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学彬从来没有如此愤怒过,他不敢相信一个女人抛弃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后,仍然能够如此理直气壮的教训自己。他甚至都有些动摇了自己的信念。他回到酒店后就一屁股坐到沙发里,他感觉自己好累好累。脑子里不停地思考着卢艳死前说过的那番话。他有些后悔自己在一气之下打晕了卢艳。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卢艳抛弃缺点多亚斯的老田难道就完全错了么?就要为了道德委屈一辈子吗?什么又是不道德?大清国有的是青楼妓馆,只要你有钱,嫖妓也是合法的,那么是现在的社会太虚伪了吗?清国人的传统文化是束缚自己的枷锁吗?自已脑子里装着的正义是虚伪的东西吗?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故事,不同的背景和家庭,和一切。自己在评判卢艳没有道德的时候有想过其它吗?她做什么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仔细想想,好象真的没有一点儿关系。
他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他在今天之前从来不独自饮酒,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不喝上几口心里就不痛快。
直到今天,自己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一方,是道德一方。可一旦把眼光放开,好好看看世界时自己也不是完全正义的。最近一段时间来仗着缩小的神奇能力,自己也是两手血腥杀人如麻。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嗜血杀手。失去了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冷静和理智。如果与卢艳身份相互转换,自己会怎么做?康学彬想不出答案,他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件很错误的事情。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时自己只有14岁,偷了邻村地主家种的香瓜。自己蹲在瓜地里吃饱了,临走时还揣了两个最大的在怀里打算捧回家慢慢地吃。逃跑的半路上遇到另一个村子里不认识的孩子,那孩子两眼放光地看着他怀里的香瓜直流口水。已经吃饱了的自己就大方地把两个偷来的香瓜全给了对方解馋。那孩子接过香瓜说了声谢谢就蹲在路边大啃起来。结果地主家的看瓜人发现有人偷瓜,一路追来正好把那个吃得正香的孩子逮个正着。于是那个孩子就成了替罪羊,被吊在隔壁村的村口老槐树下给地主婆用皮鞭抽得血肉模糊。那孩子被打时自己也站在围观的人群里。本来想一人做事一人当,站出来承认是自己干的,把那个无辜的孩子救下来。却因为看到那孩子被地主婆打得实在太惨,看着那孩子的父母哭着跪在地上哀求地主婆而变得胆怯起来,最终也没敢站出来承认。
这件事情成了自己少年时代心理的一根刺,多少年来这根刺不但没能拔除,反而扎得越来越深,越来越痛。今天卢艳的一番痛骂使自己又感受到了多年前的羞愤。这种好心办坏事的感觉简直令自己要郁闷得发狂。
康学彬一个从在房间里默默地呆了一个小时,头脑依然浑乱不堪,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错了,自己到底是个正义的捍卫者还是他人幸福的破坏者。于是打电话给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阿发,把他找来诉说自己心中的苦闷。
阿发很快就打车来到康学彬的酒店,一进房间就看着他直笑。康学彬不好气的用手一指自己对面的沙发,示意请他坐下。“你傻笑个啥?难道还嫌我不够烦吗?”
别人都是为了没钱烦恼,你一个大富翁,烦恼个什么呀,要我说你就是读书太多读傻啦。一个大男人闷在宾馆里做什么?听我的,我带你去个好地方,找两个‘珠圆玉润’的妹子陪陪你,你把脸往**里一埋,立刻就能看到天堂了呵呵。
“还看见天堂,你怎么不说我直接上天堂了呢?”康学彬与阿发拌嘴道。
“No,no,no,去天堂的路不在妹纸的胸口,而在她们的两腿之间,你可别找错了路啊,老同学,嘿嘿嘿……”阿发一脸的贱笑着道。
“少扯蛋吧你,三句话离不了黄腔。说正经的,你说我今天办的这件事到底对不对?不把这事儿弄清楚了我晚上别想睡觉。”
阿发往沙发背上一靠,懒洋洋地说:“要我说,这件事情是你办错了。你的心是好的,但方法全错。”
康学彬一听就急了。“什么?你也说我错了?难道卢艳抛弃丈夫和孩子,与有钱的男人鬼混在一起就是正确的吗?”
“你这叫社会不适应症状。你觉得卢艳做错了,那只是因为你不能适应这个社会的规则罢了。我就觉得这个社会很美好啊。每天晚上都可以到酒吧去把妹,只要你有钱,就可以随意脱下任何一个女人的裤子,这样的舒服日子,给个皇帝都不换啊!”阿发得意地说道。
“只有你这种满脑子都是**的家伙才会觉得好吧?一个人怎么能那么无耻地表达自己的欲望呢?为了满足自己而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不是别人无耻,而是你自己不适应社会的行事法则罢了!社会形态决定人的意识。现在是一个物质交换利益至上为生存不择手段的世界,一切事物都围绕着一个核心在运转,而这个核心就是它!”
阿发说着用手指点了点康学彬左胸口上别着的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