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敬乾及时阻止了自己想把萧景烟推入恒江的冲动。他是一个男人,他是荆王殿下,他要为这个朝廷作出牺牲,哪怕是以他的幸福为代价。
他谁都不能怪,要恨,就恨命罢。
前方人群的惊呼声一阵高过一阵,他从定川桥往回走,一路过来看到各色男女手牵手肩并肩站在一处,脸上被烟花照亮的都是幸福的模样。
他心中苦涩之意更甚。
蓉妹太好,他这样一个人,已然不配。此生就只能和那个粗俗的女人彼此纠缠着过了罢。
楚敬乾负手于背,不再去看红尘之中的卿卿我我,一路晃悠着回去,还没有喝酒,眼前就模糊一片。
萧景烟心满意足地欣赏完烟花,回头一望,才看见身后早不见了那个人的身影。定川桥周边都是成双成对的人,她这时才发现,似乎有哪里不对劲。
莫非这座桥,还是古代男女青年的约会圣地?
那楚敬乾一个人来此作甚?
萧景烟只略想了一想,就把这个问题抛开在一旁。她自己尚且还有那一纸的谜团,驱使着好奇心前去破解,哪儿来这么多心思管他的私人情感,再说她也帮不上啊。萧景烟摇了摇头,一边回忆这场盛大的烟花晚会,一边在路边摊子上买了一束不知名的野花。
卖花的大娘说她也不知这叫什么名儿,闻着香,趁着铜钱节热闹,赶紧进城来卖,就剩最后这一束了。
萧景烟看夜深了,她身上穿的衣裳还很单薄,朝阳城虽说渐渐热起来,但早晚的天气还是凉凉的。
她掏出银子,也没细看,接过花就走,低头轻嗅的时候,一股浓烈的香气扑鼻而来,她脑海中有短暂的眩晕,步子一晃,撞上了一个人。
她的头恰巧碰在人的肩膀上,本就晕乎乎的,这会儿更是找不准重心,感觉自己快要摔倒在地了,忽然背后伸出一只手,轻松撑住了自己的身体。她努力想抓住什么作为支撑,结果耳边闻得一个温和的男声,“姑娘,你把在下的玉佩扯下来了。”
萧景烟老脸一红,赶紧松手,但那块玉佩已经完全剥离了人家的腰带,她这一松,直直就往地上砸下去。萧景烟吓了一跳,欲冲过去接,方才扶住自己的男子比自己更快一步,举止从容,“姑娘不必惊慌。”
那枚玉佩稳稳落在他朝上摊开的掌心里。
“不,不是……我其实就是想找个平衡点……支撑一下……”萧景烟对上男子的脸,一时忘了自己的语言。
眼前少年没有楚敬乾的阴郁,也不是楚承望的妖孽,他给人一种很干净,很舒服的感觉。
萧景烟看了他半天,脑海中浮现出两个成语来。
剑眉星目,丰神俊朗。
少年拉开了自己与她的距离,询问道,“姑娘,姑娘?”
“啊……啊?”
“姑娘是否有不适?”
“哦哦——没有不适,没有,”萧景烟头一回遇见这样干净又温文尔雅的男子,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口了,她下意识晃动手臂,发现自己手上还抓着一束花,连忙道,“是这个花的原因,它太香了,闻得我头有些晕。”
少年定睛一看,笑着提醒她道,“姑娘,此花轻易不要去碰。”
“为什么?”对方一口一个“姑娘”,不是“臭要饭的”,不是“野丫头”,反倒让萧景烟有些羞愧,她一个五大三粗的人,实在当不起这个文雅的称呼。
“这花是用来入药的,人们因为它花香浓郁,给它取了别名叫迷人花,但此花的正经名字,叫去魂。”少年公子说完这一句,再向萧景烟一抱拳,“既然姑娘无碍,在下便走了。姑娘独身在外,还是早些回家罢。告辞。”
他与自己擦肩而过的瞬间,萧景烟听到自己的心解冻了的声音。如果能由自己来选夫君,那她一定要选这样的啊!只可惜……
萧景烟叹息一声,其实她不太愿意面对自己已经嫁作人妇的事实。而且,自己的夫君还和自己分房而居,多么搞笑的婚姻。
不过,若真要自己和方才那位公子在一起,她也不愿意。自己这么个野丫头,还是别折磨那么好的一位公子了,那种人啊,只有真正的千金大小姐,又端庄又淑女的那种,才够配得上。
自己这样儿的,还是和楚敬乾混在一处互相伤害吧。
“去魂……”萧景烟再看一眼手中不起眼却散发着浓烈香气的花朵,心道好阴毒的名字。果然能勾起她的好奇心,她必须带回去好好研究研究。外加因为这束花的关系,她还遇见了那么好的一位公子,运气不错!
萧景烟一路笑着回到王府,才迈进大门,迎接她的就是赵妈一张刻薄脸。萧景烟暗道奇怪,这妇人不是已经不管自己了么,现在这样是怎么回事?
“王妃,你今晚去了哪里?”
萧景烟将身子一歪,双臂抱胸道,“去定川桥上看——哦不,赏烟花。”她特意将自己的话加工一下,变成这边人文绉绉的腔调。
赵妈一见她吊儿郎当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正要发作,忽听背后一个略带焦急的声音道,“行了,此刻不是计较的时候。王妃,您快去看看王爷罢。”
随着这个声音越来越近,萧景烟看清,从甬道那头绕出来的人是楚叔。
楚叔一向行事沉稳,能让他表现成这样,那就是真有大事。萧景烟的心提到嗓子口,“楚叔,爷怎么了?”
被人刺杀了?被马车撞到了?突发绝症了?看他平日里活得那么压抑,话都不怎么说,难道其实是抑郁症发作,舍下他的荣华富贵和心中情人,自杀去了?!
“王爷喝醉了。”
“……哦。”
楚敬乾在花厅里吃饭,也在花厅里喝酒。此处花厅不是上次那座花厅,换了一个地方,换了一种建筑造型,相同的是,这里种植的还是海棠,所以在夜色下,这里的景致与那一处好似并没有什么区别。
那个喝得烂醉如泥的人倒在桌子一侧,地毯中央的歌姬舞姬因为荆王殿下这种情况,都不敢继续唱歌跳舞了。
萧景烟小心翼翼提起裙子靠近楚敬乾,她尽量轻手轻脚,并且同时想象着,万一等会儿翻过来的人口吐白沫,心跳骤停,或者干脆已经去世了,她该怎么应付?
虽说自己不喜欢这个夫君,可是毕竟吧,一条人命摆在这里呢。
“喂,那个——”
她话还没说完,那个人突然就仰起头来看着自己,一双喝得通红的眼睛里,直直倒映出萧景烟的模样。
是她啊。她怎么来了?她为什么要来?
歌声怎么停了?眼前晃动的苗条少女怎么也不舞了?这不是他特意从外头叫进来的吗?他以前从不这么干的,今日难得佳节,这群人怎么还不给自己这个荆王殿下面子了呢?
楚敬乾又把酒壶拿起来,一径往酒杯里倒酒,那壶子已经空了,他却好似不相信一般,用力再摇晃两下,最后将酒壶往花丛中一抛,“再拿酒来!”
他的身体因为晃动幅度过大,整个儿往椅背上摔去,赵妈心疼地扶住他的身子,“王爷,不能再喝了。大夫说了,您现在这样的身体,不能再过多饮酒。”
“本王现在……现在怎么了?”楚敬乾还勉强分辨得出那是赵妈的声音,往后她还说了什么,自己却听不见了。
他的眼前映出草原上那轮泛着清冷光辉的明月,他带领着充当先锋军的十二个人,夜袭敌军阵营,烧掉了他们的粮草,同时他也被敌人的弯刀砍中了胸膛。同去的兄弟们战死半数,后来增援的军队拿着长矛骑着马冲杀过来,那“隆隆”的声音震得大地都在颤抖,他那时身负重伤,不仅在胸口处,大腿,小腿,左臂,皆是血迹斑驳。
长剑湛莲支撑着地面,他孤身一人解决掉近身的所有敌军,没有防范到背后射来的羽箭。痛到毫无知觉,他杀红了眼睛,朝天一吼的气势,生生将要冲过来了结他的敌军将领震得从马上摔下来。
随后,他看见自己的军队燃着火把,那熊熊烈焰一直烧到敌军阵营里去,那原本挂在高处猎猎作响的敌军旗帜被赶来的弟兄们踩在脚下。将士们直杀得对方丢盔弃甲,望风而逃。他的眼睛,在看到被生擒的敌军头领时,才安心地闭上。
这一块土地,被忽泽侵犯长达十五年,就在今日,被他们收回来了。
楚敬乾伤得极重,几乎去掉半条命。就是从那时候起,这个总在外指挥作战的荆王殿下,与朝阳城的联系日渐紧密起来。那时还是太子的楚承望,对他这个常年守在关外的同胞弟弟,表现出极度的关心。
后来楚承望当上帝王,一道圣旨,将楚敬乾接回了京。
京中日子太平安详,真是应了那句话,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但楚敬乾不喜欢这里,这里的一切都令他生厌。再也没有边关那样的月色,再也没有草原那样自由的风声。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这样的景象,只能从梦里看见。
他多少次梦回故地,醒来时独对夜空,除了喝酒,别无他法可消愁。
萧景烟定定看着楚敬乾朝天仰头仍然止不住流泪的眼,不理会赵妈凌厉的眼神,自己走过去接下仆人递来的酒,给楚敬乾倒了一杯,给自己倒了一杯。
她晃着杯中酒,吟出晏几道的《阮郎归》,“兰佩紫,菊簪黄。殷勤理旧狂。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
萧景烟弯腰,身子横过酒桌,朝低头看着她的楚敬乾道,“这杯,我敬你。”
杯子触到边沿,原本怔愣在她话里的楚敬乾忽然就笑了,仰头喝下了这杯酒,一滴不剩。随后身子一歪,彻底栽倒在地。
赵妈惊慌之声响遍王府上空,“王爷,王爷!快叫大夫!”
------题外话------
这章写得有些小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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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景烟站在楚敬乾的身前,她对这个男人的兴趣并不大,所以她既没看到身后男人暗藏眼底的波涛汹涌的情绪,也没看到他在烟花燃放得最热烈时候的悄然离场。
楚敬乾及时阻止了自己想把萧景烟推入恒江的冲动。他是一个男人,他是荆王殿下,他要为这个朝廷作出牺牲,哪怕是以他的幸福为代价。
他谁都不能怪,要恨,就恨命罢。
前方人群的惊呼声一阵高过一阵,他从定川桥往回走,一路过来看到各色男女手牵手肩并肩站在一处,脸上被烟花照亮的都是幸福的模样。
他心中苦涩之意更甚。
蓉妹太好,他这样一个人,已然不配。此生就只能和那个粗俗的女人彼此纠缠着过了罢。
楚敬乾负手于背,不再去看红尘之中的卿卿我我,一路晃悠着回去,还没有喝酒,眼前就模糊一片。
萧景烟心满意足地欣赏完烟花,回头一望,才看见身后早不见了那个人的身影。定川桥周边都是成双成对的人,她这时才发现,似乎有哪里不对劲。
莫非这座桥,还是古代男女青年的约会圣地?
那楚敬乾一个人来此作甚?
萧景烟只略想了一想,就把这个问题抛开在一旁。她自己尚且还有那一纸的谜团,驱使着好奇心前去破解,哪儿来这么多心思管他的私人情感,再说她也帮不上啊。萧景烟摇了摇头,一边回忆这场盛大的烟花晚会,一边在路边摊子上买了一束不知名的野花。
卖花的大娘说她也不知这叫什么名儿,闻着香,趁着铜钱节热闹,赶紧进城来卖,就剩最后这一束了。
萧景烟看夜深了,她身上穿的衣裳还很单薄,朝阳城虽说渐渐热起来,但早晚的天气还是凉凉的。
她掏出银子,也没细看,接过花就走,低头轻嗅的时候,一股浓烈的香气扑鼻而来,她脑海中有短暂的眩晕,步子一晃,撞上了一个人。
她的头恰巧碰在人的肩膀上,本就晕乎乎的,这会儿更是找不准重心,感觉自己快要摔倒在地了,忽然背后伸出一只手,轻松撑住了自己的身体。她努力想抓住什么作为支撑,结果耳边闻得一个温和的男声,“姑娘,你把在下的玉佩扯下来了。”
萧景烟老脸一红,赶紧松手,但那块玉佩已经完全剥离了人家的腰带,她这一松,直直就往地上砸下去。萧景烟吓了一跳,欲冲过去接,方才扶住自己的男子比自己更快一步,举止从容,“姑娘不必惊慌。”
那枚玉佩稳稳落在他朝上摊开的掌心里。
“不,不是……我其实就是想找个平衡点……支撑一下……”萧景烟对上男子的脸,一时忘了自己的语言。
眼前少年没有楚敬乾的阴郁,也不是楚承望的妖孽,他给人一种很干净,很舒服的感觉。
萧景烟看了他半天,脑海中浮现出两个成语来。
剑眉星目,丰神俊朗。
少年拉开了自己与她的距离,询问道,“姑娘,姑娘?”
“啊……啊?”
“姑娘是否有不适?”
“哦哦——没有不适,没有,”萧景烟头一回遇见这样干净又温文尔雅的男子,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口了,她下意识晃动手臂,发现自己手上还抓着一束花,连忙道,“是这个花的原因,它太香了,闻得我头有些晕。”
少年定睛一看,笑着提醒她道,“姑娘,此花轻易不要去碰。”
“为什么?”对方一口一个“姑娘”,不是“臭要饭的”,不是“野丫头”,反倒让萧景烟有些羞愧,她一个五大三粗的人,实在当不起这个文雅的称呼。
“这花是用来入药的,人们因为它花香浓郁,给它取了别名叫迷人花,但此花的正经名字,叫去魂。”少年公子说完这一句,再向萧景烟一抱拳,“既然姑娘无碍,在下便走了。姑娘独身在外,还是早些回家罢。告辞。”
他与自己擦肩而过的瞬间,萧景烟听到自己的心解冻了的声音。如果能由自己来选夫君,那她一定要选这样的啊!只可惜……
萧景烟叹息一声,其实她不太愿意面对自己已经嫁作人妇的事实。而且,自己的夫君还和自己分房而居,多么搞笑的婚姻。
不过,若真要自己和方才那位公子在一起,她也不愿意。自己这么个野丫头,还是别折磨那么好的一位公子了,那种人啊,只有真正的千金大小姐,又端庄又淑女的那种,才够配得上。
自己这样儿的,还是和楚敬乾混在一处互相伤害吧。
“去魂……”萧景烟再看一眼手中不起眼却散发着浓烈香气的花朵,心道好阴毒的名字。果然能勾起她的好奇心,她必须带回去好好研究研究。外加因为这束花的关系,她还遇见了那么好的一位公子,运气不错!
萧景烟一路笑着回到王府,才迈进大门,迎接她的就是赵妈一张刻薄脸。萧景烟暗道奇怪,这妇人不是已经不管自己了么,现在这样是怎么回事?
“王妃,你今晚去了哪里?”
萧景烟将身子一歪,双臂抱胸道,“去定川桥上看——哦不,赏烟花。”她特意将自己的话加工一下,变成这边人文绉绉的腔调。
赵妈一见她吊儿郎当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正要发作,忽听背后一个略带焦急的声音道,“行了,此刻不是计较的时候。王妃,您快去看看王爷罢。”
随着这个声音越来越近,萧景烟看清,从甬道那头绕出来的人是楚叔。
楚叔一向行事沉稳,能让他表现成这样,那就是真有大事。萧景烟的心提到嗓子口,“楚叔,爷怎么了?”
被人刺杀了?被马车撞到了?突发绝症了?看他平日里活得那么压抑,话都不怎么说,难道其实是抑郁症发作,舍下他的荣华富贵和心中情人,自杀去了?!
“王爷喝醉了。”
“……哦。”
楚敬乾在花厅里吃饭,也在花厅里喝酒。此处花厅不是上次那座花厅,换了一个地方,换了一种建筑造型,相同的是,这里种植的还是海棠,所以在夜色下,这里的景致与那一处好似并没有什么区别。
那个喝得烂醉如泥的人倒在桌子一侧,地毯中央的歌姬舞姬因为荆王殿下这种情况,都不敢继续唱歌跳舞了。
萧景烟小心翼翼提起裙子靠近楚敬乾,她尽量轻手轻脚,并且同时想象着,万一等会儿翻过来的人口吐白沫,心跳骤停,或者干脆已经去世了,她该怎么应付?
虽说自己不喜欢这个夫君,可是毕竟吧,一条人命摆在这里呢。
“喂,那个——”
她话还没说完,那个人突然就仰起头来看着自己,一双喝得通红的眼睛里,直直倒映出萧景烟的模样。
是她啊。她怎么来了?她为什么要来?
歌声怎么停了?眼前晃动的苗条少女怎么也不舞了?这不是他特意从外头叫进来的吗?他以前从不这么干的,今日难得佳节,这群人怎么还不给自己这个荆王殿下面子了呢?
楚敬乾又把酒壶拿起来,一径往酒杯里倒酒,那壶子已经空了,他却好似不相信一般,用力再摇晃两下,最后将酒壶往花丛中一抛,“再拿酒来!”
他的身体因为晃动幅度过大,整个儿往椅背上摔去,赵妈心疼地扶住他的身子,“王爷,不能再喝了。大夫说了,您现在这样的身体,不能再过多饮酒。”
“本王现在……现在怎么了?”楚敬乾还勉强分辨得出那是赵妈的声音,往后她还说了什么,自己却听不见了。
他的眼前映出草原上那轮泛着清冷光辉的明月,他带领着充当先锋军的十二个人,夜袭敌军阵营,烧掉了他们的粮草,同时他也被敌人的弯刀砍中了胸膛。同去的兄弟们战死半数,后来增援的军队拿着长矛骑着马冲杀过来,那“隆隆”的声音震得大地都在颤抖,他那时身负重伤,不仅在胸口处,大腿,小腿,左臂,皆是血迹斑驳。
长剑湛莲支撑着地面,他孤身一人解决掉近身的所有敌军,没有防范到背后射来的羽箭。痛到毫无知觉,他杀红了眼睛,朝天一吼的气势,生生将要冲过来了结他的敌军将领震得从马上摔下来。
随后,他看见自己的军队燃着火把,那熊熊烈焰一直烧到敌军阵营里去,那原本挂在高处猎猎作响的敌军旗帜被赶来的弟兄们踩在脚下。将士们直杀得对方丢盔弃甲,望风而逃。他的眼睛,在看到被生擒的敌军头领时,才安心地闭上。
这一块土地,被忽泽侵犯长达十五年,就在今日,被他们收回来了。
楚敬乾伤得极重,几乎去掉半条命。就是从那时候起,这个总在外指挥作战的荆王殿下,与朝阳城的联系日渐紧密起来。那时还是太子的楚承望,对他这个常年守在关外的同胞弟弟,表现出极度的关心。
后来楚承望当上帝王,一道圣旨,将楚敬乾接回了京。
京中日子太平安详,真是应了那句话,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但楚敬乾不喜欢这里,这里的一切都令他生厌。再也没有边关那样的月色,再也没有草原那样自由的风声。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这样的景象,只能从梦里看见。
他多少次梦回故地,醒来时独对夜空,除了喝酒,别无他法可消愁。
萧景烟定定看着楚敬乾朝天仰头仍然止不住流泪的眼,不理会赵妈凌厉的眼神,自己走过去接下仆人递来的酒,给楚敬乾倒了一杯,给自己倒了一杯。
她晃着杯中酒,吟出晏几道的《阮郎归》,“兰佩紫,菊簪黄。殷勤理旧狂。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
萧景烟弯腰,身子横过酒桌,朝低头看着她的楚敬乾道,“这杯,我敬你。”
杯子触到边沿,原本怔愣在她话里的楚敬乾忽然就笑了,仰头喝下了这杯酒,一滴不剩。随后身子一歪,彻底栽倒在地。
赵妈惊慌之声响遍王府上空,“王爷,王爷!快叫大夫!”
------题外话------
这章写得有些小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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