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林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出现在精神病院后花园上的条椅上的,她只知道在院长问她“要不要聊一聊”的时候,路七用一种很是奇妙的眼神看了她一眼,她就不由自主挺直了腰杆道:“要!”
事后回想起来,就跟着了魔一样,路上遇到一个智障看了我一眼我就跟着她走了……
新型迷药,不得不防,防不胜防啊同志们!
“迷药”路七牵着言林的手跟在她身后,言林回头看她的时候,她灿烂一笑,言林才意识到对方并不比自己矮多少——到底为什么会有一种路七是小孩子的错觉?明明贼精贼精的。是因为智障吗?
说起智障,跟院长聊天的时候,言林打听了一番路七的病情,院长给的答案是:“听说可能是精神分裂!”
院长愁得要死,对言林说:“智障我知道该注意些什么,可精神分裂……?这是个什么高级病,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吗?医生说她的精神状态不稳定,两个人格在争夺身体控制权,身体不协调,因此才会摔倒——这、这是怎么回事哟!”
言林继续打听:“医生对另一个人格——我是说不傻的那个——做什么诊断了吗?出现时间可以预测吗?”
院长不疑有他,像竹筒倒豆子似的全部说了:“医生说暂时没观测出危险倾向,但以后就不确定了,让我多观察多注意,及时告诉他异常。哪里有那么多人看着七七唷!我现在只希望七七的本体人格真的无害了。”
本体人格,也就是说医生认为那个聪明一些的、暗算自己的才是真正的“路七”了。
言林看着不远处跟护士玩得不亦乐乎的路七,对方脸上的表情呆滞又单纯,看上去很是快乐的样子。原来真正的智障是这样子生活的么?除了止不住的口水,还有天真无邪的笑容。
言林突然觉得自己误入歧途,之前练习的所谓“不熟练的步伐”,其实只是僵硬的太空步而已吧。她鬼使神差对院长说:“党院长,我可以领养路七吗?”
院长诧异地看着言林,连连摆头,斩钉截铁:“这个不行!不合规矩的!你未婚,而且七七已经成年了!”
言林经验不足,并不知道领养孤儿的诸多限制,例如收养人需年满三十岁、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岁等一系列条件。况且话一出口言林就后悔了,她最近行程很满,《岁月河山》马上就要开机了,自己要去横店演智障,总不能带个真智障去。况且说收养……还真的挺自不量力的。为了一份暂时的工作而承担起一个刚成年的女性未来的生活,她自认还没有那么大魄力,刚刚全是鬼使神差。
言林开玩笑道:“我说着玩的,院长放心,我不会抢你女儿。”
院长看到言林脸上遗憾的表情,又觉得自己拒绝得太果断了,有些于心不忍,补充道:“你要是真喜欢七七,可以多来福利院看她呀。”
言林:……
路七说不定是您亲生的吧!这粘人的劲头这么一致!
院长看着她,眼神里写着:答应啊答应啊。
言林想了想,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开机还有一周,赶在开机之前,能学一分是一分。
言林又开始往福利院跑了,这一次她带了换洗衣物,说是要在这里住五天。院长还从未见过这样投入的义工,一时间很是感动。
而路七则是换了另外一种思路来对待言林。
既然知道对方是为了什么来的,那么就给她想要的吧。要不是自己莫名其妙占据了路七的肉身,言林所面对的就是一个原汁原味的智障了。但既然占了也不可能还回去,看在同校师妹的份上,自己姑且引导引导言林,给言林一个经过改良的、更适合呈现在荧幕上的形象。
都说演员要演的像,但大部分时候人们也不会想看到对现实百分之百的复刻,而是想看到经过艺术处理后的东西。这就好比上次看到的言林的戏,自私刻薄的都市女白领倒是足够真实,但不够可爱,不能让观众关注并喜欢。成功的荧幕形象必然是角色共性加演员个性的融合。言林现在还处于模仿外形的阶段,路七敢打包票,若让言林见到了正主,绝对会在镜头前口水流不停的。
既然有缘遇到了,那就稍微点拨一番,就当作是偿还日后借手机的人情吧。当年她没少指点顾莲如演技,最后却被倒打一耙,实在是恶心,令人食难下咽。路七心想:言林看上去挺单纯的,自己总不至于又当一次救蛇的农夫。
不出所料,言林住进福利院之后,大部分时间都跟路七呆在一块儿,甚至连房间都在路七隔壁。路七尽心尽责扮演着一个“智障”的角色,比以前工作的时候还要认真——毕竟拍戏还能NG,演给人看就只能一镜到底。
言林的两个手机藏得很好,只拿一个出来用,另一个放在包里,从来只用充电宝充电。
路七不由得感慨,现在年轻人的隐私意识都上来了,像她当年,所有通讯工具都要给经纪人过目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居住,路七弄清楚了言林的基本情况——马上要拍《岁月河山》,因此才需要观摩自己;经纪人跟她吵了一架,基本上算是分道扬镳,一周下来连个通告都没有;资金不算充裕,每天健身节食,保持最好的状态;每天晚上朗读剧本,练台词基本功。
所有的所有,听上去都像是一个走在大红大紫路上的小新人。
让路七不由得想起了过去的自己,她也是二十岁出道,跟顾莲如组了个乐团,两个人每天苦哼哼地练声乐,那时候顾莲如问她:为什么我们表演系出来的要练唱歌呢?
那时候她们看不到出路,就好像现在的言林籍籍无名。
好汉不提当年勇,路七现在只想尽早联系殷虞。她觊觎着言林的手机,某一天趁着言林朗诵台词的时候,偷偷拔了正在充电的手机,躲到了厕所里,没有注意到言林搁在自己身上的眼神。
不管了,忍不下去了,先给殷虞发了邮件再说!
这只手机有锁屏,跟上次不一样。好在路七偷偷记住了言林的解锁密码,熟练地解开之后,依样画葫芦从浏览器进了163邮箱。
还是自动登陆,还是那个塞满了工作邮件的邮箱。路七犹豫了一下,要不要退出登录换上自己的邮箱。
关键是她不知道言林的邮箱密码,退出之后怎么还原呢?
又或者,直接用言林的邮箱给殷虞发邮件,发完之后删除?
犹豫了两秒钟,路七果断选择了后一种。重要的是装智障,而不是执着于自己那个邮箱。
她飞快打字,在邮件里写了几件只有她跟殷虞知道的事情,又说明自己现在在某某福利院,让殷虞快点来福利院,寻找一个叫“路七”的人。
想了想,路七补充了一句:“绝对、绝对、绝对!不要回复邮件!真的是我,你来就知道了!”
署名:叶允君。
路七写下这个名字的时候有些惆怅,恍若隔世。明明才一个多月而已,这个名字竟然已经离她这样遥远了么?
发送。
发送完之后路七坐在马桶上发呆,一时间都忘了删除已发邮件和联系人。
突然手上的手机像发疯似的震动起来,伴随而来的是响彻整间屋子的来电铃声。
该死!怎么忘了这个手机不静音的!
路七手忙脚乱,捂住了扩音器,但门外言林朗诵剧本的声音已经停了下来。
路七再次遭遇了抉择:把手机扔进马桶,还是扔地上踩两脚?
反正自己是智障,损坏物品也情有可原,到时候让殷虞赔小姑娘一部更新更好的。只是,这通电话来自“李桃”,言林的经纪人,会不会影响言林的工作?
路七停顿了这么一秒,紧接着厕所门响起来。言林敲了敲门,在门外问:“七七在里面吗?你拿了我的手机吗?”
路七掀开了马桶盖。
却听见言林又说:“你是七七的主人格?”
路七停下了。
主人格,言林还真相信了人格分裂那一套啊?
“电话是李姐——‘李桃’打过来的?”上扬的语气显示出言林对这通电话的期待。
一个刚出道不久的小艺人,对经纪人都是依赖且信任的吧。路七忍不住回想起十五年前,那时候经纪人随便一句话都能让自己和顾莲如琢磨好久,然后奉为圭臬。
虽然现在不比当初,但是她还能跟小新人共情。
路七犹豫了一下,没真的把手机扔进马桶里。
李桃那么久没打电话过来了,现在说不定是置完气,打算给言林安排新工作了呢。
电话铃声停了,李桃那边挂了。路七删除了自己发送的邮件,然后打开了卫生间的门,将手机交给了言林。
言林拿到手机的那一刻,别有意味地看了路七一眼,然后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言林接过手机之后转身,拨通了李桃的电话,小心翼翼地说:“李姐,刚刚没听到电话,请问有什么事吗?”
“白澄跟她经纪人解约了,我把她签下来了。”
“欸?”言林一愣,万万没想到李桃的第一句话是这个,“是么……”
白澄是言林的同级生,外形不如言林好,但胜在豁得出去,混得比言林好多了。李桃当年挑中了言林,事后却常常拿白澄跟她对比,夸白澄懂得审时度势、会来事儿,俨然是“别人家孩子”的范本。
只是现在变成自家孩子了。
“我就是通知你一声,我手上资源有限,肯定是优先安排给更听话的人。你知道吧,会不会有想法?”
“……看李姐方便吧。”
“现在我这边有个饭局,”李桃突然打断了言林,语气冰冷:“你要不要来?”
言林知道李桃对自己不满很久了,也知道这实际上是通警告电话,但她没想到最后通牒来得这样迅猛。言林咬了咬嘴唇,张口还是推脱:“我——身体不太舒服……”
“哼。”李桃那头冷哼一声,连句“再见”也没有就挂断了电话,留给言林一串忙音。
李桃转身对白澄说:“走吧。”还顺手整理了白澄的衣领,将胸口拉得更低了些。白澄任由她作为,脸上是乖巧而谄媚的笑容。
“言林不来吗?”白澄问。
“她啊,清高得很,我伺候不起了。还是你好,我们进去吧。”李桃说着,在心中暗骂言林榆木脑袋,辜负了自己的一番栽培。要是言林愿意学一下白澄,那早就……
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提点言林,吵架之后打那通电话已经仁至义尽了,言林自己不领情那也没办法。虽然白澄不如言林有潜力,但也凑活着用吧。李桃想着,拍了拍白澄的屁股,却忽略了白澄眼中一闪而过的不悦。
而另一边,言林挂断电话之后,并没有如李桃预料得那样悔不当初,而是跟路七对视着。
路七还是一副憨憨傻傻的样子,啃着手指头对言林笑。她已经打定主意,就是要装傻,不管言林怎么猜测,但自己就是傻,就是蠢,就是听不懂人话,言林没证据,也拿自己没办法。
手机?看着新奇拿着好玩而已。
言林说:“你……我该怎么称呼你?”
路七却走到言林面前,抢了言林的手机就往自己头上砸,一边砸一边傻笑:“嘿嘿,嘿嘿……”
路七手下没留情,额头疼得要死。言林连忙抢走手机:“欸欸欸,你别砸自己啊,砸坏脑袋了怎么办!”
路七还像听不懂她的话似的,“嗯嗯啊啊”两声,似乎又回到了说不清楚话的状态。
言林见路七这模样不似作假,叹了口气没问了。路七的主人格又躲进去了吗?她到底想用自己的手机做什么?
她摸了摸路七的额头,说:“七七乖,七七去睡觉好不好?”
路七:你看,演智障骗个小新人,还不是手到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