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
夕阳鸟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
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
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
一曲《少年游》,前路不可期。开元百年,时值寒秋,夕阳西下,万圣大陆青木州秋风原上,行走着一匹黑麟白蹄的龙角兽,其上端坐一个少年,腰上挂着一块玄黄玉佩,上雕古文,不知何意。他右手提着一个酒葫芦,龙角兽背上托着一个书篓,装满了书卷,边行边唱。看这少年,也就十七八岁,剑眉星目,颓废之中透着股英气,懒散之中露着股正气,一身破烂青衣,污渍斑斑,别无长物。少年姓叶,名子轩,后土州通天峰下叶家庄人氏,性格随和,万事看淡,行事散漫,唯独喜爱修仙练道。自幼随祖父长大,习练家传绝学六合功基础功法。然而,他却空守宝山,六合功也算是自幼便练,但是至今十五年来,却不能窥破门径,每每练出一丝灵力,转眼却消逝殆尽,溢出体外。只得每日打熬气力,锤炼身体。于是数年前叶子轩拜别祖父,骑着不知养了多少年的龙角兽,遍寻名山大川,得道高人,以查明原因。
听爷爷说,六合功为无数年以前,叶家先祖叶玄遍游天下,习百家之长,补百家之短,观宇宙洪荒、日月星辰、流水落花,心有所感,于通天峰中静悟百年所创,端得厉害。叶玄老祖凭此功打遍诸天无敌手,横扫万圣大陆,斩杀为祸天下千年的四凶之首南蛮火龙,封印嗜杀凶残的破天魔君,天下公推其为神帝号令一出,正邪佛魔莫不服从,一时叶家村成为神魔各教派参拜圣地,为无数人敬仰,不远万里相投,叶家村在五年内成为天下中心,是为叶都,通天峰也成为了修仙圣地。
然而,六百年后,神帝叶玄不知所踪,是夜天降神雷,狂风肆虐,暴雨如注,通天峰通体发出圣光,被生生劈断两万米,飞向天外,杳不可查。叶都黎民死伤无数,由此天下大乱,匪盗横行,神魔林立,大凶倍出,为祸天下。百姓颠沛流离,民不聊生,开始了近万年的黑暗时代。
直到三百年前,开元大帝横空出世,凭一己之力历时两百年扫平大乱,威慑诸凶,普天共庆,天下百废待兴。又过一百年后,天下太平,百业俱兴,百姓安居乐业。然而,叶都成为了过去,逐渐沦落为叶家庄,乃无数骚客游侠凭吊感慨之处。叶家历时万年没有雄起,亏得叶玄早年收服的刀狂、剑痴二圣保护,中间不知抵御了多少次祸事,方才存留至今,成了一个破败不堪的小村庄,逐渐被世人遗忘。然三百年前,刀狂、剑痴二圣也不知所踪,消失在天地之间。
想到此,叶子轩举起酒葫芦痛饮一口酒,无限唏嘘,感慨祖宗伟业。他祖母早死,而且在他出生后不久,父母也不知所踪,由祖父将其养大。他也曾问及父母所在,但祖父对此讳莫如深,不管他怎么问,都不曾告诉于他,只是告知他腰间那块古玉乃其父母所留,千万要妥善保管,不得有任何闪失。
行走在茫茫草原上,望着一人多深的野草,叶子轩收起心神,自顾前行,再有半月就到北风城了。数年前,他告别祖父,游历天下,借此磨练己身,寻找凝聚真气之法。此番来到了这秋风原上,一路行来,倒也算平安无事,但也未找到修炼的法门。期间他也曾结识一些修士,但这些人修为不高,对于他不能凝聚灵气之事也不明所以。至于那些大门大派则是见他一个凡人,根本不让其踏入山门半步。
转眼太阳西沉,月亮初露,叶子轩腹中空空,便在龙角兽的帮助下打了一只离群的血狼,以此果腹。吃一口烤的焦黄的狼肉,喝一口酒,好不自在。过不多时,突见身旁龙角兽向身后望去,口鼻发声,似龙吟马嘶。叶子轩闯荡了数年,胆子也大,不以为意,兀自吃肉饮酒,啧啧作响。
忽然,一个沙哑的声音传来,“小子,把酒肉给老夫留下,你去吧。”好不霸道。
叶子轩微惊,原以为是只草原鼠,想不到这渺无人烟之地竟还有人出没。他素来洒脱,听那声音蛮横无比,不禁随口道:“相逢便是缘,既然想吃肉饮酒,何不现身?小爷赏你吃喝。”
那个声音又从左方想起,“哈哈,好狂妄的小子,五百年来还没有人在本尊面前称爷,你找死。”
话声刚落,火堆前出现一道人影。叶子轩抬眼,只见那人不足三尺高,面色黑青,两眼放光,滴溜乱转,身材臃肿,胡子垂地,双臂垂膝,好似一个长毛的肉球,浑身透着一股血腥之气。
他大笑道,“哈哈,我当是何等英雄好汉,原来是个长不大的老小子。”说完,撕下一条狼腿扔了过去,道:“赏你肉吃。”
那人一愣,接过狼腿,心道,这小子胆子还真不小,竟敢出口嘲笑自己,简直不知道死字怎么写,顿时火冒三丈。看那少年一副波澜不惊的面容,嘴角含笑,像个书生,也体察不出其身上灵气波动,心内胆气一状,怒道:“小子,你可知本尊是谁,竟敢出口不逊,今日老夫代你家大人教你如何尊老。”说完,身体一晃到了叶子轩右侧十丈处,向叶子轩胸口横击一掌,想给他点苦头,眼见击中。
突然,叶子轩身旁龙角兽龙眼如电,那矮子自觉真气一泄,竟然站立不稳,知道今天竟然看走了眼,小瞧了这一人一骑。胆内生寒,一晃身子躲出十数丈之外,愣愣看这眼前这年轻人。心想,一头畜生竟如此了得,何况是人?莫不是今天遇到了硬茬子,拌猪吃象。张口问道:“老夫霍风,人称伏地魔尊,敢问阁下何人?”
叶子轩答道:“伏地魔尊,没听说过,至于我嘛,不告诉你。不要兀自聒噪,想吃肉喝酒那就快些,冷了就不好吃了。”眼见叶子轩混不在意,霍风扭捏,想自己好歹成名多年,竟然如此不堪,未免有些小家子气了。想到此,他左手抓着比自己还高的狼腿盘腿坐在叶子轩对面,张口吃肉。
“这就对了嘛,来,老小子,喝口酒。”叶子轩说道。
霍风气塞,打人不打脸,骂人不解短,自己天生侏儒,可眼前这位张口闭口“老小子”,要不是忌惮对方,霍风恨不得生吃了他。当下,也不搭话,接过酒葫芦,兀自喝起来。
叶子轩道:“哈哈,我说老小子,吃我的酒肉,还如此气大,你也太不懂礼数了吧,白活了这么大年纪。”
霍风一愣,想不到自己说他的话,竟然被用到自己身上,气道:“阁下酒肉,老夫自然领情。但是,老小子这个称呼,确实不中听。”
叶子轩毫不在意:“我说老小子,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你在此所谓何事啊?”
霍风气结,狠声道:“不告诉你。”
叶子轩也不气恼,“那就算了。”又从书篓内取出一袋酒,懒笑道:“我叫叶子轩,你我在此相逢,也算缘分。”
霍风见他不叫老小子了,也便对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