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月挂在苍穹顶端,光秃秃的山上没有树木,也没有草。从那两个像馒头一样的山峰中间,一眼望过去,可以看见,那灰茫茫的大地上,像坟包一样耸立着一座城市。城市里没有灯光,安静无比。
“还有八天的路程,八天应该就能到了!”
他跳下巨石,在那嶙峋的怪石中一阵穿行,像只敏捷的兔子。
“呜……”
一声狼嚎远远的传来,他猛地一顿,像条蛇一样从乱石缝隙里缩了进去。背靠着一块尖刺的石头,从背后取下长枪,缓缓地拉了拉枪栓。
“喀喀!”
枪栓声又闷又低,因为他正捂着发声口。继尔,微探出头,望向远方。
远方是灰色和红色的世界,他伏得更低,在那色彩中仔细辩认。
一只,两只,三只……七只狼!
“不行,杀了它们,就到不了城市!”
他摇了摇头,舔着干裂的嘴唇,子弹不多了,路还远,不能贪图口腹之欲。他决定放弃这次猎夺,把枪重又捆在背上,弓着腰,潜行。
借着山石掩藏着身形,像猿猴一样前进,碎石像温柔的青草,他从其中伏身而过,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一切,都静止的像一幅画面。画面中,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瘦弱得却只有十二三岁样子,在那如尖刀般的乱石丛中飞速流淌。而在不远处,乱石的边缘,七只骨瘦如柴的饿狼,成扇形,在乱石中搜寻。它们的鼻子很灵,似乎闻到了肉的气息……
“嗷!”
头狼的叫声低沉,不再穿透冷月,因为它必须得保持体力。不然,下一刻,或许它就会永远的倒下去,成为同类的食物。
“糟糕,被头狼发现了!”
他按着肩头,指间隐隐渗着一丝血液。血液极淡,却在这样的夜里,散发出一阵咸香味。就在刚才,他滑过一块尖石,不小心被趁破了皮。
“得拼命了,要节约子弹!只能用一颗,可以干掉头狼!”
有了那丝血夜,他就不可能跑得掉。干涩的满是灰尘的风,会把味道带到很远,而这七头狼,会如附骨之蛀,不把猎物撕裂,绝不罢休。
枪上的瞄准器,在上次和一头黑熊争斗的时候,被砸碎了。不过,这难不倒他。他伸出拇指,对着远方。
因为生存和进化,头狼在猎食时,从来不会把自己暴露在月光之下,它的每一个纵跃,都有尖石为它遮掩。
“啪!”
枪声响了,不用看,头狼已死。就在它穿跃两块巨石之时,他朝着缝隙提前一秒开了枪,等它跃出,正好中枪。
“影子!”
巨大的黑影印在对面的岩石之上,他就地一滚,滚地之时,顺势拔出了绑在腿间的刺刃,往上一挺。
血,顺着脖子流进了他的胸腔。有几滴溅进他的嘴角,渗入他干涸冰裂的唇,腥咸。曲起双腿将那趴在身上的死狼,往上一顶,正中扑飞而来的另一只狼。趁它倒飞之时,扑出,刺刀竖拉,几乎划出一个半圆。
“嘶!”
微弱的裂布声响起,他正想抱起那被他一刀剖烂肚腹的狼尸来个疾旋,可是已经晚了。腰间火辣辣的一痛,浑身的力气都好像要随即抽走。
“碰!”
右肘猛然而撞,撞得挂在身上的狼,吱呜一声。可它却掏得更紧,顺着那腰,就要掏进去,扯出他的肠子。他低头与狼眼对视,狼眼中没有凶狠,只有贪婪。这本就是一场生存猎夺的较量,没有任何花哨的意义。
“咔嚓!”
狼的脖子被他拧断了,狼爪还在嵌在他的腰上。来不及斩断了,仰头,怦然倒地。两只狼一从前,一从后,在他的面前交错飞过。
还有一只!
头顶。这是最雄壮的一只,这是必杀的一击。他正要缩起脖子,避过要害。黑影疾掠,撞上了头顶的巨狼。
弹身而起,一旋身,双手箍住扑来的狼首,轮起它,撞飞另外一只。单腿跪地,借势将那狼首之脖在膝盖上折断。
背后,腥风声掠起,猛地一低头,双手却举向了天空,无巧不巧,正好抓住两腿。重掼!
“呜……”
又闷又浅的惨呼还未吼出,便已卡在喉中。
这时,他才挥刀斩断狼爪,布带一扎,堵住那蠕动的内肠。一边扎,一边向前奔跑,待扎好之时,双足在岩石上一蹬,双手持刃,扎下。
刃锋穿透了最后一只狼,从那狼的尸身下,滚出一只瘦弱的只剩骨架的黑狗。黑狗和他一样,浑身上下都是伤,他笑了笑,真想就此躺下稍歇。可这是个极为奢侈的念头,如果不尽快掩盖这满地的血液,他将见不到明日的灰阳。
岩石粉的味道,可以最好的掩去血腥味。用尿淋尽刺刃,可以消去岩石粉的毒。不敢让狼肉入土,一旦入土过夜,狼肉便再也不能食。
熟练的割断几根狼腿,将其余部份尽数深埋。虽然极为不舍,可是,他必须得走了。
“黑妞,走!”
黑狗衔着一颗狼头,极是不愿。但见主人已经走远,不得不叨着狼头,尾随其后。
绯月深沉。
他和狗一阵疾速穿行,来到了目的地。这是一片乱石岗,他找到了两块巨石,在那巨石之间,天然形成一洞。洞口极小,只容一人缩身爬入,洞内却甚大,可以暂时安家。
“等等!”
他伸出手指头,比着那堵住洞口之石的缝隙。这,比他出去的时候,宽了半指。“有人!”
“咔嚓!”
他拉开了枪栓,将枪口探进了洞内,压低着声音:“出来!”
“别,别开枪!”洞内传出惊慌颤抖的声音。
“出来!!”
他低着眉,神情冷静而警惕,肩上的肉绷得死紧。在这个绯月和灰阳的荒原里,人类,永远比凶猛的野兽要可怕的多!
“我只数到三,一,二……”数到二之时,他扣动了板机。
“啪!”
子弹在洞内闷响如爆豆,洞内的人翻身躲避,却被反弹而回的子弹穿透了肩胛。枪栓再响。
“别,别,我马上出来!”
“慢慢的,慢慢的出来!”
他的声音低沉,拖出枪口,后退,退到五米外的最佳射程。单膝跪地,抬着枪,半眯着眼。
洞口的堵石被用力拔开,探出一双手,这双手上沾满了血,刚才那一枪,应该有效。出来了!金黄色的头发,西方人种!
脑门,脑门宽大,一枪可以爆头,他微微压指。
“眼镜?!”
这可是个稀罕物事,父亲说过,戴眼镜的,一般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嗯,不能走神。瞄准。黑妞伏着,它的两腿微曲,正在蓄力。
再等等,等他的脸。等他钻到半腰。
看见了,一张憔悴的脸,很苍老,满是褶皱。那双沾满血的手,用力的撑在洞口,他的身体在往外钻。
“开枪?”
冰冷的枪身,贴着他的脸,他正要扣动手指。
“别,别开枪。求你了。别开枪!”
他猜出了他的想法,卡在洞口,挥着无力的手。他半只眼斜过去,紧盯着眼镜下的眼睛。那眼睛里有怆惶,有惊恐。
“脱衣服!”
他开始脱掉身上的夹克,由于卡得紧,他脱得极是废力。而半跪着的他,全神贯注。只要有任何一丝的疑问,他便会扣下板机。
“我叫威尔逊,你呢,东方的孩子。你叫什么?”他胡乱抖着衣服,声音却很轻柔,让人减低着防备。
“脱衣服!”
他托枪沉声,没有半点松懈。直到,那人脱下夹克,露出原本是白色,如今却作灰色的衬衫。
“可以了吗?”
他摇了摇头,他继续脱,脱得只剩下背心。嗯,背心,衬衫,和父亲说的那些人一样。
“你可以出来了!”
“好的,你别担心,我不是坏人。我只是,路过,路过……”
他双手扒地,钻得很慢,怕引起他的疑心。等他完全的钻出了洞,他将双手举向天空。耸着肩头,微笑:“孩子,你叫什么名字。能让我在这里住一夜吗?”
“走,转身,离开这里!”
“不,不,孩子。如果你赶我走,我肯定会死在今天夜里。求你了,就让我住一夜,明天,明天我就会离开。”
“转身!”
“上帝啊,你不能这么残忍。如果我出去,会喂野狼的!”他哀求着,却不得不在他的枪下转身。像是害怕,像是情绪过激,他被脚下石头一绊,趔趄,弯腰。
“刀!”
就在那一瞬间,他拔出了一直暗藏在高靴中的刀。近身,枪不如刀。
“噗!”
这不是挥刀砍入骨头的声音,这是,刺入的声音。他狠戾的眼中,带着疑问。然后他觉得一阵灰茫,浑身的力气抽丝而走。按着刺刃之柄,他重重的仰躺在地,眼中,映着绯月。
他低喃:“上帝啊,总算结束了。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绯月!”
他拔出他胸中的刺刃,看着他嘴边涌出股股淡极的血液,合上他的眼睛。今夜,有得忙活了。他必须得将他**,然后深埋进土里,或者,将他风干。
“应该选择前者!”
有了狼肉,他选择了前者。等一切忙完,他和狗都缩进了洞中。耳朵贴在洞壁,枪口就搭在洞口,上面有伪装,任谁都会认为那是一截干枝。
下半夜,荒原上的风,刮过乱石,掠过洞口,发出奇怪之极的声音。他用骨针,摸索着,穿扎自己的伤口。他能从风声中分辨出旋律,父亲说过,这有点像是《生命交响曲》。什么是生命交响曲,他没听过。从他一出生,他便活在绯月之下。从来没有见过蓝天,绿水,还有那金色的太阳,皎洁的月亮。
那些,对于他来说,像童话故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