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一如既往地干燥炎热。今天是我们出发后的第三天了,满眼都是荒草与戈壁。离开了水库区,生命也开始变得艰难起来。
沙和尚与小龙女身上绑着结实的尼龙绳在前面拉纤,房车没有动力,沉重的发动机等配件都被我拆除了,如今只能依靠两只活尸手下来拉纤前进,速度一下子降低了好多。唐三藏坐在房车车尾的顶盖上方放哨。它专门负责用灵魂感应周围半径300米内的所有活着的生物,防止有人偷袭我们。而我则与另外三只速度型活尸手下陪女儿呆在房车里面。两只大银箱子被我手进了房车内部,专门用于存储食物和淡水,那块桌面大小的石棺碎片则被我吊在了车厢顶棚上,因为它能持续地发出柔和而又明亮的白光,所以被我当作了吊灯。事实上,石棺的碎片我还多留了几小块儿放在银箱里收藏着。也许什么时候还能用得上吧!
在全家人都离我而去之后,女儿小玲子成了我唯一的精神支柱,如果不是为了女儿,我说不定会拿起手枪对着自己的脑袋开上一枪,然后到死者的国度去寻找我的家人。但是现在我还不能去见她们,因为女儿还活着,女儿现在就是我活着的全部意义所在。我必须把女儿的病治好,不然我没脸去见他母亲。
我决定带着孩子往金山市去,那里毕竟曾经是黑森省的省会,也许可以找到抗生素类的药物,如果找不到的话,女儿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于是转过天来,我驾驶着房车,带着孩子和6只活尸手下,离开了水库区,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踏上了黄沙弥漫的公路。未来,无法预知,除了女儿,我什么也不在乎了。
房车里很热,所有的车窗都开着,我怕孩子热着,让一号不停的给孩子用扇子扇风,还让2号不停地用一条毛巾不停地抽打着孩子周围的蚊子和苍蝇。女儿就睡在克里斯蒂娜曾经睡过的大床上。床的四只床脚下面都装有弹簧,即使房车碾压到坑里产生了剧烈的震动,也不会对床上女儿造成很大的震动。
就这样房车一路向着金山市开过去。一路上,每路过一处药房或者诊所我都要进去搜查一番,每次行动我都带着唐三藏还有三号2只活尸手下保护在我周围。有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因为死过一次,所以我害怕再有第二次被人偷袭,把活尸们带在身边,利用他们侦测灵魂的能力,提前发现躲在暗处的敌人。
如今的金山市到处都是残垣断壁,一片荒凉。街道的角落里时不时的还可以看到几具苍白的尸骨扑倒在马路边,身上爬满了老鼠和蛆虫,空气中一直飘荡着一种腐尸散发出的恶臭。这种腐烂的臭味熏得我头疼,我不得不把房车停下来,钻进路边一家药房找到两张口罩,把自己的鼻子和嘴严严地堵起来。
这是一间已经被人砸烂了的药房,玻璃瓶子碎了一地,柜台上面还趴着一具男尸,已经高度的白骨化,看服装是药房的工作人员,颅骨上有明显碎裂的痕迹,现在城市里的暴徒们实在是太没有素质了,杀人之后就不能把尸体掩埋一下吗?就算不埋,你把他拽到无人看得到的角落里也好啊,总比吓人捣怪的趴在柜台上要强吧!
这药房似乎已经被人洗劫过一遍了,我几乎没找到任何药品,最后只拿回来半包被人踩得稀烂的退烧药,3支体温计,和一只仍然在工作,而且带日历的电子时钟。
当我回来的时候女儿还在睡觉,我把所有的收获都摆在房车里的那张红木茶几上,一样一样的仔细整理着。这茶几还是我从马家大营里弄出来的一件古董。我小心地把能吃的药片儿都一片片地整理出来,重新放进一个干净的塑料袋子里,一共挑出来18片药片。随后又拿出体温计给还在睡觉的女儿量了一下体温,37.5度仍然在发低烧。
把孩子扶起来,喂她喝了点糖水。小玲子睁开了眼睛看了我一眼,他的身体很虚弱,喊了一声“爸爸,”之后便不再说话了。
“爸爸在这儿,乖女儿,喝点糖水,来,张开嘴,勉力咽下去。”
女儿喝了糖水后又睡着了,我随便扯了一片肉干塞进嘴里,算是垫一下肚子。然后爬到房车顶上,扯了快干净的手纸擦了擦望远镜镜片,之后继续用它观察着远方的情况。观察着每一个可能隐藏着食人族的角落。
城市是各种物资的宝库,同时也是危险的代名词。所有水库区的人都知道,市区从一年前开始,就变成了食人族的猎食场,所有灾民都不敢轻易进入其中。我并不害怕食人族,相反的,我现在巴不得有食人族蹦出来袭击我。因为每一个食人族除了手中所拿着刀枪之外,他们还会在背上背一个轻便的包裹,那里面通常都会装有一些生活必需品,很有可能就在里面找到我需要的抗生素。食人族不是傻子,他们只是被饥饿所逼迫的没有了人性而已。他们整日穿梭在城市里,凡是能找到的好东西都被他们收进了自己的背包里,我需要食人族们的背包,同时也需要他们身体里的血液。我必须仔细观察每一个角落找出隐藏着的老鼠来。指望着这些胆小如鼠的家伙来主动进攻我的房车,无异于守株待兔。我与食人族们,在某一个角度上来讲都是相同的,互相都是彼此的猎物,杀人或是被杀,就看谁的狩猎水平更高而已。
房车在荒凉而又破败的街道上缓慢地前进着,路面上空空如也,偶尔会看到几辆撞在一起的汽车,燃烧成为一堆废铁,与烧成焦炭的司机和乘客们姿势扭曲地倒毙在马路中央,加上黑色的灰烬,黄色的沙砾,白亮的太阳,都以市中心坍塌了的大楼作为背景,构成了一幅抽象的末日主题印象派作品。真该让凡高或者毕加索来看一看这里的景象,也许又能创作出一幅举世震惊的名画来……
又往前拉了几公里,在路边拐角处发现了一所大型超市。我想里面可能会有药房,如果运气足够好,我甚至可以找到一些食物和水。我穿过超市高大的铁门,碎掉的钢化玻璃在我的鞋底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我首先找到了顾客服务中心,服务区的大门已经被人用斧头劈开了,房间里面除了发黑的血迹和两具尸体之外,就只剩下洒了一地的吸管和塑料袋,我一脚踢开挡路的两具尸体进入了里面的顾客寄存处,那里有一排高高的钢制货架,上面通常都放满顾客寄存的各种物品。走近后,发现货架已经被人拽倒,各种乱七八糟的物品撒了一地,没有一样是有用的。不过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命令唐三藏把货架搬开,用刀劈开最里面的员工休息室的钢质防盗门。房间里面已经积满了灰尘,屋子里只有一张旧木桌子,和两抬椅子。拉开桌子仅有的两个抽屉,把里面的东西哗啦一声撒到地上,蹲下来仔细翻找,好半天,我只找挑出来半罐茶叶、一包口香糖,算是有些用处。其他东西对我没有任何用处,我飞起一脚把桌子踢碎,转身离开了这里。
除了一家书店以外,几乎所有的一楼商店都被人洗劫一空了。比起吃喝拉撒来,读书是清国人最不需要的事情。不难理解,在一个大学教授一年的工资还赶不上一个三流歌星一场的演出费的国家,人们会对读书有多讨厌。以前是,现在更是。
我在一堆东倒西歪的书架上来回的翻找着,最后只拿了3本书,一本是家庭常见疾病治疗与护理方法,一本世界童话故事,还有一本精装版本的大清国旅游地图手册,我想我可以用它们来打发一下晚上的无聊时光。
上了商场的2楼之后我给孩子和自己都找了几双运动鞋,换洗的衣服也准备了几套,现在根本没有水洗衣服,只能是衣服穿脏了就扔,所以内衣拿了30套,总算是这一趟超市没有白来。
这家超市没有被大火烧毁实在是一个奇迹,食物和药品还是没有找到。我一脚踢飞了挡在面前的几辆超市购物车,我不喜欢这座城市,它实在是太安静了,沉闷的像是死者的国度,连昆虫的叫声都听不到,哪怕有一只食人族跳出来让我解解闷也好啊!如果这世界上有地狱的话,我想我已经身处其中了。
我把找到的东西全装进两个大旅行袋里,让活尸手下们背着又回到了房车里。一路上我把看不顺眼的东西全都踢得稀巴烂,疯狂发泄了一番,但是奇怪的是自己却一点汗也没出,看来我还真是一只怪物。
又是一天的中午了,已经到了最热的时候,我把房车停在一处大楼背阴的地方,开始给孩子准备午饭。午饭同早餐一样还是玉米粥,我一手端着碗一手拿着调羹,把粥吹凉了送到孩子的嘴前,宝贝张开嘴,来,吃点饭吧。
爸爸,我不想吃饭,
玲儿乖乖的,吃了饭身体有了力气病才能好啊!
好吧那我就吃一点,
好吃吗?
好吃,
头还迷糊吗?
不迷惑,
玲儿真乖,等你吃完饭爸爸给你读童话故事,好吗?
好。
简简单单的吃了一小碗饭后,女儿又睡着了。我知道她其实根本没好,她只是不想让我担心,所以才强撑着装作没事的样子。我轻轻抚摸着女儿因为发烧而显得红润的小脸,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他,玲儿,你长得可真像你妈妈,我一定要为你找到药。
休息了两个小时之后,我打算继续向城市的中心前进。这一次我同唐三藏一起坐在房车顶上,我穿上了在超市里刚刚挑选到的外衣和运动鞋,系上了那条在爆炸中平安无事的青蛇宝石腰带。沉重的白菊战刀我已经送给了唐三藏,所以自己就用了那个俄国老吸血鬼佩戴的西洋细剑。这把剑一直挂在我的腰间,就连我昏迷的时候都处于我同在。就好像为我量身定做的一样。
路过市中心公园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隐秘的角落里有一家不太显眼的宠物店,好像还很完整的样子,我进去搜索了一番,房间里极乱,但大厅里却有一只肥壮凶恶的大黑狗在把守着,也不知道这狗是吃什么活着的,难怪这里没人进来。它见了我之后抬头一阵狂吠。我也不废话,拔出手枪对准了它的脑袋。还没等我扣扳机,那大黑狗就掉头逃走了。看来它以前肯定吃过手枪的亏,知道好狗不与枪斗的道理。
虽然我很想抓住它吸血,但给女儿找药更为重要。一番搜索下来,我果然在一个药箱里发现了两盒抗生素,还有一些其他的消炎和驱虫的药物。我欣喜若狂,又赶紧找到了一些注射用水和未拆封的注射针筒,虽然这是给动物用的抗生素,但是我想给人用也应该没有问题。
急急忙忙返回熊猫房车里,我把在宠物店里找到了抗生素用针管给女儿在屁股上注射了一针,然后就紧张地观察着女儿身体的变化,并且每隔半个小时就重新量一次女儿的体温,我怀着紧张的心情仔细的盯着女儿的小脸。漫长的5小时之后,我终于放下心来。上帝保佑,女儿的体温奇迹般的恢复到了36.5度的正常体温,她紧皱的小眉头也舒展开来,脸上露出了安详甜美的表情,这兽药果然有治疗的作用。但是女儿受伤的左脚也已经开始消肿了,看来想要彻底给伤口消炎还是得依靠抗生素才行。我把在商场里捡到的蚊帐给女儿挂起来,这样就不用再担心她被蚊子咬了。
我爬上了房车的车顶,平静地坐在车顶上向着远方眺望。此时我头上戴着一顶遮阳帽,脸上带着一副墨镜和两层口罩,身穿大清国军服,脚上蹬着一双崭新的运动鞋,左腿上还绑着一只一尺多长的象牙柄双刃匕首。我在左侧的青蛇腰带上挂着吸血鬼的西洋剑,右侧腰带上别着一把俄国12发载弹量的黑蛇手枪和一只尼龙布子弹包。左手中指上带着迦楼罗的守护蓝宝石戒指,胸前则挂着黄金的库库尔坎雕像和神仆徽章,十足的暴发户打扮,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似的。这个时代,钱都成了废纸,要是两年前有这些东西的话,自己一定会乐疯吧。
举目四顾,这座城几乎全被烧毁,已没有生命迹象。街上的汽车铺满灰尘,周围的枯树上也布满了灰尘。许多建筑物的外墙破败不堪,上面凝结着黑褐色的血迹。就在离我十几米远一处临街的饭店门口,有两具死尸靠墙坐着,头已经不知所踪,身体风干成了木乃伊,想必已经死了很久,尸体中连一滴水份也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