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黑云长剑(1 / 1)

徐羡没想到,练个拳都能碰上两个皇帝备胎,自己还跟其中一个深入的交流了一番,竟是认不出来,只怪那郭威没半点皇帝备胎的样子,就是连统兵大帅的气势也无,就像是一个随和的邻家大叔。

好歹也算是有了一面之缘还得了一个玉佩,徐羡他满心欢喜的把玉佩拿到市面上找人验看,珠宝行的掌柜却说不值什么钱撑破天了两贯钱,原本以为掌柜诓骗自己,又找了两家都说不什么好货,让他好不失望,堂堂一个太尉竟然拿个样子货哄骗小动物,也不知道害臊。

郭威有一点说的很对,再好的拳脚都不如一件趁手的兵刃。徐羡家里没有,市面上也买不到,可是在柳河湾却是不缺兵刃。

老张本人就是一个兵器收藏爱好者,还专门弄了一间厢房放置藏品,常常向人显摆。听说徐羡要看他的兵刃,便乐呵呵拄着拐杖带徐羡参观。

“俺家祖宗当年用这支长槊杀进长安城的?”

“哦,啥时候的事?”

“就是大燕皇帝那会儿!”

呃……没想到老张祖上还是安史之乱的叛兵,这么说这长槊那是快两百年了老古董了。

老张用手晃了晃,“你看槊杆都是用油浸泡过又刷过生漆的,都快两百年了还很坚韧,槊锋也是锐利,总共也就换过几回麻绳。不过这样的神兵非是勇悍之人使不得,除了俺家里的那位老祖再没人用过。”

马槊在南北朝和隋唐极为盛行,不仅仅是一件犀利的兵器,也是贵族子弟的身份象征,造价极为昂贵,军中将校皆以持槊为荣,老张的祖上能有这玩意儿,至少也得是个中层军官了。

“再看看这银枪,是魏博银枪效节军的制式兵器,是俺初入军伍时用的家什,不过俺还是觉得在马上大横刀更顺手些!”

“原来张叔还曾是银枪效节军的人,失敬!失敬!”徐羡的历史不咋样,勉强知道个历史大势,银枪效节的字眼似乎在后世的什么小说杂谈中见过几次,以为是什么很了不得的军队。

徐羡猜的没错,银枪效节军确实是很牛逼的军队,不过名声可不怎么好,都知道魏博军是藩镇中的刺头,那么银枪效节军那就是精锐刺头,什么喝酒赌博抢女人都是小菜,逐节度立皇帝就是说他们的。

他们的长官天雄军兵马留后赵在礼实在受不了,跟皇帝李嗣源一商量,里应外合把他们给灭了,残部打散收编,世上再无银枪效节的名号。

听徐羡这么说,老张眼圈一红一扭鼻子,“没想到羡哥儿还知道俺们银枪效节军的名号,可怜俺那父兄白白的给赵在礼个王八蛋给卖了……”

看他这副伤心的模样,不知道还以为银枪效节军受了多大委屈。徐羡好言安慰,他若是清楚赵在礼怎么被银枪效节军欺负的大概就不会骂他了。

“莫要骂那老混蛋了,前年已是自尽了,一个军伍上打了一辈子滚的人竟然跟个娘们一样上吊死了,你说好笑不好笑。不说难过的事了,再给您看看俺这流星锤……”

“张叔你的这些宝贝,我怕是都用不了!”

老张讶异的看着徐羡,“你要兵器作甚?要是让官差看见了,怕是要把你抓去杀头。”

“就是想要个东西防身,平常就放在家里也不带出去。”

“莫要骗俺,听九宝说虎头那厮打了你,该不是上了心要找他报仇吧,这样的事情在军伍中再寻常不过,虎头当真不是好惹的,你可要想清楚了。”

“张叔弄错了,他不是打我他是要杀了我!我不想招惹哪个,可也不想任人宰割,若是再被人拿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总得有自保之力,即便本事不济被人杀了也是无怨。”

“不愧是阎王殿走过一圈的人!俺倒是有一件趁手好兵刃适合你!”

“哦?什么兵刃!”

“黑云长剑!”

“好!一听名字便知道不是凡品!”

“那是自然,当年与魏博效节军齐名的便是淮南黑云都(注1),因为着黑甲执长剑,又叫黑云长剑都,是吴王杨行密的亲军。当年大梁兵强马壮,沙陀人的鸦军都被打的龟缩在太原城,可却是在黑云都手下吃过大亏,朱皇帝在淮南只抢了百姓十几万头牛回来。黑云都如此善战,皆因兵器之利,这黑云长剑锋利坚硬,梁军的刀枪一沾便折,自然是要吃亏。”

老张得意的道:“前些年我收到一把黑云长剑,估计是当年梁军缴获来的,可惜已经断了,剑身只有先前一半长短,不过我找人修理了一番,一样是件利器。”

“张叔就莫要说没用的了,赶紧的找出来瞧瞧!”

“俺前些年给九宝使了,九宝!前两年给你的那剑跑哪儿去了?”

“不是一直当柴刀使的吗?”九宝从屋子里头钻出来就去找,“咋没有了,哦,奶奶拿去当烧火棍了!”

徐羡满脸的黑线,对传说中的神兵再没什么期待,翻腾了半天这兵器还是在鸡窝里面找到了,不过已是锈迹斑斑沾满了鸡屎,向来见钱眼看的老张都没好意思收钱,还跟说徐羡把它在热油,热醋里泡上几个回合便好了。

徐羡按照他说的再用加热法除锈,之后用细沙打磨,当真换了个摸样。这黑云断剑的剑身剑柄加起来总共有两尺三寸已经不算短。

剑身黑乎乎的并非是当过烧火棍的原因,多半是用了什么特殊的淬火工艺,并不难看反倒是多了几分古朴。剑刃锋利闪亮,隐约可见细小的豁口,那是它曾经战斗过的痕迹。伸手一挥便轻松的砍断手腕粗的柳树枝,徐羡不由的赞道:“好剑!”

不知道为什么汴梁城里突然开启了严打模式,青皮地痞小偷盗贼倒了霉,就连乞丐流民也没能幸免统统的撵出了汴梁城。

原本还以为皇帝突然开窍了,毕竟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可是力气使得大了,便只会起反效果,尤其是干活的人还是禁军。

让兵大爷当捕快那还有什么好果子,抓到了人也不经衙门审判,当场便是断舌抽筋的酷刑。徐羡原以为禁军已经够狠了,没想到衙门的人更狠,开封府里羁押的人犯,不管你是杀人放火还是偷鸡摸狗,一律统统的斩首。

这还不算竟然还要搞株连,只因为盗窃就要夷三族简直比桀纣还狠,后来反对声浪太大,中书省才改成只杀全家并要在地方上推广(这是真的)。

这样的严刑峻法,倒是让汴梁城的治安为之大好,听说有银子掉在路中央都没有人敢捡,路上确实也没有多少人了。这样的酷烈的王朝就算郭威不篡位,怕是也存活不了多久。

徐羡原本还想算做点小生意,这下子倒是不用了,这市场环境马云来了也没用,干脆就躲在柳树林习武。

令人讨厌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他的身后多了一群熊孩子跟着他瞎比划。因着街面上严打,熊孩子一个个的被家人拘在柳河湾,穷极无聊偶然发现徐羡在这里练武便要跟着学,这是一个军户子弟该有的基本品质,另一个缘由便是徐羡的武术套路打得好看。

“打完收功!”徐羡拿毛巾擦擦脸上的汗珠,转过身来道:“你们可以走了!”

这群人不但不走,反而一个个的抱着膀子或者爬到树上等着看好戏的样子,猱子坐在树杈上笑着道:“俺们还没有看你蛤蟆跳呢。”

徐羡刚开始还不明白,一个简简单单练习动作会让他们觉得如此的好笑,几乎是徐羡跳一下,他们便哈哈的笑上两声,放佛蛙跳是这世上最有趣的事情了。

后来才发现在他跳的时候,就会有个人在他身后跟着他一起跳,而且比徐羡的动作更夸张更滑稽,即便是徐羡自己也会觉得有几分好笑。

他下意识的看向那人,只见他也笑呵呵的看向自己,那是一个和徐羡差不多大的少年,头发乱得犹如一篷茅草,满脸的麻子头大脸小,这是天花并发脑膜炎的后遗症。

在这个缺医少药的时代,他竟然能活下来不得不说生命力够强悍,当然这也让他损失一些智商,不然也不会跟在徐羡身后给众人添笑料。

另外他还有一个十分形象和贴切名字,麻瓜。如果他突然呲牙咧嘴跟你说,“砍掉你的脑袋”千万不要紧张,那只是他的口头禅,据说那也是他死去的父亲的口头禅。

并非真的要砍掉你的脑袋,他可能是在说“吃饭了吗”“我要回家了”“我要拉屎”等诸多的意思,如果他是拿着刀子跟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千万不要犹豫赶紧跑。

就是因着这个口头禅,之前众人之前上街卖冰棍都没敢带上他,不然徐羡是攒不了两百八十贯钱的。

“今天我不蛙跳了!”听徐羡这么说,众人的脸上颇多失望,九宝给阿宝削着竹子,头也不抬的道:“羡哥儿你就跳几圈让大家乐一乐吧,整天的闷在这柳河湾实在无聊透了。”

“你以为是在看耍猴呢。今天不跳了,咱们做点旁的,你们不是每年中元节和奉国军用柳枝子打架么,咱们今天也玩这个。”

猱子躺倒树杈上,“你这是想要反过来看我们的笑话啊!咱们不干!”其他人也纷纷表示不想参与。

徐羡解释道:“你想多了,我的意思是说你们来打我,你们谁要是用柳树枝子抽到我了,我就给他一个铜钱。”

“当真?”众熊孩子立刻来了精神。

“绝不失言!”

九宝道:“俺长这么大就见过这么奇怪的要求!”说着已经掰了一个根柳树枝在手里,其他人也是如此。

徐羡连连摆手道:“别着急!我想你们是误会了,我的意思是说咱们一对一……”

“兄弟冲啊!打他一下一个铜钱!”

“砍掉你的脑袋!”

啪的一声脆响,一支竹枝抽在阿良的肋下,徐羡转身拿起雪地上的铜钱道:“不好意思了,这钱你们怕是拿不走了!”

大魁怒道:“你这根本就不是军阵上的打法,哪有你这般躲躲闪闪最后偷偷摸摸的给人来上一下的。”

“我从来没说过用军阵上的打法,总之谁先打着对方谁就是赢家,照你那般打我怕是要输的倾家荡产了。”

四个月的时间,徐羡每天结束了练习之余便跟柳河湾熊孩子打上一架,从一开始的一对一,后来变成一对多,再到后来他们干脆把大魁和阿良找来,徐羡也能轻松的一对二。能有的这样的提升,徐羡付出了很多,四千两百多文钱,这意味着他被了抽了四千多下。

九宝失望道:“羡哥儿以后不要再找我们玩这个把戏了,挣不到钱不说光挨你的抽了。”

见陪练甩手不干了,徐羡连忙的安抚,“九宝莫要灰心,以后你可以和猱子、阿良、大魁四个合伙来打我一个人,打中一下我给你们再加两文钱。”

“真的?”

阿良一巴掌拍在九宝的脑袋上,“你不要脸我和大魁还要脸呢,四个打一个的事情我们干不出来。我就奇了怪了,你不是个读书人吗,什么时候这么能打了,究竟有有什么诀窍。”

“哪有什么诀窍,挨打多了自然就会打人了,不过真到了战阵上,我可未必是你们两个对手。”

大魁道:“这倒是真的,莫要以为你真的能打过我们了,到了战阵上那都是真刀真枪,不是柳条子竹枝子。俺得回家了,下午还得帮着大人杀猪哩,羡哥儿你家里可要猪肉吗,给你留一块肥的。”

“瘦的就行给我多留些,过年时你们各自去玩,到了初六记得来我家中喝酒。”

听说徐羡要做东请喝酒,众人欢欣不已各自散去。徐羡自己也有事情要做,回到家里带上礼物和小蚕一起赶往赵家,大腿还是要抱的往后的日子长着呢。

赵家已经隐隐的有了发迹的意思,不仅连本带息的还了老张的一贯钱,家里竟也是一天三顿了,还有肥膘子肉可以吃。

“少郎君来得巧,家里炖了肥膘子肉,赶紧的坐下来尝尝。”杜氏热情的招呼着徐羡,看她满嘴油光怕是吃了不少,难怪会有高血压。

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能同桌吃饭便算的上是一种情分,徐羡自然不会客气。“多亏的老夫人悉心教导,我家的小蚕针织女红长进不少,入冬的时候还给我做了两件棉袍,甚是合体,今日特来相谢,一些薄礼还请老夫人笑纳。”说着便让小蚕捧了两匹白叠布上去。

杜氏倒是没往身上揽功,只道:“老身就是有那十个指头,也没有那个眼力,都是二嫂教的好,老身就替二嫂收了。”

“小蚕说老夫人常与她说话,教了她不少的规矩道理,自然也是要谢过老夫人的。”

红宝儿一手夹着肥肉一手拿着蒸饼,两腮撑得土拨鼠一样,嘴里含混不清的道:“怎得不见你谢我,我可是教了小蚕好些个字呢,他现在都快能背千字文了。”

杜氏瞪了他一眼,“没规矩!少郎君莫要理他!”

“红宝儿是与我说笑哩,听说府上的二公子随军出征了,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来。”

徐羡没能见上赵匡胤,听说他在家待了没几日便回了军营,没多久契丹由河北入寇,朝廷便又派了郭威带兵出征,作为亲兵赵匡胤自然也是要跟着去的。

忽然听得门外有人道,“二郎怕是回不来了!”

注1都的编制是五代才有的,最开始的数量不限,少则百十人多则一两万,到五代后期慢慢定型,百十人为标准,大概就是个连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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