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此次回来,主要是来临仙镇探寻七灵之体,带回登天宗,七灵之体,十万人之中也难见一个,想要找到并非易事。”
何坤微微一惊,沉默了片刻,说:“儿啊,有句话我刚才一直没跟说,是怕你那些师兄弟听见,据那林风说,那郝家余孽不怕雷系术法,似乎就是天生的雷灵之体……”
“什么!”何耀光腾地一下站起来,脸色剧变,阴沉着脸,突然一咬牙,“爹,此事万万不可让我这些师兄知道,不然我们何家可就真的大祸临头了。”
何坤也被他这紧张的样子给吓住了。
“我师父说,此次登天宗收七灵之体的弟子,是登天宗的师叔祖出尘子的意思,其他也就罢了,但这雷灵之体,是出尘子师叔祖亲自要嘱咐要的人,一旦收为弟子,几乎可以跟登天宗掌门平起平坐。”
何坤吓得脸色刷白,“这可如何是好?”
“此事除了林风,还有谁知道?”
“听林风的口气,只有他自己一人知道。”
何耀光眼中杀机一闪而过,“此人留不得了,哼,当年我放他一条生路,并非我没有杀他的能力,只是怕惊动了林家,如今我已经是筑基境,杀他如杀一条狗!”
“林家那边?”
何耀光阴阴一笑,让他英俊的脸看起来有些恐怖,“正好嫁祸给那郝家余孽,若林家能出手,倒省了我不少事,我也正好借此事,让登天宗灭了林家,到时候,我们何家就是临仙镇第一世家。”
“林风是林家精英堂的人,杀了他会不会出问题?”
“无防。”
何耀光随手解开隔音禁制,话题一转,跟何坤说了些家长里短,故意让声音传出去,扮演出一幕父慈子孝,意在消除远在一里之外厢房里那些登天宗师兄弟的疑心,父子谈了有半个时辰,何耀光这才出了门,身形一闪,消失在夜幕里。
……
林风至死也不敢相信,眼前的黑衣人只用了一招,剑光闪过,脖子上出现一条血痕,再也说不出话来。
临死之前,黑衣人扯下脸上的黑布,露出真实的面容,那是一张阴冷残酷的脸,带着淡淡的笑容。
“你是……”
林风后面的话再也说不出来,修炼半生,好不容易到了灵窍中期,但在一个筑基修士的眼中,也不过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黑衣人手中剑滴血不沾,锵一声剑回鞘中,跨过林风的尸体,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一只箱子,放在林风卧房的秘室里,然后将秘室一脚踢开,暴露在外。
这时,一个赌场的老千听见动静,走进屋来,看见林风身异处,血流满地,吓得大叫一声:“杀人了!”转身就跑。
黑衣人眼中闪过一丝冷酷笑意,身形闪动,瞬间消失在房间里,下一刻,赌场里人影闪动,惨叫连连,那些通宵赌博的赌徒一个个身首异处,却连自己如何死的都不知道。
十几个人头飞上半空,血喷如柱,而黑衣人身上滴血未沾,飘然远去,来时无影,去时无踪。
第二天,千金赌坊老板林风都被杀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临仙镇,那些深受赌场之害的人家无不暗地里放鞭炮庆祝,也有赌徒暗自庆幸昨晚没有在场。
林家派人过来,将赌场重重封锁,从里面搜出一个箱子,打开一看,里面都是些古玩和房契之类的珍贵物品。
不久,临仙镇都在传林风就是七年前放火烧了郝家的人,如今得了报应,被郝家的阴魂索命来了。
林家上下震怒,倒不是因为林风有多重要,只是谁都知道林风是林家精英堂的一员,杀了他等于是直接挑战精英堂,事关林家在临仙镇的威严,哪怕林风真的跟七年前郝家灭门惨案有关,他们也决不会放过凶手。
无独有偶,临仙镇上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传着郝家有人幸存的消息,而且矛头直指点金铺子的老板郝云。
……
此时的郝云对这些一无所知,他与平日里一样,从打坐中醒来,眼皮直跳,脸上带着疑惑不解之色。
这些天他按照之前大胡子给他的开灵窍之法,感应天地灵气,将其吸纳引导入身体各处窍穴。
开始时很是顺利,他的雷灵之体对天地灵气的感应超乎常人,游离在天地之间的大量雷灵力汇聚到他身边,进入他的窍穴,在窍穴之中形成小小的漩涡,百窍连成一线。
按照大胡子所说,百窍连一线,灵气流转其中,形成循环生生不息,是达到灵窍中期境界的象征,此时体内灵力经过一天的打坐吸纳,可达到饱和的状态,施展一些厉害的术式。
然而当他一旦停止冥想感应,体内灵力立刻像失去控制一般,从体内逸散而出,一点也留存不下来。
百思不得其解,也不好去问大胡子,他不想让大胡子知道他真正的进境,自幼与流氓地痞打交道,他深知隐藏实力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在关键的时刻给敌人致命的一击。
他有一种直觉,这个大胡子表面上是要收他为徒,其实心里另有别的打算,在没有弄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时,他可不想毫无保留地信任他。
不过有一点他能肯定的是,他现在对大胡子还有利用价值,大胡子暂时不会对他构成威胁。
他之前一直用各种言语刺激大胡子,就是为了试探对方的底线,事实证明,自己对大胡子还真是挺重要的,否则换了一般人,早动手了。
大胡子想利用他做什么他不知道,但他何尝不是在利用大胡子习得普通人梦寐以求的仙家宝典,彼此利用,至于以后两人到底是敌是友,就要看大胡子到底想利用他做什么了,若是顺手的事,帮他个忙也就是了,但若是劳神伤财的事,那可就对不住了,谁不知道瘟神向来是只进不出,让他割肉,那比要了他的命还难。
天色已亮,郝云看这样打坐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起身出了木屋,郝思思已经在厨房做早餐了,他走进厨房,从储物戒指里取出那只破烂脏臭的草鞋,放在灶台上。
“思思,一会用上次我买的山鸡,把这草鞋放下去炖碗鸡汤。”
郝思思只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涌上来,捂着鼻子,“哥,你这是从哪弄的臭鞋,脏不脏啊,还炖鸡汤,炖给自己吃啊?”
郝云嘿嘿一笑:“这么好的东西,当然是孝敬师父他老人家了,快点啊,别让我师父等急了。”
郝思思拿起鞋子闻了闻,一张俏脸憋得通红,左思右想,虽然不知道郝云用意如何,料到这就是他的师父让他找的众食材中一样,但让她就这样把鞋子炖了,她却是做不到,叹了一口气,将鞋子泡在热水里,煮了半个多时辰,锅里的水都变成了黑色,才捞了出来,放在鼻端闻了闻,竟然有股淡淡的药香透出来。
宰了只鸡,将草鞋拆开成草根,想要用刀切断,却发现坚韧如铁,想要在上面留下刀痕都难,只好一股脑地塞入鸡肚中,熬炖了一个时辰,自己亲自尝了几口,并没有什么异味,反而格外地好喝,这才放心给郝云送了过去。
郝云端着送到树屋。
“妙木道友,这是你要的益精草,我让思思炖成了鸡汤,你快乘热喝了。”
妙木道人睁开眼睛,眼中闪过一丝冷冷的杀意,让郝云浑身一个冷颤,不过很快隐去恢复了原样,淡淡说:“一个如此缺德无良的哥哥,偏偏有个心地纯良质朴的妹妹,你真应该好好谢谢她,是她救了你一命。”
郝云心中暗暗一惊,这才知道家中一举一动,都瞒不过这个成天躲在树洞里的大胡子,几日不见,这个大胡子的目光越发凌厉了,似乎修为日益见长。
对妙木道人刚才涌起的杀机,他再次确定了一件事,这大胡子对他绝对不安好心,大胡子若真是看重他的人才,就算被徒弟捉弄,最多也就是责罚一下罢了,哪至于起杀机,心中警惕,表面却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说:
“益精草是天地灵药,百年成株,地下有灵根茎坚韧如钢丝,只有以人体的恒温煨上数年,才能真正转化为益精草,否则就是穿肠的毒药,把它编织成鞋穿在脚上,既可以时刻体温烘煨,又省去了不少麻烦,腾出手来干别的事,也只有普通人能有这个时间和闲心,你既想要益精草,又嫌它形成过程过于污秽,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妙木道人没想到这小子竟然知道这么多,呆了片刻,冷哼一声:“懂得还挺多,把它喝了吧。”
这回轮到郝云愣住了,“我喝?”
妙木道人冷笑一声:“不是给你喝,难道是给我喝的不成?我修道多年,早不需要这种草药来改善体质,你才刚开灵窍,身体孱弱,上品的灵药你也承受不起,只有这些下品灵药才能慢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