兴趣。”公孙嫣然也有些不开心,毕竟一个不管在哪方面都比不上自己的女人,却把一个日夜生活在自己身边的男人勾走了,总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杨牧那小子自己去逍遥快活,我们在这里瞎操什么心啊。走,咱们继续逛街去。”看到公孙嫣然有些不开心,孟常意识到不能再在这件事情上纠缠,马上提议去别处看看。
“哎,杨大哥一去那个老女人那里,我就觉得不对,弄的我都没心情买东西了。孟大哥,你帮我拿东西吧。”嫣然闷闷不乐的说道。
“没问题。”孟常心里一乐,一个女人愿意和你逛街,至少表示她不讨厌你啊,若是她还在你面前撒个娇什么的,那就更加有戏了。能帮嫣然拿东西,莫大的奖赏啊,激动的孟常屁颠屁颠的跑到柜台那去了。
“这是那位小姐购买的布匹。”店里的伙计说完,搬出三个足有孟常一半高的布匹来,孟常一看吓了一跳,这也叫没有心情,若是心情好,那该会是个什么样的盛世。
牢骚可以有,不过只能在心里发,尤其是和女人一起逛街的时候,千万不能表现出丝毫的不耐烦和不悦,不然的话,就像杨牧说的那样,你以后的生活就像春天的田野——百蛙齐鸣了。
挂着微笑,皱着眉头,抱着布匹,孟常艰难的离开了绸缎庄,刚刚还是愁云密布的嫣然,此刻已经哼着小曲,欢快的走在大街上,不时的张望两边的商铺,看看是否有打动自己的商品。
逛街的女人永远是最有活力的时候,她们像是打了鸡血,浑身有用不完的劲,有个时候孟常就在想,若是女人将这种活力带到其他地方去,比方说干家务,伺候男人,那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的美好。不过想归想,孟常也知道这个仅仅只能停留在想象阶段。
胭脂水粉店,,首饰店,公孙嫣然都以一种莫大的热情逛了个底朝天,她像一位战胜的将军进入敌人的城市,能拿走的绝不放过。也许是因为最近心情不好需要发泄一下,也有可能是出门的比较匆忙,女儿家的东西都没有携带,这一次的大扫荡,若是按照孟常的消耗速度,三年之内是不用再上街了。
走在大街上,公孙嫣然仍然没有给她的眼睛片刻的歇息,她像一个尽职的侦查员,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逛的地方,走了一段仍然没有收获后,公孙嫣然有点耐不住了。
“哎,逛了这么久,居然没什么东西可买。”嫣然悻悻的说道。
“这也叫没什么东西可买?整个公主城差不多都要被你搬走了。”听到嫣然的话,孟常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现在的他像极了一个玩杂耍的人,名字就叫做猴子搬东西,他的手上搬着那几匹布料,连胳肢窝里都各夹了一匹,甚至连他的嘴里,都还叼着两个装首饰的袋子。
神啊,你为什么会创造出女人这么一种奇葩的动物?即使男人需要这么一种动物,你就不能做的用心些,让她们看起来可爱点吗?不能对嫣然发脾气,孟常发现可以腹诽神,这让他受伤的心灵稍微好过了些。
路过一个武器铺的时候,嫣然停下了脚步,愣愣的看着那个光着膀子的男人在那里挥汗如雨的挥动手中的大铁锤。那人正在打一把刀,一把断背刀。
“怎么,你不会想买那把刀吧?”孟常感觉到异常,若是嫣然举着这么一把足有她的体重那么沉的刀,该是个什么样的场面呢。他不敢想象,除了用女汉子形容外,孟常想不出还可以称之为什么。
“想是想买,那么一把大刀背在背上,那肯定是霸气侧漏,不过我在考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刀虽好,可是不够精致,更何况拿着这么一把刀,那得多花多大的力气,到时候一出汗,我的妆就化了。”
“你考虑的就是这个?”
“那我该考虑什么问题?”
“请恕我直言,你觉得,这么高,这么大,你。。。能举的起来?”
“经你这么一说,好像还蛮有道理的。”
“那咱走还是进去瞧瞧?”孟常试探性的问道。
“既然来了,那就进去看看吧,你看老板在柜台那里已经可怜巴巴的看了半天了。”嫣然指了指里面的柜台。
“有吗?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这是一间并不怎么大的武器铺,虽然现在是大白天,但是里面却并不怎么亮堂,孟常纳闷着,里面纳闷暗,嫣然是怎么知道里面有人一直在看的。
很多男人不知道,女人有一种天赋,一个人不管身处女人何方,只要盯着她看超过三秒,她必然会有察觉,尤其是男人盯着看的时候,感觉尤为强烈。
“欢迎欢迎。”刚刚进到门口,一个热情的男人的声音就迎了上来。一个平常的中年男子,是那种扔到人群里看了第一眼绝不会看第二眼的类型,倒不是因为丑,而是太普通太平凡了。
“我想买件兵器,不知道有什么推荐?”走进武器铺,只见一排排架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兵器,当真是琳琅满目,瞬间就吸引了嫣然的目光。
虽然是九鼎宫的大小姐,但做为一个大小姐,舞刀舞枪显然不是她该干的正事,女儿家,学习的是刺绣女红,虽然也曾学过一招半式,但也局限在拳脚功夫,并未真正的接触兵器。此刻看到如此多的兵器,嫣然像是一个来到了玩具店的小孩,不仅感到新奇,而且愉快。
“掌柜的,有什么推荐吗?”嫣然打量着那一把把泛着金属光泽的兵器,分明可以看到她的眼睛里泛出的光芒。
掌柜的嘴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一看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并不懂行的人,从穿着来看,必定是来自一个大富人家,再看看后面那个土头土脑的抱着的东西伙计,就知道这是位花钱大手大脚的大小姐。
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掌柜觉得自己遇到了一条大鱼。
“不知小姐您喜欢什么样的武器呢?别看小店小,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要您提出来,小店包您满意。”掌柜觉得眼前站的就是一位财神爷,言语间除了尊重,还有奉承。
“这么和你说吧,要那种藏起来方便,拿出来容易,杀人于无形的轻巧武器。”嫣然想了想,以她的体格,还是比较适合用一些轻灵飘逸的武器,那些大刀大枪的,看起来虽霸气,但耍起来总少了那么几分飘逸,很不适合她的性格。
“这个七星镖如何?造型别致,美观大方,使用方便,拿出来一丢就可以了。”掌柜的说道。
“准星怎么样?”嫣然问道。
“这个,就得看你的基本功了,使用得当,那是百发百中,杀人于无形的。”掌柜的觉得从这个财神身上并不好捞。
“还是算了,我从来没有学过发暗器。还有没有别的,不需要基础就能上手的?”嫣然觉得有些可惜,七星镖看起来确实不错,不过对于一个没有基础的人来说,除了当做小饰品之外似乎就没有其他的用处了。
“您可难倒我了。。。”掌柜的感到这件事情有些棘手,不过想到有这么大尊财神在这里不捞一笔总觉得对不起她,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老板,你忘了昨晚收的那件东西了?”外面打铁的汉子看来是累了进来休息下,听到他们的对话后马上提醒道。
“对啊,我怎么把这个忘了,姑娘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掌柜的一听,大手一拍自己的脑子,暗骂一声笨蛋后就走入了后面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