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援的嘴角微微上扬,在老头的眼中,瓶子上虽然写的是二锅头,可是里面的酒水是不是加了佐料就不知道了。没有直接将徐之范灌下毒酒,给高纬自己品尝品尝也不错。不过他还是担心的看了看小马哥。即使高纬非常混蛋,那也是帝王啊,无论是吃东西还是喝什么东西,都会有人提前验证过无毒才可以。
果然,刚才承受不住帝王“二百五”威压的男子迈步走出:
“万岁,臣先代替您检验一下!”
高纬轻轻点了点头,男子快步走到小马哥的身边,一把就将酒瓶子抢过来。斜着眼睛看了半天酒瓶子上的简体字,最后摇了摇头,看样子是一个字都没认出来,仰脖就往嘴里灌。
那可是五十度的白酒啊,就是别墅里的那些牲口也不是这个喝法的。
“噗!”
满口酒没有能够完全咽到肚子里,就噗的一口吐出去一半!
御林军立刻紧张了起来,刚才已经放下的弓箭再一次举了起来,兵刃也都重新擎在手上,死死的盯着小马哥,只要高纬一声令下,众人就会冲上去将他碎尸万段。
“穆爱卿,你怎么了?”
男子一张脸已经憋得通红,好像血都要从脸皮的下面流出来了,由此可以看出来这货的脸皮还是不够厚。好一会儿他才长长的吁了口气:
“好酒!”
“废话,可不好酒么,一小瓶酒,花了哥二十多块钱呢!”
马野暗自想到,对于指着自己的弓箭兵刃,他已经直接无视了。锋利的武器,放在枭雄的手里,会让世间人头滚滚,放在英雄的手中,会让天下血流成河,就是放在寻常老百姓的手中,也能干掉几只鸡几头猪的,但是如果它们的操控者是一头猪,再锋利的兵刃也没有用武之地。
“你真确定是酒?”
高纬的眼神中满是关切,做为全国最大的纨绔,好酒品尝的可不少。
“肯定是酒,不过,微臣还从来没有喝过这个味道的酒,刚才喝的急了,容臣再尝尝!”
说完再次将酒瓶子放在嘴边,这次学乖了,小小的抿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满是享受的样子。
“靠,别享受了,再喝就没了!”
一个箭步冲上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高纬就冲到了男子的身边,将酒瓶子抢了过来。高长恭就站在距离高纬不远的地方,红着脸将头扭到了旁边。
堂堂天子,竟然和属下臣子抢酒,就是他这个皇亲国戚,都感觉着丢人。
士兵都觉得脸红的事情,在高纬的眼中好像很正常一样,小心翼翼的捧着酒瓶子抿了一口,接着眼睛烁烁放光。吃喝玩乐,这货可是行家,浓烈的酒香如同一条火线从咽喉一直蔓延到肚腹,等到酒力完全在身体扩散开,说不出的舒服:
“好东西啊!”
“好东西可不只是这个,我说有灵丹妙药就有灵丹妙药!”
小马哥说完,在登山包里摸出了一个圆溜溜的东西,下面还有一根小棍儿支撑着,马援和吴三桂看到了小马哥手里的物事都把脸扭到了旁边。心中断定,马野的确是把高纬直接当成小孩子了,而且绝对是学龄前的那种。
非常大方的将棒棒糖放在高纬的手里,还非常善解人意的撕开了包装:
“陛下,这个灵丹不是直接吃的,而是用舌头舔的!”
这话一定要交代清楚,万一高纬把棒棒糖整个扔到嘴里,卡在嗓子眼里直接噎死了咋办。旁边的姓穆的男子连忙跑过来:
“万岁,臣帮你试毒!”
高纬抬起了胖乎乎的小短腿,冲着这个忠心耿耿的大臣就踢了一脚:
“滚犊子,这玩意就一个,你舔完了,朕还吃个屁啊!”
小马哥满脸都是谄媚的笑容:不错,这孩子还挺聪明的嘛!
“还有这个!”
登山包里的食物可不少,棒棒糖只是给别墅里的几个鬼精灵准备的小玩意,牛肉干、果脯、熟食都有不少,连马援和吴三桂后背上的登山包小马哥都没有放过。
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小马哥索性直接将包装袋打开,席地而坐,各种各样的零食在面前放了一堆。高纬也早就没有了帝王的样子,坐在小马哥的对面,每拿出一样吃食,他就要尝尝,赞不绝口。开始的时候还有人帮着他试毒,后来索性都赶到旁边去了,他可不想眼睁睁的看别人吃,自己只能吃剩下的。
现在的兰陵王府怎么看着都怪异,一个个御林军盔明甲亮,瞪大了眼睛看着在王府客厅中的两个人席地而坐,大声交谈。不知道的一定会以为这二位是认识了多年的好朋友,怎么也想不到他们这是第一次见面。
尤其是小马哥每拿出一样东西,都能讲出一大堆的道理和典故来,真正是妙语连珠。开始的时候只是高纬听的津津有味,到后来,周围那些御林军们也都放低了警备,兵刃早收起来了,歪着脑袋听故事,时不时的还有人吧唧嘴的声音。
什么新疆的葡萄干白天承受高温,夜晚要承受严寒了,什么火腿肠有独家秘方,经过了几十道的工序啦,作为一个靠着忽悠人活着的小马哥,给每个零食现场编一段小故事,绝对用不着打草稿。别管高纬和周围的御林军们能不能听懂,小马哥都说的激情澎湃。听不懂最好,高深的学问,都是一般人听不懂的。
开始的时候,马援和吴三桂都抱着肩膀打算看戏,可是当听了小马哥说了一些食物的典故之后,眼睛越瞪越大,连他们都被马野的故事吸引了。看着放在高纬和小马哥中间的食物,琢磨着是不是有空的时候自己也尝尝。他们就生活在现代社会,这些零食几乎每天都能够看到,才没有小马哥说的那么玄乎呢。
高纬拿起了葡萄干看看,舍不得放下,有摸起了一包薯片瞅瞅:
“这些都是好东西啊,就是少了点儿……”
“在我们的地方很多,只是山高水远,需要人和我一起去取才行,我观兰陵王气度非凡,他就是一个不错的人选!”
郑王妃的眼睛一亮,如果小马哥能够把这个差事落到兰陵王的身上,总比喝下一杯毒酒要强太多了。
“他?”
高纬斜着眼睛看了看兰陵王,兰陵王可不傻,连忙翻身跪倒在地上,小马哥能够和高纬面对面盘膝而坐,他可不行。
“臣愿意为皇兄分忧!”
“不行,不行这么重要的事儿,朕一定要选择一个最放心的人才行!”
白痴啊白痴!
不只是小马哥,包括马援和吴三桂两个人都在心中感叹,兰陵王和郑王妃听了高纬的话,脸一阵红一阵白的。高纬的这句话绝对算是最伤人的那种,比当着和尚骂贼秃还要严重。话里话外的意思非常明显,就是他不信任兰陵王。小马哥知道兰陵王必死的结局,也就罢了,可是对于其他并不是十分了解的人都更加加深了对高纬的鄙视:
“就这个政治智商,能够当这么长时间的皇帝,他绝对是最幸运的家伙了,没有之一!”
高纬却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妥的,用手一指身边姓穆的大臣:
“穆提婆,就你了,你带着大队人马和仙师走一趟,一定给朕多多带回一些好东西来!”
“臣遵旨!吾皇英明!吾皇二百五……”
穆提婆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表情中已经是难掩的狂喜。能够采办这些无双美味,对于他来说,绝对算是肥差。小马哥看着感激涕零的穆提婆,眼中的厌恶又多了几分。
对于高纬,小马哥印象最深的也就是两个倒霉蛋,一个斛律光,一个兰陵王。这两个家伙都是战场上的名将,最后被高纬自毁长城的弄死了,至于这个混蛋手底下的能臣,他还真没太在意,当然也不能一下子就想起来是谁了。当高纬说出了穆提婆这个名字的时候,小马哥立刻恍然大悟。
“我说怎么看着他这么别扭呢,原来是穆提婆这个混蛋啊!”
任何一个朝代亡国,除了当皇帝的是混蛋之外,在他的手下也总会有那么两个二百五的混蛋臣子。穆提婆就是北齐亡国的罪魁祸首之一。小马哥知道这个佞臣,还是因为这货的名字。
好好的一个老爷们,怎么叫取了一个娘们的名字呢?
不过取名这玩意貌似还真不是本人自己说了算了,至于穆提婆这个名字,和他的老爹老娘都没有关系,完全是因为他老娘陆令萱魅惑穆昭仪,索性把儿子的姓氏名字也改了。
北齐三贵,在历史上可以说是臭名昭著的三个混蛋,鲜卑勋贵斛律光的死,完全就是三贵中的穆提婆一手策划的。小马哥想明白了这个家伙的身份,胃里一阵的翻江倒海,看他的眼神,就好像看到了一坨狗屎似的,真的是被恶心到了。
对于南北朝这一段乱七八糟的时代,小马哥实在是不想有太多的回忆。看穆提婆这样的货更是会脏了自己的眼睛:
“行啊,既然万岁爷更加相信你身边的这个臣子,那就让他带着士兵跟着我们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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