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坐在淮江边的一大块石头上把玩着比手掌略长的匕首。这柄看起来貌不惊人的嗜血匕首虽然附着魔法波动,但是部落祭司却没有研究出这柄匕首的特殊之处。
道格拉斯随手在一块石头上划了一下,只留下一道白痕,似乎只是比一般的匕首略微锋利一点,除此之外便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了。道格拉斯闷闷不乐,原以为权杖祭司送出来的东西会是很不错的东西,没想到却也普通,名字叫嗜血匕首,难道必须饱饮敌人的鲜血才能发挥出特殊的魔法属性?
道格拉斯把目光投向不远处的江面上,天气转冷,与多日前江面上热闹的景象不同,此刻只有为数不多的鲟鱼仍在逆流而上。
道格拉斯从两米高的石头上跃了下来,落在地面后,身体闪了个趔趄,向着江水中跑去,他决定拿鱼血血祭嗜血匕首。
道格拉斯一进入水中就发现比起往日江水的温度下降了不少,而且可能今天秋风较往常要大一些,是故水流湍急,不时的掀起风浪,道格拉斯三两下的狗刨还真无法在江中心做到随心所欲。越往江心暗流涌动越是厉害,道格拉斯从江面上露出头来,刚喘了一口气,一个浪就向他盖了下来。
道格拉斯只得游回靠向江边的水域,那里的水流相对要平静一些。
他摆动四肢游向一块靠近江边的大石,这石头在江水中也不知存在多少年了,表面的棱角早被水流冲平了,再加上石头上滋生的一些滑不留手的苔藓,道格拉斯竟然没有抱住,一下被暗流冲了出去。
道格拉斯手忙脚乱在江水中竭力稳定自己的身体,突然身边有一条大鱼也被水流冲了过来,足有半米长。道格拉斯大喜赶忙游过去。
突然臀部剧烈的一疼,一条两米多长的鲟鱼迅猛的逆流而上时意外与被水冲卷下来的道格拉斯相撞。道格拉斯突遭袭击,身体一下子被水流给卷了出去,猝然之下,竟然无法在江中控制自己的身体。好在道格拉斯对淮江熟悉无比,一边把身体向下沉,一边用嗜血匕首插向水底。
突然又一道暗流涌来,道格拉斯顿时被冲的改变方向撞在一块江中石头上,头晕眼花中,道格拉斯下意识的紧紧抓着手中的东西,忽然感觉一痛,掌心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刺破。
道格拉斯在慌乱中对这点疼痛并没有什么感觉,然而紧接着身体蓦地一震,手掌中好像忽然出现一个黑洞,身体的力量在迅速的被吸取着,道格拉斯终于惊慌起来。
一股不可小觑的魔法力量在道格拉斯身边凝聚着,道格拉斯感到身体蓦地一轻,他又惊又喜的发现嗜血匕首突然增长了不少,伴随着一道魔法光芒一个冰系的魔法陡然出现刺破了面前的暗流,道格拉斯并不是傻瓜,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赶紧从江水中游了出来。
道格拉斯坐在江边的草地上,气喘吁吁的端详着嗜血匕首。终于研究出嗜血匕首的魔法力量了,虽然这个邪门的嗜血匕首是依靠持有者的鲜血来激活魔法力量,并且刚刚只是释放了一个寒冰之剑,就吸取了道格拉斯三分之一的力气,道格拉斯依旧感到十分欣喜。
道格拉斯神态仔细的看着又变回普通模样的嗜血匕首。他敏锐的觉察到了这柄魔法武器的厉害之处,首先在于其隐蔽性,因为魔法波动很微弱,所以一般比较难被人发现,而且试想一下,在战斗中遇到极危险的时刻,只要紧紧一握,让匕首上的螺旋纹刺破皮肤,吸取了身体鲜血,魔法力量就会在瞬间激活释放出寒冰之剑。
这种东西对拥有强力武者作为追随者的权杖祭司来说只是个鸡肋,但是对道格拉斯说却是个很好的防身武器。
道格拉斯郑重的将嗜血匕首放回怀里,并猎了一只灰毛兔,剥下毛皮让艾玛大婶帮忙缝了一个还不算难看的匕首鞘。
在几天后雷因族狮人爵士也在同样一无所获后离开了犬人部落,其后的第三天傍晚,犬人部落的部落祭司才收到圣殿发来的消息,审判之神忽而特陨落,这件事引起了犬人部落的一阵恐慌。乔治连续五天领着犬人们聚集在神庙中,向忽而特祈祷,自然不会获得任何响应。
随着时间的流逝,犬人部落渐渐恢复了正常并且开始为了迎接随时降临的冬天而开始囤积粮食和干柴。
入冬后的第一场雪一夜之间给落丘山穿上了白衣,大雪连续下了几天,雪停之后,地面上的积雪已经漫过了膝盖。犬人们全都窝在木屋子里,烤着火吃着已经烤的冒着*的香甜地瓜。
雪停后的第三天,一支二十兽人的贝尔族熊人战士突然出现在犬人部落,顿时引起了轰动。贝尔族作为兽人帝国六大兽人种族之一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的确是一件令人难以琢磨的事。
落丘山有一个规模很大的贝尔族熊人部落,占据落丘山七百多公里的地域,而且附属种族多达二十多个。在兽人帝国像这样的贝尔族熊人部落也没有几个。
即便犬人部落并不是落丘山贝尔族熊人部落的附属种族,但是犬人乔治依然不敢怠慢这支熊人小队。
道格拉斯在乔治的命令下领着熊人小队去临时准备的休息的地方—五间已经没有兽人居住的木屋。
熊人战士们都很强壮,每一个都有两米高,厚厚的脂肪和毛皮使他们看起来有些臃肿,但是道格拉斯亲眼看到这支熊人小队的小队长一脚将一块挡在路上的足有四五十斤的大石头踢飞了出去,每一个熊人身上都套着一件带链甲的皮背心,小队长还有一个看起来很威武的头盔。
道格拉斯将熊人们领到临时休息所就去厨房帮阿尔瓦大叔一起准备吃的东西。
这支熊人来的很突然,好在犬人部落早就为过冬准备了充足的食物,艾玛大婶羡慕的道:“他们都穿着皮制的盔甲,看起来他们的生活过的不错,他们的部落一定很有钱吧。”
阿尔瓦大叔从面包房中出来,接口道:“他们居住在落丘城堡,城堡中有个集市,每个月都有三次集会,甚至连连矮人都用小矮马驮着货物去那里交易,我曾经在那里看到过胆小的人类商队。”阿尔瓦说起以前的风光显得无比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