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马车车头的位置,充当了临时的马车夫。可惜我连条鞭子都没有,只好折了根树枝当做鞭子,打马前行。幸好三匹马都是训好的,只要轻轻一抽,就由老马带着另两匹小马前进了。4只活尸手下都被我撵到地上去步行。2号和3号拿着步枪走在前面,1号和4号则带着手枪保护在后面的面包车左右。黄狗旺财和小老鼠黑点儿也呆在马车上,由三匹马拉着两辆车,轻快地向前前进着,一个半小时之后,天色已经开始变暗,此时我们大约已经前行了约有30公里。早已经离开了清溪镇的范围。
正在我寻找今晚的宿营地的时候,前面隐约出现了一对人马,共七八个人的样子,他们分别乘坐在两辆由一匹马拉乘的马车上,每辆车上大约坐了4个人左右,还拉了许多杂物。当我们的马车队伍距离对方大约30米的时候,我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每辆马车上都有两个人的手脚是被捆起来的。看来我遇到了一小队传说中的奴隶贩子,2号用心灵感应告诉我,对方对我们具有很强的敌意,提醒我小心对方手中的武器。
我并不打算跟他们发生任何冲突,只想快速的从他们身边超过去,为了防止对方主动挑衅自己,我还有意让活尸手下们把手中的枪都摆到胸前,只要对方不是瞎子,应该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自以为准备工作已经做足的我,于是轻率地在马屁股上面用树枝轻轻的抽了两下,马儿们果然一下子增加了不少的速度,从步行变成了小跑,马车的速度一下子提高了起来。当两支车队彼此之间保持平行的时候,二号突然向我发出心灵警报。我立刻俯身低头,而对方的两辆马车上的人突然对我们的车队发起了袭击,乒乒乓乓的枪声不断地传来,同时有一支利箭射向了我的心口。因为有了二号的提醒,我轻松地将它躲开,却同时听到马车的车厢里传来一声孩子的惨叫还有女人的惊呼声。
不好!有孩子受伤了,我立即怒不可遏,拔出手枪同4个活尸手下向着对方的两辆马车上的人猛烈射击起来。活尸手下们神准的枪法立刻令对方吃了大亏。很快对面马车上的人全都惨叫着倒在了血泊之中,有的人还直接从马车上摔了下去。马匹在嘶鸣,黄狗在狂吠。我用尽全力,好不容易才把马匹拉住。
对方一共只有两只枪,而且都是小威力的手枪。而我们这边参战的有两支步枪和3支手枪,在数量上明显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战斗的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枪战只持续了不到几秒钟就结束了,对面的马车上所有的人都变成了尸体。
我顾不上其他的事情,慌忙从车夫的位置上跳起来钻进了车厢里,不知道哪个孩子受伤了。进入车厢,我第一眼先看的是女儿小玲子。小玲子身上被溅到了一点血,可是她只是在那里大哭,显然受伤的不是她,我的心略微放下了一点儿,转头再去看另外一侧的两个孩子,却发现一支利箭穿透了马车车厢的木板,直接从男孩周元宝的后背射入,箭头又从他的前胸透了出来,这孩子浑身是血,此时已经断了气。女人正抱着儿子的尸体痛哭不止,另一个小女孩儿也吓得哇哇大哭,我只好尽力安慰她们。可是却一点效果也没有。
最后我把男孩儿的尸体抱出来,在路边让一号和2号挖了一个浅坑,把男孩子埋在了路边的泥土里。
这简直就是一个晴天霹雳,虽然我跟男孩儿元宝接触的时间只有两天,但却对这个长得虎头虎脑性格坚强又有点倔强的孩子非常喜欢,他的死亡令我刚刚有一点放松的心情再度变得阴云密布起来。
我检查了袭击者的尸体,都是些穿得破破烂烂的家伙,有一个还没咽气的土匪,居然还想要举枪打我,被我一拳打晕,我张开大嘴露出尖牙,狠狠地咬在对方的脖子上,直到将他全身的血液都吸干才罢休。
接下来,我在尸体堆中找到了两把大清国制造的土手枪,这种手枪又名小6轮,是专门配备给警察使用的手枪,威力并不是很大,超过40米几乎没有杀伤力。我对这两把手枪的兴趣不大,正当我打算寻找土匪们留下来的粮食时,二号却提醒我,对方还有一个活人。我立刻警觉起来,拔出手枪,对着尸体堆大喊,谁还活着?自己爬出来,不然我可就开枪了,果然此时从车底传来一阵震动,我立刻把车子上面的尸体全部推开,却发现,在尸体堆的最下面有一个手脚都被捆住的男人还活着,正在拼命地挣扎着想要从尸体堆下面爬出来。
我终于还是把这个家伙从尸体堆里面拉了出来。这家伙应该有30多岁了,看上去年纪要比我大一些,胡子拉碴的,手脚都被人捆了起来,嘴里还塞了一块破麻布,被人用绳子把嘴紧紧地勒了起来。
在放开他之前我先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这个家伙的身体,对方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他的身体表面有多处瘀伤,明显在之前遭到过土匪们的拳打脚踢。身上的皮肤青一片紫一片,有很多擦伤的地方都发了炎。这个人身体上最大的损伤来自于双脚的脚踝,脚踝上居然拴着一条铁链,粗糙的铁链,把双脚的皮肤都磨烂了,血肉模糊的一大片,对方的身份是一名奴隶已经确信无疑。看到这个人脚上触目惊心的伤口不禁让我想到了三年前自己当奴隶的时候所看到的情景。他让我想起了金山市五道岭村的铁矿场里那群可怜的奴隶工人。看来对方应该是一名被这些土匪抓起来的奴隶。
我用白菊战刀利落地切断了他脚上的铁链和手上的绳索,又掏出他嘴里的烂麻布,这个人的手脚由于长时间不活动已经麻木了。我让女人找些碘酒给他的伤口消了毒。对方连声说着谢谢!
在女人给他上药的时候,我与对方交谈了起来。这个唯一活着的奴隶姓孙,具体的名字他说已经忘记了,既然对方不想多说,我也不便于再追问下去。大灾难来临,以前他是一名厨师,而且因为他的年龄比我大了将近十岁,我于是管他叫厨师大叔,厨师大叔,一直是一个人流浪,从北方到南方,又从南方流浪到西部。
作为一名流浪汉,当他肚子饿了的时候,他就会用石头打鸟。据他自己说,因为做厨师,经常颠大勺的缘故,长年下来,他右手的腕力和控制力都特别强,所以时间长了,他用石头打鸟的功夫,就越来越好。现在他的石头不但能打鸟,还能打兔子,老鼠和狗。所以他才一直能够挣扎着活到现在。不过在一个星期之前,却被对方的4个人给抓住了。莫名其妙的成了奴隶,尽管他拼命地反抗,逃了几次却都没有成功,反而遭到一次比一次更狠的毒打。
关于我提问的,为什么这四个土匪毫无理由的突然向我的车队发动袭击的事情,厨师大叔也给予了他自己想到的回答。
在正常情况下,当两支车队相遇的时候,彼此要至少要先保持3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就算要一方车队想要超过对方的车队,也要保持这样的安全距离。现在是末世,人人自危人人自卫。如果有人不打招呼就擅自靠近自己30米范围之内,通常都会被视为主动侵略,那么被靠近的一方就会开始自卫。我恰恰是在接近对方车队之后不打招呼,擅自超车,结果引起了对方的误会。对方为了自卫,于是选择了先下手为强,主动对我们一方发起了攻击。这次的袭击可以说是我自找的,所有死掉的人,其实都很冤枉。
事实上,捕奴队与捕奴队之间也是矛盾不断的,许多大的团队甚至会直接把小的捕奴队直接吞并掉。方式有时是收买,有时则是直接**裸的杀戮。所以现在在大清男的范围之内,所有的武装势力都默认30米为安全距离,凡是未经对方允许就私自靠近对方30米范围之内的人,都将被视为入侵者,这已经成了一条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的潜规则。
显然,在这里我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或者说我的社会经历阅历太少,在没有保持30米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就开始给马车加速,结果引起对方的误会。在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之后,我简直恨死我自己了,男孩子的死亡令我感到心痛,可是我居然无法把责任完全推给袭击者,绕了一大圈,没想到自己的无知和自大才是害死孩子的凶手。这个真相真的很让人崩溃。
喂,我说,厨师大叔,像这种两支车队相遇,如果打算超过对方的车队我应该怎么做啊?
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我开对方的车队,始终与对方的车队保持30米以上或者最好是50米以上的距离就最好了,如果实在绕不开,那么打算超车的一方就要派一个人去同对方的首领说明情况,并赠送对方首领一定数量的礼物,请对方的车队暂时停靠在路边等待自己的车队通过。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个处理不好就可能在两支车队相遇的时候发生大规模的火拼。
这可真tmd麻烦,怎么行路也这么难呢!
没办法,世道太乱,路上土匪太多,到处都有劫道的,现在敢在公路上走的人都是手里有枪的。没枪的人要么加入一个有枪的车队跟着大部队一起前进,要么就一个人钻进树林子里走一些野兽踩出来的小道。当然了,有些人多枪多的大型车队也可以不理会那些小车队,直接从他们身边超过去,那些小车队通常是不敢说什么的,都会乖乖的把路让出来。
这么简单就把路给让开了,难道那些小车队就不担心那些大车队的人对他们发动偷袭吗?
一般情况下大型车队的人不会主动偷袭小型车队。小车队的人少物资也不多,而且既然他们敢走大路,那就证明他们也是有枪的。每一支小型车队对于大型车队来说都是一只小刺猬。本身没有几两肉,一口咬下去,却相当地扎嘴,弄不好还会得不偿失,也许打了几十发子弹下去最后只得到了几具没用的尸体而已。而且搞不好大型车队这边死的人会更多。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我邀请厨师大叔和我们一起吃晚饭,在烛光的照耀下,我们吃了丰盛的一顿晚餐,有花生米,豌豆还有土豆炖牛肉,2个孩子吃饭的时候表现的都很乖,气氛有些沉闷,女人一直都没说话。她和孩子们吃完饭之后,因为心情不好就早早的回到面包车里面去休息了,我与厨师大叔又开了两瓶葡萄酒喝起来。
厨师大叔为我能够找到如此多的好酒而感到惊奇,他不断的追问我这些好酒都是从哪里来的?我究竟有什么办法能够一下子弄到这么多的好酒。当我简单的把自己搞到这些酒水的经过讲述了一遍之后,这位厨师大叔对我的崇拜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开始喊我英雄。可我的内心深处却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杀人魔王而已。不论我走到哪里总是伴随着无穷无尽的死亡和毁灭,身边的人也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去,我是英雄吗?一个连自己身边的人都保护不住的人能成为英雄吗?
我想不出问题的答案,我又想到魔女丽莉丝的威胁还远未消除,如果这魔女对我的女儿下毒手,我几乎没有保护她的办法。酒入愁肠愁更愁。这一晚我跟厨师大叔都喝了很多酒,我们一直喝到很晚,彼此之间说了很多彼此身上发生在以前的事情,我觉得这个厨子很直爽,虽然说话有些直白,脾气有些倔,但确实是个好人。最令我欣赏的一点,就是对方很诚实。
厨师大叔,听说你也是从南边过来的,我前一阵子也到了南边,可那里的污染太严重了,而且有蜘蛛出没,很不安全,活人很少啊。我一边喝酒一边与厨子大叔聊天道。
嗯,我也刚从南边逃出来。现在的南方已经是一片热带雨林了。天天下大雨,不仅仅是有可怕的蜘蛛怪物出没,我还见过一种有三米多长的大蚂灵(蜻蜓),成群结队地在森队上空飞过。嗡嗡的声音好象一群轰炸机似的。它们不仅吃人,这些大蚂灵更喜欢吃那些大蜘蛛。它们互相攻击,不过蚂灵们个头儿更大,往往一只就能对付几只大蜘蛛。这些马岭力气大的吓人,能把一个成年男子提到半空中去,事实上怪物并不只蜘蛛和蚂灵,在北方的沙漠地区还出现了变异沙晰和大沙蟹的情况,这些巨大的怪物都喜欢吃人,人类与自然的战争已经变得越来越残酷起来。
厨子大叔想不到你对这些怪物的研究有这么深刻,总算是有东西能主动消灭这些可恶的蜘蛛了。我曾经有个心爱的姑娘就是死在这些蜘蛛的手上的,如果这些蜘蛛真的可以吃的话我是非常有兴趣尝一尝的。我赞叹道。
呵呵,其实也没什么,我是个厨师嘛。所有能找到的吃的东西我都有兴趣研究一下的,其实蜘蛛和蚂灵,还有沙晰和大沙蟹味道都很不错,就是捕捉起来太危险了。
嗯,你说的很对。那些昆虫非常巨大,如果人类能够吃昆虫的话,那对于解决人类的粮食危机绝对是非常有帮助的,这可是我几个月以来唯一听到过的好消息了。
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好消息。蜘蛛和蚂灵,都不是好东西,要是给我一把枪,我真想天天打死一只昆虫,然后把它们做做成菜吃。
这有什么难的,这把枪你拿着吧。我把今天刚缴获的两把警用小六轮找出一只递给厨子大叔。
那厨子眼里放射出欣喜的光芒,却迟迟不敢接枪。
怎么,看不上这只枪吗?
不是,不是,这礼物在贵重了,咱们不沾亲不带故的,怎么好意思收你这么重的礼。
你收着吧,这年头儿没把枪在身上,早晚会被人欺负的。
那,那我就财黑了啊。不过你放心,我不白要你的东西,我可是个手艺不错的厨子,以前可是8级公民呢。虽然现在什么也不是了,但我可以给你找来许多能吃的东西,我会做很多的菜。以后你们一家人做饭的事情我都包了。
好啊,我正愁没人做饭呢,这下好了,那以后做饭的事情就都拜托你了。
应该的,应该的。
对了,你听说过掠食者和猎杀者吗?
嗯,我也听说过一些,但昨天之前还从来没见过一个。
这么说你今天见过他们吗?他们在哪里?长什么样子?有什么本领?快跟我说一说。
对方脸上显出古怪的神色,一直瞪着的我眼睛看个不停,但又很快平复了下来。
怎么?我的话有什么问题吗?
奇怪了,你本身就是一个掠食者,怎么会反过来问我掠食者长什么样子呢?
什么?我就是掠食者,怎么我自己不知道呢。
别骗我了。我刚才明明看到你把一个受了重伤的土匪全身的血液都给吸干了,喜欢吸血,不正是掠食者的标志吗?
这个嘛,我确实是有吸血的嗜好,不过我从来不吸好人的血,真的,我不算是一只正宗的吸血鬼,我只是拥有吸血鬼的部分能力而已……
不用跟我解释那么多的,一个人在荒原上游荡的,那是实力强大的猎杀者;以小队形式活动的,都是掠食者;成群结队出没的,那是食人族。都是食人,没太大分别的。
喂,我可不是食人魔……
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可吸血鬼和食人族真的分别不大。不管你吸的是土匪的血还是普通人的血,吸血鬼就是吸血鬼,与食人魔的本质都一样。说实话我并没有看不起你们吸血鬼,相反的我很羡慕你们。你们身体素质强大,传说还能长生不老。总比我这样不人不鬼的活着强吧。有烟吗?我想抽一支。
我找了一下,报歉,我没有烟。
算了,其实我也不是好人,你知道吗?我抛弃了我的妻子才活下来的,虽然当时的情况有些特殊,但抛弃就是抛弃,我一直活在对我妻子的愧疚之中,你今天开枪时,我甚至希望有一颗子弹能击中我的脑袋,趁早结束我的痛苦。
你为什么要抛弃你的妻子?能跟我说说你的故事吗?我好久没跟人聊过天了。
我的故事很悲惨,你不怕影响你今晚睡觉的心情吗?
嘿,你知道吗?我全家五口人都被仇人杀了,只剩下女儿与我相依为命。虽然我也为他们报了仇,但还有什么人会比我的故事更悲惨吗?
好吧,既然你想听,那我就说给你听好了,就当做你请我喝酒的报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