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纠缠(1 / 1)

唐可人伤得不轻,断了两根肋骨,原本照林八琴的意思,自然是要住院的为好,可是她倔得不听人劝,也不肯把这事通知一个朋友——据楚依云的说法儿,她根本就一个朋友也没有,只除了几个上不了台面的地下情人——所以在医院里接好了骨头,她强硬地命令林八琴带她回家休养。

医生倒也说:“这伤不算重,医院的床位也很紧张,只要注意保养,回家里也是一样!”

林八琴终是强着聚财去与阿蓝软商量——他因为有求于她,竟破例地帮了她一次,当然也更是因为想要看阿蓝出丑吃瘪——阿蓝末了妥协了,一多半原因是楚依将那只专克制他的“百兽结”交给了林八琴。

这事一定,唐可人便算是放了心,她迫不急待,哪有心思养伤,只恨不能每一分钟都与阿蓝腻在一起,然而到了家里却是万般的失望,阿蓝强占了聚财的篮子,并在外围设了结界,只要有人靠近五步之内,便会引火烧身。

聚财倒也不以为意,干脆与林八琴同挤一张床,当然林八琴强烈抗议,可是抗议无效。他很理直气壮地把唐可人新买地双人床分了楚河汉界,挑着眉毛对林八琴道:“这床如此大,睡你一个实在是浪费,你们人类不是讲么,要利用好每一分资源,资源是有限的!”

林八琴气得身子打颤,末了挤出来一句,“你不怕我侵犯你”。她也是给逼急了,才说出这种话,聚财根本也不把她当个东西,更遑论把她当女人来看了。她原本就没什么魅力,就算有魅力,对他也没有意义,她想了又想,琢磨了又琢磨,只有这话拿出来还能唬唬他。

聚财冷笑了两声道:“若你有那胆子,尽管试试!”

林八琴当然是没有这个胆子的,只能不情不愿地与聚财“同床共枕”。聚财若是还化作那个娃娃般大小的样子,她也还能保持一颗平常心。然而他似乎就是不愿意让她称心如意一般,即使她百般地说项,他也不肯妥协,非要保持一个常人的姿态。林八琴大有欲哭无泪之感,他是不把她当女人看,可她到底不能不把他当男人看,且是个太有杀伤力的男人。

她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睁开眼睛便看到他这张过于美貌的脸,转过身去闭上眼睛,脑子里依然是他的脸。他呼吸近在耳边,呼出的气扑在她颈上,她的身体立时酥麻地不能动弹,心跳仿佛是重锤一下一下地砸,使她有种口干舌躁的错觉。

如此一周下来,她便由一个还算是青春的未嫁姑娘,变成了黑眼圈浓重的半老徐娘。唐可人虽也不如意,几次三番地要接近阿蓝而不得,却是看到她这副模样,笑得五官都挤成一团道:“林八琴,你是不是思春思得厉害,欲求不满到这个地步了,我劝你快快地找个男人!”

林八琴也气也恨,可是不能把对方如何,只得有气无力地对众人宣告她的失败,说“我要回爸妈那住一段日子,这屋子让你们先住着”。虽然父母的唠叨令她非常地烦,可是这样下去,她非死不可,倒不如回家听唠叨。

谁知道聚财翻脸比翻书还快地,刚才还因为她这张熊猫脸而满面笑容,这时候一听她讲出“回爸妈那”四个字,立时虎起了脸,呲牙对她道:“谁允许你回去!”

林八琴倒惊了一惊,不明所以地:“我回去还要人允许么,我是个自由人,政府也不能干涉我回家!”

聚财懒得同她啰嗦,直接伸手把她给拎了起来,径自走到墙壁前头,也不知道使了个什么法儿,伸手把她往墙上一按,她整个人便如同一幅画儿一样粘在了墙上,半点儿也动弹不得。他红口白牙地讥笑道:“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回去!”

众人对这情况还没有反应过来,都有些呆了,唐可人却先发制人地叫了一嗓子道:“聚财,你这是什么意思,她不过是回趟家——难不成,难不成你喜欢上了她,所以才不愿意让她回去么?”她捏着下巴想了想,突地打了个响指,作恍然大悟之状,“这便是所谓的日久生情吧!”说完用一双水汪汪的春水瞳眸含情脉脉地望向阿蓝。

阿蓝倒没什么表示,摆着一张死人脸,只装没听见。聚财却气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末了他啐了一声,咬牙道:“你这女人,可不要乱说话,我怎么可能看得上她,别说才一起住了半个月,就算是一起呆上一千年,我也不可能喜欢上她!”

原本听到唐可人质问聚财是不是喜欢上了自己,林八琴的心便跳得如同疯了一般,脸更是热得有如蒸桑拿。可是在听了聚财说的“就算是与她呆上一千年也不会喜欢上她”这话后,整个人就如同掉进万丈深渊般地,没着没落的失望。她暗思自己这小女儿情态真是莫明其妙,难不成自己喜欢上了聚财这个变态么,这太不可能了,在他那样对自己之后,自己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她,除非自己也是个变态。然而抬头看一眼他纤长的背影,她的心跟着一跳,有一种酸楚的痛涌上来,麻了半边身子。这感觉突然令她明悟,自己原来就是个被虐狂,在被虐待了这许多日子后,竟还是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对方。

少女情怀总是诗,虽然林八琴已然过了青春期,算不得少女了,可是她总归没有谈过恋爱,没有嫁过人,对爱情依旧是抱着诗一样的情怀。只是一想到他们身份天差地远——她是人而他是神仙,自古来不是说么,仙凡不通婚,凭她这个资质,要修成神仙的机率大约只有0.000001——再加上她曾听阿蓝说聚财对某个神仙表白过了,这也就是说,他已心有所属,她虽然有心做第三者,然而一想到自己这样差的外在条件,争胜的心就像飞灰一样散了。

还是忘了得好!忘了的痛苦相比于痛苦的单恋要来得美好多了,即使初恋是最千回百转地一段心事。可是再千回百转,动人至极,也没有命重要!假若聚财肯接受她,愿意与她恋爱一场,也许前期会很甜蜜温存,可是她一定不敢惹他生气,怕他一巴掌把自己给拍死,这样的顾前顾后,放不开手脚,人累心也累。

这样一想,倒还是忘了的好!

她正胡思乱想,唐可人却还不依不挠地尖着嗓子质问:“那么你倒是说说,你不让她回去又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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