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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作客(一)(1 / 1)

“你还说呢,那次我去公园为你捉鸽子,差点儿被警察抓住,回去之后被我妈打了一顿,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呢。”林子方笑道。

“那是你太笨了。小鸟哥,你那个时候也不叫这个名字,怎么回香港改名字了?”

苏菲想起那时候的事情也觉得好笑……林子方一家原是他们的邻居,四年前林父受伤之后在美国生活困难,便携家返回香港,也就是这时候断了音讯,只是没想到他的变化这么大,当年他才十三岁,仅四年的时间竟然变化得认不出来了,而且他当时的名字叫林豪,也不叫林子方。

“我妈嫌那个名字不好,回来硬让我爹给改过来了。”林子方说道。

“怪不得,若是在大街上遇到,我是真的认不出来了。小鸟哥,林伯、林婶和芳霞姐还好吗?”苏菲问道。

“还好啦,我爸开了个小食店,我妈还是那么爱唠叨,大姐正在忙着谈恋爱。回香港这边,亲戚都住在附近,相互也能够照应。你和茹姐过得还好吗?”

“还过得去啦,你现在上高中了吧?”

“……没有,我在工厂工作。”

谈起自己,林子方有些尴尬,原来他去年毕业之后因为没考上高中,就缀学去一家制衣工厂工作,晚上有时候去夜总会唱歌,贴补家用……至于家里的那个小食店,他是不耐烦打理的,而且有林伯、林婶照顾,根本不需要他帮忙。

“那一定很辛苦吧?”苏菲关切地问道。

“习惯也就好了,只是我喜欢唱歌,但不够出色,这一次恐怕很难取上名次了。”林子方遗憾地摇摇头,倒不是太沮丧。

苏菲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只好将话题拉开。

“苏菲,你现在住哪里?晚上去我家吃饭吧?”林子方问道。

“我住酒店里,但今天晚上已经有约了,看看明天有没有时间吧。”

苏菲没有把话说得太死,今天晚上要去金镛家拜访,明天是决赛,天晓得会有什么事情,还是不要答应得太早为好。

看得出,林子方有些不开心,但苏菲也没办法,再说了,她可是一个小女生,根本没有想过要注意别人的感受。五十名选手这一次要淘汰掉四十名,虽然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内幕,但评委和听众们的耳朵都是不容掺假的,而且来的媒体也多,所以尽管有人欢喜有人愁,倒也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件。

“喂,你们不能走!各位,外面的记者们都等着采访你们,别跟我说你们不在意。”一个中年胖子笑呵呵地说道。

苏菲本来想溜走的,可是想一想之后又留了下来,毕竟她这一次参加比赛,就是要扩大知名度的,如果这么一走,环球公司那边就交待不过去。比赛的结果毫无悬念,第一名和第二名被苏菲、林丽虹包揽,两个人比分是一样的,不知道评委们出于什么考虑,却将苏菲排在了第二,但她并没有跟评委们理论……无论是出于跟林丽虹的私谊,还是站在公事的角度上,她都没有必要较真。

“苏菲,我就知道你进入决赛没问题,这是陈莜,他是彭健欣,他是叶志强,这两个是兄弟俩陈柏祥、陈柏燊。”谭永林带着乐队的几个兄弟过来打招呼。

“谢谢这两次比赛你们所表现出来的精湛技艺!”苏菲很认真的向他们道谢。

“是你的歌写得好,唱得也好。”

陈柏祥笑道:“明天决赛你准备唱什么歌,准备好了没有?如果现在有歌谱的话,我们可以回去好好排练一下。”

“可以啊。”

苏菲取出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张歌谱:“谢谢你们了。”

对于这几个人的个人品质,她还是相信的,绝对不会为了一首歌就将自己卖了……很可惜,他们这个乐队暂时要解散了,否则倒是可以考虑合作一下。

在当时的香港、台湾,完全专业的乐队很少,大多数乐队的组成成员都是各有各的工作,业余时间演奏,谭永林他们也同样如此,而苏菲也不认为自己是救世主,能够改变什么。

“这首歌对于我来说,是很特别的,拜托你们一定要排练好。”苏菲很认真的说道。

“放心,我们会的!”谭永林拍着胸脯保证。

“什么歌……算了,我不问。”林丽虹倒是很好奇那张歌谱上是什么歌,但听到那是一首很特别的歌,她立即不问了。

从第二场比赛开始,电视台都是要转播的,例行官方新闻发布会也就是让与加决赛的十名选手亮亮相,拍个照片和一些例行公事的提问。作为这次半决赛的一、二名,苏菲和林丽虹都受到了重点照顾,但两个人都非常谨慎,让那些提问的记者很不甘心。

林丽虹有事,先走一步,苏菲刚要离开,一名衣冠楚楚的中年男人来到她跟前:“苏菲小姐,我是艺声唱片公司的关楚雄,我想跟你的监护人谈一下关于合作的事情可以吗?”

苏菲接过名片看了一下,道:“不好意思,关先生,我的监护人不在这里,而且我已经有合作对象了。”

说完,她向关楚雄微微一点头,从他身旁走过去闻。

“还真是手快有,手慢无啊!”关楚雄倒是想招呼,可跟一个小女孩有什么可说的,他匆匆忙忙地先去找林丽虹了,其它的事情慢慢再说。

在这种歌唱比赛之后,类似的事情会有很多,一些唱片公司甚至在预赛的时候就已经出手了,林丽虹在赛后就有不少人希望找她签约,这些搞音乐的人,一个个耳朵和眼睛都毒着呢,虽然只是在初赛阶段,却已经大致上判断出某个人的发展潜力了,倒是当时的苏菲没有引起特别的注意,只是成为报纸上的一个噱头而已,却无意中为她做了个很有力的宣传,已经有不少人再谈论她和她的歌。

在打发走了几个唱片公司的人之后,苏菲来到外面和门德斯等人会合,搭乘计程车返回酒店。

“苏菲,唱得非常不错!”门德斯向她竖着大拇指。

“门德斯,你能听得懂吗?”苏菲笑问。

“音乐是无国界的,心领神会。”门德斯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

“我有翻译给门德斯先生听,他觉得音乐好,歌词也好,很激励人心的一首歌,他看好你!”旁边芳妮.简说道。

时差的影响虽然不严重,但折腾了大半天,苏菲也觉得有些疲劳,而且晚上还要去作客,所以她回到酒店就倒头大睡。

傍晚的时候,苏菲被芳妮叫了起来,哈欠连天的洗漱,“简,我得去吃点儿东西,不然的话,在人家作客会在饭桌上失礼的。”

也别说,她自从开始练习基础健身操之后,饭量大增,而且无论怎么吃也不见胖,这一点连跟她生活了一段时间的闵柔都羡慕不已。先到餐厅吃了一些东西之后,苏菲这才带上自己的古琴前往金镛家……别说,带着这个家伙无论是打车还是坐公车,都挺麻烦的,尤其是还要小心,避免磕碰。

门德斯其实也是第一次来金镛现在在的家,他和金镛夫妇都很熟悉,却没去过金镛现在的家,计程车按照他给的地址直接来到金家,三人下车后,门德斯上前按响了门铃。

开门出来的是一名三十来岁的妇女,长得相当漂亮,也很有气质,穿着一身旗袍,很有几分知性美,一看到是门德斯,便热情地打招呼。

门德斯向她介绍了苏菲和芳妮,又将她介绍给苏菲二人,原来这位就是金镛的夫人朱梅。

“你就是苏菲?良镛回来还跟我说你是个小才女呢。”朱梅显然很喜欢苏菲,一边招呼客人们进去,一边拉着她的手说话。

“查先生过奖了,您才是我学习的榜样呢。”苏菲可是通过小薇了解过这个女人呢。

朱梅是位职业女性,和金镛结婚后,生有二子二女,可惜的是,当初在艰难的时候,他们相濡以沫,艰苦创业,却在事业有成的时候分手了……其中固然有金某人移情别恋的原因,但朱梅极具个性也不是没有关系。

听了苏菲的话之后,朱梅非常的欢喜,更是有些爱不释手的感觉,拉着她进了客厅。

“妈妈,她是谁?”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站在那儿,好奇地打量着苏菲。

“传诗,叫苏菲姐姐。”朱梅松开苏菲的手,满脸溺爱地看着那个女孩向客人们介绍,“这是我的小女儿传诗,你们先坐,良镛在书房里,正好有几位客人过来,你们稍等一下。”说完便向另外一个房间走过去。

“你是苏菲姐姐?”查传诗站在苏菲面前,背着手小大人似的问道:“你今年几岁了?”

“问别人几岁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先介绍一下自己?”苏菲反问道。

“嗯,我今年八岁了。”小姑娘眨了眨眼睛,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我十二岁,再过两个月就十三岁,你叫我姐姐不会错的。”苏菲笑着说道。

这时,金镛和朱梅从书房里出来,热情地和门德斯打招呼,在他们身后还有三个男人,含笑望着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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