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刺客与御林军的拼杀也明显分出了高低。御林军虽然人多势众,却仍敌不过冷酷无情且身手了得的刺客们。
红衣女子与凤衍卿打斗中,另一名穿粉衣女子则灵巧的窜到高台。因为凤衍卿的出手,所有人本都以为这一战是肯定不会输的,所以人们忽略了高台之上的皇帝,个个都参与战斗,心想着能杀死一个两个刺客,好立功。
粉衣女子一个跃起,先是将太监德盛一脚踢开,然后举剑就往皇帝面门劈去。
这一剑下去,必定血流如柱,皇帝必定命丧当场。
“啊~”皇帝瞪着双眼,发出一声大叫,已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僵硬的坐在地上,眼睁睁看着那剑冲他而来。
“父皇~”凤衍卿大喝一声,也不顾身后酣战的红衣女子,径直回头,朝这边奔来。
皇帝呆滞惊恐的视线中,清楚的倒映出那抹紫影奔腾而来,身后的红衣女子紧追不舍,面前的粉衣女子剑亦未停。
“扑哧”两声,粉衣女子的剑刺中皇帝的胸口,红衣女子的剑则正中凤衍卿的后背。
“父皇……”凤衍卿大叫,未等红衣女子抽身,迅速回转身,一剑击中红衣女子胸口,红衣女子闷哼一声,摔在了地上。几名御林军见状,立刻用刀将其团团围住。
而凤衍卿已经再次转身,手中剑再度击出,扑哧一声闷响,粉衣女子的身子颤了颤,双眸瞪大,缓缓倒下,在她眉心处,剑锋刺入头骨,血喷勃而出。
此时的御林军人数增多,很快将余下的刺客摆平。
有人上前扶住凤衍卿,“快传太医。”
凤衍卿背后已被鲜血浸红,一柄雪亮的短剑仍然稳稳的插在其间,他却对前来扶他的侍卫摆摆手:“本殿无碍,快去传太医,救……父皇……”
说完,整个人似体力不支,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混乱的人群因为刺客们都被制服,都慢慢从惊吓中平静了下来,恢复了往日的高贵端庄,全都有序的离开花园。
沈允恒拉着秦巧儿起身,却见白云一已经起身,淡淡的道:“大哥,祖母她们已经出去了,我们走吧!”
沈允恒看着这好好的宴会瞬间变得狼藉,不由叹了口气。
秦巧儿红着脸道:“沈公子,刚才,谢谢你!”
若不是他反应快,及时拉过她滚去草丛,恐怕此时她的腰早就断了不知道几截了!但男女授受不亲,想起刚刚两人肌肤相亲,十指相握,她还在他怀中装了半天的死人,不禁红了脸。
沈允恒也是个老实人,见她脸红,自己方觉刚刚行为过了礼节,又怕她太过羞愧,不由说道:“刚刚情况危急,多有冒犯,还望秦小姐见谅。”
秦巧儿刚想答话,却觉手腕处一紧,已被人拽至身后。秦夫人挡在她的面前,“见谅?请问沈公子,你叫我们家巧儿怎么见谅啊?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未出阁便被人拉了手,还抱在了怀里,这叫我们家巧儿以后还怎么见人呐~”
最主要的是,若是传出去,可怎么嫁人呐?她刚刚虽站的远,可分明看清了白云一离开时脸上的那一抹讥笑。
完了完了,这么一个完美的女婿就要这么飞了吗?
思及此,不由狠狠瞪了一眼秦巧儿,转而又对沈允恒道:“嘿嘿~沈公子,我们家巧儿与你家三公子是有婚约的。这你刚刚抱了巧儿,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是一家人,以后巧儿嫁进沈府,那就是你的弟妹。你回去后可得好好的跟三公子解释解释啊,千万不能让他误会啊!”
沈允恒呵呵干笑了两声,“三弟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秦夫人放心,我回去会跟他解释清楚,不会误了他跟秦小姐的姻缘的!”
闻言,秦夫人的脸笑开了花,“我就知道沈公子是个知情知理的好人。”
沈允恒拱手作别,秦夫人笑呵呵的目送他离开,回头看见自家女儿一脸的遗憾,正色道:“看什么看?我可告诉你,除了沈家三公子,谁都别想!”
“娘,你……”
秦夫人一把拽起她的手,“走,跟我回去!”
自古以来,皇室家族最为庞大,也最为复杂。而皇帝的心,更是瞬息万变,无法揣测。
总之,那日百花晚宴之上,三皇子英勇救父不顾自身的美名算是彻底传开了。这件事一时轰动了全城,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就连街头巷尾三岁小儿都知道了,这大历皇室中,出了一位叫做三皇子的英雄人物。
晚宴至今,已过了三日。而这三日,据说皇帝和凤衍卿一直命在旦夕,如今凤衍卿已经醒来,留在府上修养。皇帝却还在昏迷,至今未醒。
一时间,江山无主,朝中所有大事一应由皇后,太后主持。沈度,宋应,李项辅助。孙家因闭门思过中,一应不得出入,反倒落得个清闲。
沈府。
黎明刚至,白云一已从床上起来,只着一身素白的中衣立于窗前,少有的闲情雅致,逗弄着前不久沈允澈送来的一只鹦哥。
紫萱叠完床被,挂起纱帐,拿了一件白绒披风给她披上,便出去准备早饭了。
紫萱前脚刚走,一道青影便闪了进来,正是几日不见的季梅庄。
“主子,十日期限已到。那人一早便离开了破庙,现在舒香楼……”季梅庄顿了顿,“吃饭。”
铜架上的鹦哥闻言,扑棱着翅膀跳了两下,尖尖的嘴一张一合的叫道:“吃饭,吃饭。”
白云一忽地扑哧一笑,是了,鹦哥饿了尚且知道要吃的,更何况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前太子,活了十几年,从来没有吃过什么苦。就算是被凤衍卿陷害丢了太子之位,也没如此落魄,顾念他是寄养在皇后膝下的,皇帝仍然派人好好的送他去边境。这次破庙十日,可算是他人生第一次吃苦。
可是,想要得到她的帮助,可没那么简单呢!她可不想辅助一个纨绔不知世事的人登上高位!
回身走至书桌前,执笔写下一封信交给季梅庄,“你且将这个交给他,然后继续看着他就可以。”
“是。”季梅庄接过,快速的闪退出去。
紫萱进来,身后跟着几个小丫头,全都端着洗漱用品,再后面,便陆续端上来几道清爽小菜,并一碟白米粥。
待洗漱完,小丫头们退下,紫萱方道:“公子,三殿下差人带来口信,请公子前往一叙。”
白云一轻轻搅动碗中白粥,并未作声。
舒香楼上。
客栈伙计嫌弃的看了一眼角落里的那张桌子,不情不愿的将一碗热气腾腾的猪肉面端了过去。
“客官,您的第六碗面!”声音故意很大,引来旁边的人纷纷回头瞩目,却见一个蓬头垢面的人正在埋头苦吃,身上穿着的衣裳已脏的分不清颜色。
凤衍景丝毫不理会那些异样的目光,他进来这里已有一个时辰,这样的目光他早已习惯。破庙里的十日让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苦头,让他知道原来人还可以如此低贱的活着,原来苟且偷生真的存在!
越是这样,他便越要坚持,一定要得到白云一的帮助,不能像乞丐那样活着!
待吃完第六碗面,他抹了抹嘴,满足的笑了,如果不是身上的银两不够,他真的想点一大桌的好酒好菜,大吃一顿。
客栈伙计见他吃完,冷冷道:“客官,请问您还要点什么吗?”
凤衍景知他是要结账,看着他那狗眼看人低的样子,忽地想起以前的自己,看待任何不如自己的人,向来都是以这种眼神。以前高高在上从不觉得,如今方觉这样的眼神竟是这样的刺目。
从腰间解下钱袋,倒出一些碎银递给伙计,伙计掂了掂,哼了一声转头走了。
凤衍景又坐了一会,这才起身准备离开,路过柜台时,客栈老板突然笑呵呵的叫住他:“哎~这位客官请留步。”
凤衍景看着他,“做什么?账已结过了。”
客栈老板笑道:“哦,不是结账的事。”说着从柜台中取出一封信递给他,“有人让我将这封信给你。”
凤衍景顿了顿,接过信,看了看,并无署名标题,随口问道:“送信的人呢?”
客栈老板一指门外,“已经走了。”
凤衍景哦了一声,走出客栈,目光在人群中搜寻片刻,无果。
走到一处无人小巷,拆开信来看。洁白的信纸上,只有寥寥几行字,他却足足看了一盏茶的功夫,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确认自己没有看错,这才愤愤地将信纸狠狠的摔在地上,用力跺了几脚。无力的跌坐在地上,用手掩面,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
最后,还是将信纸从地上捡起,折好放入怀中,起身朝舒香楼走去。
客栈老板正埋头算账,算盘打的噼啪作响,眼角余光瞥见一人进来,然后站在他的面前,一动不动。不由好奇的抬头看去,却见一个蓬头垢面的人正定定的看着自己,正是刚刚出去的凤衍景!
“这位……公子,您有事吗?”
凤衍景二话不说,忽然就跪了下来。
这一举动惊的客栈老板不行,怔愣的看着他,竟隐隐觉得他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他当然不会想到,眼前这个人的来历,自然也不会预料到以后。
多年以后,他儿孙满堂时,每每回想起今日,便会禁不住感叹,而他当年仁心收留一代明君景帝,以及景帝卧薪尝胆在舒香楼做了一年的跑腿伙计,后被人编为传奇故事,一直流传至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