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秋天。
处在蓝山市的蓝山精神病院一如蓝山市其他地方,秋高气爽,昼夜温差并不是很大,让蓝山市的人爱煞了这可人的天气。
可今晚的温度却是一反常态,诡异的紧。
屋外冷风簌簌的刮着,连树叶也跟着颤抖,空气中冷分子弥漫,像是要分解成小原子,一点点蔓延占领地球!
步筝裳是被吵醒的。她在被窝里缩成一团,睡得迷迷糊糊的,就听嘭嘭嘭的敲门声直灌耳内。她把被子拉过头顶继续睡不做理会,但门外的敲门声锲而不舍,扰得她无法入睡。
“混蛋!最好有急事!”她冷着脸起身,就想去拽门,但没想到离开被窝实在是太冷了,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她猝不及防的打了个喷嚏,只好没气势的裹着被子一蹦一跳的去开门。
门外杨月月裹着被单,鼻子冻得通红,下面还有一管鼻涕,她一吸,又把鼻涕吸了回去,没过两秒,鼻涕又不听话的溜了出来。
步筝裳简直嫌弃得不要不要的,紧了紧身上大大的棉被,面无表情,高冷的问道:“有事?”
杨月月对这厚棉被简直是垂涎欲滴,想都没想就扑上去。步筝裳充分利用了身高优势,一只手摁住她的头,见她扑腾的欢快,干脆只伸出一根手指抵住她的额头,戏猴似的看着。
这么大动静,蓁佑冰再累也被吵醒了,她疲倦又无语的看着门口两人,大晚上的不睡觉玩什么无聊游戏嘛!于是她不满的开口道:“干什么呢?还让不让人睡了!”
杨月月闻言,立马躲开步筝裳的手指,想起正事来。
“我们屋冷得不得了,要是没支援,恐怕熬不过这个夜晚啊!裳姐姐,借点棉被使使吧!”
步筝裳再次紧了紧身上的棉被,想都不用想,毫不留情的拒绝道:“不要!”
杨月月绝望的看着她,眼里充满不可思议:“你怎能如此绝情,如此可怕!”她退后一步,颤抖的抬起手指:“是我看错你了!就当我们从来没有认识过!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再不相干,一刀两断,我们,后!会!无!期!”说完,几步绕过步筝裳,雄赳赳气昂昂的朝蓁佑冰的床边跑去。
步筝裳:“……”精神病啊!
杨月月开始使出她撒娇本领,眼泪汪汪,红红的鼻头,扁着小嘴道:“蓁姐姐,佑冰姐姐,我们好好可怜啊!”
一个十四五岁的娇嫩小姑娘,软软的向她撒娇,虽然还有点被吵醒的不满,但蓁佑冰也硬不起心肠呵斥,尽管这个小姑娘发型在她看来实在诡异。
她想起这张床上被收到空间里的原来的棉被,心念一动,就把它挪了出来,杨月月见到,眼睛发出绿光,跟小狗见到肉骨头一样,她激动的扳过蓁佑冰趴在床上的脸,在她脸蛋上吧唧一口!
“么么哒!爱死你了佑冰姐!”
杨月月抱起棉被就跑了出去,还不忘回头朝步筝裳挑衅的哼哼一声。
步筝裳没什么特殊表情,依然冷着脸,把门反锁后,重新回到床上。嘴里却毒舌的说道:“什么么么哒,爱死你,恶心死了!不知廉耻!”
蓁佑冰虽然也不太适应这种感谢方式,但也没觉得恶心死了,严重到不知廉耻吧?
“哪有”,她反驳道:“不过是开玩笑罢了,现在的小姑娘,都这样,说说而已。”
步筝裳居然怒了,啪的起身,连被子也不裹,走到蓁佑冰床前,愤怒的质问:“爱死你了这种话也可以开玩笑吗!你也是这么想的吗!”
蓁佑冰没想到随意的一句话居然踩中步筝裳的雷点,她有些惊诧,想翻过身来正面她,却有心无力,只好侧过脸看她。
步筝裳在她床的右侧,窗户外刚好有月光洒进来,照在她单薄的身影上,她紧抿着唇,眼睛灼灼的盯着她,小脸上一片愤然又严肃的样子,像是在问什么生死攸关的问题,而她的回答至关重要。
“我觉得……”蓁佑冰正要回答,步筝裳根本不安常理出牌,打断她接下来的长篇大论,“太冷,我要睡了。”她跑回床上,紧紧的缩在被窝里,连头都没留。
蓁佑冰将要吐出的话憋在嗓子里,好不憋屈,好不难受,她吐深深出一口气,生怕自己气得伤口开裂。
步筝裳没再说话,蓁佑冰觉得空气中都泛着淡淡的尴尬,她这是在装睡吗?经过这番折腾,她连睡意都去了好些,好一会才被周公召唤而去。
一大清早,没有公鸡的喔喔打鸣声,没有小鸟的喳喳叫声,更没有闹钟烦人的催命声,步筝裳却依然是早早清醒,昨天的体力精神消耗似乎被一场睡眠全部带走。
今天居然这么早就醒了?连步筝裳自己都有些诧异。她放轻脚步,去卫生间洗漱好,出门,她居然不是最早的,王正义穿着件黑色短袖正在院子里打拳,一招一式都虎虎生威充满力量的美感。
她饶有兴趣的看了一会便兴味阑珊,拿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这书名叫做《风流总裁的小娇妻》,步筝裳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冷笑,这简直是荒唐恶心!
她的书都是托人买的,各种类型都有,天文、地理、漫画、历史、小说……这种畅销总裁型文也有不少,她不管喜不喜欢,每一本都会认真去看,仿佛自虐似的。
这本《风流总裁的小娇妻》,女猪脚是个十八岁的大学生,为了给母亲治病,卖身给一个玉树凌风、家缠万贯的风流总裁。这个总裁,换女人比衣服还勤,没有人能做她超过三天的女朋友,文中几乎所有女人都对他痴迷,想爬上他的床,嫁进豪门。而女猪脚的出现,居然打破了这个定律,留在风流总裁身边朝过一个月!于是各种女人陷害勾心斗角。而风流总裁却一边“喜欢”女猪脚,一边人认为她是个拜金的女人,对她虐身虐心,经过三次流产,四次离家出走,五次枪战,N次伤害后,女猪脚终于在风流总裁母亲的逼迫下出国,逃离了风流总裁。
而风流总裁这下才完全解开对女猪脚的误会,明白自己爱上了她,却到处都找不到,于是放众自己、惩罚自己,每天泡在酒里,和女猪脚身体、声音、气质甚至家室相似的各种女人厮混。三年后,女猪脚带着可爱的包子回归,阴差阳错做了风流总裁的秘书,两人旧情重燃,女猪脚知道风流总裁三年的颓废,最后心疼的原谅了他,两人举报了隆重的婚礼。
步筝裳简直要被这本书气笑了,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女人!男人恶心,女人更是蠢到无可救药!果然,没有最蠢,只有更蠢!
最后,步筝裳总结,这是一本蠢货写的,无敌渣男与无敌蠢货的故事。
但这仅仅是小说中存在吗?步筝裳眼神暗然下来,现实中也有的是,但结局却不容书写,它是残忍的!书里结局写得多美好,就越凸显现实有多残酷!
一大早她就把自己的心情搞得很糟糕。
该吃早餐了。她昨晚答应蓁佑冰做饭给她吃,当时可能是一时脑抽,居然说出那种话来。但她一向是言出必行,自己说过的话,就会负责到底。
不过她实在是没什么心情,加上并没有什么食材,就拿空间里装的红薯煮了一大锅。
昨晚还冷得冻人,今早就又暖和起来。
蓁佑冰甚至还露出大半个背。她上身除了纱布绷带,什么也没穿,露出的肌肤健康白皙。
解开纱布,伤口好了很多,但并没有好到像她预期那样。
步筝裳微微皱了眉。
一只手伸过来,想要抚平她皱起的眉心。没等这手有下一步动作,步筝裳就自动舒展开来,板着脸,冷冽的说:“转过去趴好!”
蓁佑冰哼哼一声,还不是被她吵醒的,没跟她计较,还好心帮她,居然不领情,真是矫情!
蓁佑冰却没看到,步筝裳微红的耳根,这人好不知羞耻,居然在她面前露胸!无耻无耻无耻!
帮她换好纱布,步筝裳就不再管了,“自己出去吃饭!”
“哎,你就不能帮我端进来嘛,我这样多不方便!”
步筝裳才不管:“爱吃不吃!”
“你!”,蓁佑冰气急,这人怎么这样!昨晚还温温柔柔,像变了个人,果然都是假象!跟精分似的!哎,不对呀,蓁佑冰猛然想起,什么跟精分似的,步筝裳可不就是个精分嘛!但模式似乎和传说中的不同?那就勉勉强强原谅她吧。
一锅清水煮红薯,众人抢着吃。步筝裳拿起一个剥皮,尝了尝,什么味道也没有,有这么好吃吗?难道她的厨艺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就是随便一弄,都能俘虏别人的胃?果然,做什么事都是要看人品长相的!
偏偏蓁佑冰要提出反对意见:“昨天晚上你们还吃什么鸡肉牛肉,怎么今天我来了就吃这个,白水煮红薯?这也太简陋了,该不会是故意针对我吧?”她侧头面向步筝裳,想要她一个回答。
步筝裳被她看得微微有些不自在,她的确答应了给她做菜,随后又恼羞成怒,大家都喜欢吃,怎么就你挑剔?
“那你把肉拿出来呀!鸡肉牛肉都没有,丧尸肉吃不吃?”
“你!你居然恶心我!”蓁佑冰愤怒的瞪她,但转念一想,也不全是步筝裳的错,的确没食材了,而且她还是她的救命恩人,不应如此无礼,“不做就不做嘛。”她无力的嘟囔道。
王正义看着这一场反转剧,咬了一大口红薯,口齿不清的说道:“女人啦,嗤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