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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紧锣密鼓(三更)(1 / 1)

此事便如此定下来了。

而此次参与到此事之中的本土豪绅多达六人之众!

是为小柳镇改革事项中,至今为止最大,参与豪绅最多的一次了!

并不是所有人都参与到其中。事实之上,除了小柳镇两位泰斗,其次是刘府的刘老爷,朱府的朱老爷,还有一家小柳镇上新兴崛起的张家张老爷,最后一个是吴家!

其余之人,更多的其实是观望,若是能帮把手的时候,他们也不会吝啬。但若是此计划行不通,岂不是鸡飞蛋打?

并不是每个豪绅家中都富有到可以随意损失个好几百两银子的。

这一次加入此计划的,多半是小柳镇上的老牌士绅。所以当新兴崛起的张家也在其中的时候,众人还是小小吃了一惊。

当然也有一些想要加入,但是实力不足的。

这些都是旁枝末节,此处不多介绍。

又说起,与这六家签署了“抽成协议”,协议规定,向金、卢、刘、朱、张、吴六家传授小龙虾做法。而此六家今后以此经营获利,需向提供纯利的一成。而规定年限为七十年。

也就是说,七十年后,此协议作废。而这六家今后通过小龙虾获得的利润无须再给抽成。

这一条是自己提出来的。

当她提出这一条之后,这六家代表无不感念她。

几人商议开。

“地点最好选在热闹的街头。”朱老爷提议。

说起朱老爷,这位朱贵朱老爷在他妻子朱夫人回到家中,告之详情之后,险些没有惊呆了。

快哭出来地说:“夫人呐夫人!这么大的事儿,你怎么就没有和为夫商议商议再做决定呐!”

朱夫人赏给他一个白眼:“时不我待,不知夫君有没听过这句话。”见朱贵依旧不明所以,这才开尊口提点他:“你可知。这件事若是成了,最大的获利并不是赚多少银钱,收入多少利润。而是在于这件事本身的意义?

令小柳镇扬名天下,你当这样的机会很多吗?若非是我在两位泰斗之后首当其冲表了态……,如你从前所作的好事儿,不定人家丑大娘子看不上眼咧!”

朱贵即羞愧,又兴奋。

羞愧的是被他夫人提起从前那档子事,兴奋的是……

“你说咱们小柳镇上的金翁和卢翁也表态了?”

朱夫人看一眼兴奋难挡的丈夫,打着扇子扇风,闲闲说:“当然。这等大事儿。自然要两位泰斗先表态,你当为妻是没脑袋的货?”

这“没脑袋的货”出自一夫人口中,确实不文雅。但朱贵却不曾在意。

他此刻心中想的就是,既然金翁和卢翁都看好,那一定是大赚一笔的。

至于所说的令小柳镇扬名……他不觉得区区一道上不得台面的美食,就能够令小柳镇扬名天下,吸引众人眼球了。

但此话。他瞧着他妻子兴致盎然,自然不会傻乎乎这个时候去顶撞他妻子,……这无端端让这位姑奶奶不开心了,那事后他皮不得绷紧点?

这会儿六家姓氏的豪绅讨论起具体实施。

“朱老爷说的是,地点选热闹一些的街头巷口是好。但一时半会儿那些热闹的,市面好的铺子。谁家愿意转让呢?”就问。

金翁想了会儿,“老夫家到是在东市口有一家空铺子,原本是租给别人卖早点的。但是这家人近日要搬走。也就退了租子。这会儿还空着。只是那市口……”

眼珠一转,笑说:“市口不大好也无妨。……人总爱热闹的不是?”却向着金翁打眼。“科举可是大事儿呢!咱小柳镇是不知名的小镇,但这会儿来往的士子们读书人们,说不得很多都是来自大城镇的。小柳镇中到了夜里,闭门闭户的。若是我们在铺子边儿挂上红灯笼。想来是极为热闹的。”

卢翁抚手称“妙”!

“妙!妙!妙!简直妙不可言!大娘子这主意正!士子读书人们来自四面八方,大多是出自大城市的。那么,这些读书人大多是挨不住寂寞,喜爱热闹的。

若是在小柳镇上张灯结彩,一片沉静中多一处热闹,定能够吸引他们的眼球。好主意啊”

“那就请金翁派人打扫打扫那铺子了。”就说:“人手的话……倒是不必愁。但是,这小龙虾的做法还请保密。并非我护食。只是不想有不良之徒坏了事儿。”

她这般一说,几人一再保证,会派出忠心耿耿的家生子来帮忙,绝不会让人无端端泄了密。

这事儿就在有条不紊中进行,期间,将小龙虾的做法传授给了六家人,而六家人都派出家里的大厨。每一家人的大厨负责一道工序。

这也是为了防止那些大厨私相授受,而且他们都听了签下了的那什么《保密协议》。自然知道其中关系。

至于小龙虾的货源……,这个不愁,动员了南畦村的男人们白日捉龙虾。

为了提高捉龙虾的效率,还专门请了老村儿编制竹篓子……她按照前世的记忆,在那乡间小路上看见小河里有人捞龙虾,那惊鸿一瞥……

按照记忆中模样,画了模子,让老村儿编制竹篓子,这种竹篓子又叫做“虾笼”,成“丁”字形筒状笼子,两个入口设置倒须,龙虾只能进不能出。

捕虾时候,在笼子里放置面粉团,引诱虾子前来觅食。

好在这种用竹篾编制的笼子不难编制,也好学会,因此,本来老村儿一人编制不过来的,就教了那些人自己个儿编制,……如今,村里的男人们虽然不能说人手一只虾笼。

但是也做到了一家有一个虾笼。

当然。他们不是白干活的。许诺他们,一斤龙虾五十个铜板儿。这对于南畦村的百姓来说,可是大好事儿啊!

这种大虫子,老用大钳子咬断田地里的庄家,大伙儿本来就烦不胜烦。但如今捕捉这样的大虫子,还有铜钱拿。而且对于南畦村的百姓来说……还不少!

这可是大好事儿!

因此,家中有好几个劳动力的人家,也会分派出一个男丁专门跟真村子里的捕虾队伍,去捕虾。

事情正在紧锣密鼓中,以一种明快的节奏进行着。

今夜。睡不着。披了一件衣裳就到小院子里乘凉。

东边儿两间屋子已经住了人来。冯寡妇带着儿子住进来。这也是第一次见到冯寡妇的儿子。

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凹陷的两侧脸颊,深深嵌进的眼窝,病态的苍白肤色。走起路来来脚步虚浮,她就曾见过这狗子被稍微大一些的风一吹,竹竿子似得左右前后的摇摆。

……第一次见到有人会因为风而随之摆动!

被风吹得乱晃……这种话在的印象中,从来只是一种夸张的形容。

但自从见到这狗子之后,真的……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

再看这冯寡妇淡定从容。不禁感叹母爱的伟大——一次夜间如厕,她就看到冯寡妇坐在院子里神情呆呆地望着沉黑沉黑的天空。不知道在看什么。

看着看着,望向狗子的屋子,然后眼泪就淌了下来。

这与白日里的淡定从容,截然不同的冯寡妇,让人为之心酸。

冯寡妇的坚强也就成了强虏之末。是为了安狗子的心,亦或者是为了欺骗她自己……,反正她的坚强是那么……不真实。却让人心痛!

并不忍心插穿冯寡妇,坚强的背后是赤裸裸的无奈。

她只是有意无意对冯寡妇更好了,对狗子也更好了。

平安是一个很容易相处的人,只要并不是真的坏到爆的家伙,小包子都能够跟他们熟起来。

许是狗子常年病弱。从没什么朋友。这会儿面对小包子的亲近,居然一愣一愣的。

平日里。冯寡妇要劝说狗子吃药,那得费上一番口舌……从襁褓开始吃药的娃儿伤不起啊!

但狗子这些日来,住在家,小包子总是端了个海碗到他屋里,奶声奶气唤一声:“狗子哥。喝粥了。”然后无耻地把一碗黑乎乎,冒着白烟,味道浓重的海碗往他狗子哥手上一塞:“狗子哥,烫手咧!”

然后,那位狗子哥顺手接过黑乎乎的海碗。楞楞地看着碗里满满的黑乎乎的药汁。刚开始时候,狗子还会辩驳一句:“平安,你拿错了,这是药……”

然后小包子露齿一笑,用他奶声奶气的声音淡定地告诉狗子:“狗子哥,这是新熬的粥。你尝尝看,俺亲手熬的。”

狗子向来除了皱眉、皱眉、皱眉……的表情,终于出现裂痕,愕然地看着手中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药汁,又木然地将视线转向他床前背着小手,笑得天真无邪的小包子……一张讨好的脸。

狗子垂下眼,“嗯,好,俺尝尝这粥味儿好不好。”然后“咕噜咕噜”把一海碗的药汁灌进嘴里,苦着脸说:“这粥真好喝,就是有些苦。”

话说,小包子这招屡试不爽,狗子屡屡中招。

有一回,就见到这二人的互动……那时候她相信她的表情一定精彩到爆!

看向小包子的眼,除了愕然愕然愕然,还有就是……这特娘的无耻绝对不是她教的!

从前说这话的时候,总有些心虚。这一回,发誓,她一点儿都不心虚了!小包子的无耻绝对与她无关!

稍后四更准备准备,上班去了,七夕节,我的爱人是工作……想来不只是我面对如此尴尬,有没有志同道合者?(包括我的爱人是家务是孩子是老人是出差……只要不是老公或者男朋友的都算志同道合),大道三千,小道万万千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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