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1 / 1)

<>小西村最近的城镇是南阳城,以南阳山来命名,据说已经有上千年历史的一个古老城池。

这里一个地图上没有标志的城市,由岳阳派外门的弟子驻扎管理,它最开始的用途只是一个用于修士间交易的大型坊市,不过随着人越来越多,这里也就变成了一个小城市。

来自于南阳城四面八方的小村镇,他们的药材、灵草,多半都是在这里销售,小西村也不例外。

花眷天没亮就出发了,跋涉了六里山路,终于在太阳还没有爬多高的时候来到了南阳城街市上。

她的背上背着这两个月来挖到的野生药材,里衣夹层里缝着欢喜魔君给的那一块金元宝,鞋子上裙摆上满是黄泥路上的污泥,一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庞汗津津的,说不出来的狼狈。

但是她并没有顾及到仪容,从闹市里拐进民居之间的小巷子,路过肮脏堆满垃圾的小路,走进了一间半掩着门的店铺里。

这是一个外边看起来破破旧旧的药店,招牌都被风吹日晒雨淋折磨得只剩下半边,隐约只能看见一个“新”字,门扇也是被打碎后用木条钉起来再用,落魄潦倒的药铺,很让人奇怪它怎么还可以开张下去。

破烂的门扇边上,还卧着一条瘦不拉几的老狗,见到脏兮兮的花眷,它漫不经心地又伏下头去睡起来。

这只狗身上脏得看不出本来的毛色,偏偏它面前的破碗上装着一块香喷喷的红烧肉,一口都没动的红烧肉。

和门面的落魄不一样,药铺里面干净整洁,药柜子都是昂贵的木材做的。

“小花卷,你可真早。”

一个长相端庄,身姿妖娆的妇人懒洋洋的支起了头,看向花眷,微微抿唇一笑,端的是仪态万千,偏生有一种媚到骨子里的娇艳。

花眷扬起大大的笑脸,把背后的包裹放到柜台上:“三姑娘,您先看看货吧。”

这个妇人看起来已经四十有余了,不过她最喜欢的就是别人称呼她为三姑娘,每每听见这句称呼,她的眉眼都会笑得弯起来。

果然,她懒洋洋的态度因为这句“三姑娘”变得愉悦正经起来:“哎,人都老了,哪里还能配得起你的一声三姑娘呢?”

口中推脱着,她却热情了不少,打开包裹,她细细清算这包药材的价格。

“小花卷对药材的研究每一次都会令三娘惊叹,若不知道你是个小姑娘,我还以为这包东西是老药农拿出来的呢!”

这多亏了安缇西雅,他才是处理药材的高手!

花眷暗暗想着,说:“三姑娘给一个价格吧。”

“你的运气不错,挖到了一棵黄级灵药,虽然是最低等级的,不过质量还好,也到了采摘的年份。这些……唔,一共是一百二十三两,给你一百二十五两好了。”三娘扒拉了一下包裹里被处理得极好的药材,拨了算盘,笑吟吟地看着眼前这个黑脸小姑娘,问道,“小花卷,令父亲的病情好转了一点吧?”

说到父亲,花眷脸上的笑容便黯淡了下去,她低下头,小声地说:“病情没有恶化,我就应该谢天谢地了。”咬着下唇,小姑娘抬起头来,手中揣着那块金元宝,恋恋不舍地递给了三娘,“加上这个,应该可以买一颗灵丹吧?”

她很期待地看着三娘,黑溜溜的眼睛里一片柔和盼望,眼巴巴的样子,可怜兮兮的。

三娘心里一暖,暗想道:我的孩儿若是没有夭折,现在是不是和这小姑娘一般大呢?掂量了一下金元宝的重量,她对小姑娘笑了一下,便走进了柜台后面的暗室里,不出片刻,她就取了一个白玉小瓶出来了。

“这就是治疗你父亲的灵丹。”三娘温和地说,“给你的父亲吃了后,要记得他十日内不得近荤腥,连油星子都不要碰,他的衣服也要一天一换,最好晒晒太阳。嗯,吃了这个,会有一些奇怪的味道,你要注意清理。”

“嗯!我记住了!”花眷重重的应了一声,便把那个白玉小瓶郑重地收到了里衣的夹层,还摸了好几次。

三娘打了打算盘,取出一百两的银票,想了想,她还是把银票子换成了五十两散银和一张五十两银票。

小姑娘许久不来一次南阳城,来一趟必然会买一些东西回去,遇到一些贪婪心坏的,她手里拿着一百两银票还不给他们生吞活剥了。

昨天南阳山异宝出世,这南阳城里便多了许多闻声而来的人,城里的人乱七八糟,三教九流什么都有。

她提醒了小姑娘一句,看到小姑娘欢快地离开,便又复原先懒洋洋的姿态,窝在了铺着柔软皮毛的椅子上,也没有细想一个小姑娘怎么忽然之间就有了一块金元宝的事情。

花眷拿到了一百两,心里不知有多高兴。

这一百两可真是超过了她的预算,她原先以为卖药材的银子,加上金元宝,拿到灵丹后银钱所剩无几的。

“一百两就高兴成这样!”安缇西雅嘀咕了一句,却也起了一点别的心思,他放低了声音,“小花卷,去书店逛一逛。”

“逛多久?我天黑前就要回到家里,你估计着时间吧,我要买东西。”

花眷说着,蹲下身去察看地摊上摆放的杂货,期望可以发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因为这个摊子上竖着一块招牌“十个铜钱一件!”,两文钱可以买到一个大白馒头,十文钱对于现在的花眷来说算不上什么。

她希望能在这个杂货摊子上发现比十文钱更有价值的东西,一文钱都不能乱花,拮据了两年的花眷如今富了依旧是锱铢必较。

摊主正靠在大包袱上睡觉,也不怕有人顺走他摊上的东西,许是听到东西被翻动的声音,他睁眼斜了这小姑娘一下,翻身换了一个更舒适的姿势,继续呼呼大睡。

地摊上东西很多,有的正经八百地摆放着,有的则是用一块渔网兜着装在一块。

形状奇异的小石头、断剑的一截刀锋、碎了半边的玉珏、生锈的小刀、小半块触手柔滑的布料、闪闪发亮的小珠子……破烂堆里面,什么都有。

花眷甚至看到了被草绳绑起来的一只绿色小青蛙,还有几张做工粗糙的假银票。

翻来覆去了小半个时辰,花眷把摊主摆在摊子上的杂物都摸了个遍,最后瞧上了四件东西。

期间,有几个人都停下来翻动这些杂物,最终都是失望离去,没有人能和花眷这般耐心地把这些垃圾挨个看遍。

这四件小东西,分别是一颗灰扑扑的鸽卵大小石头、一根做工足够精细却掉光了镶嵌宝石的木簪、一个拇指大小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种子,以及一副弹弓。

小石头是花眷犒劳自己的,这一颗小石头在手里握久了,石头表面就会有星星点点的光芒,要不是她的眼神足够好,太阳底下什么都看不到。

木簪是给娘亲的礼物,掉了宝石买些漂亮的珠子粘上去就好,她的头上一直是那根简陋的珠钗,珍珠颜色都变黄了。

植物种子是安缇西雅要的,他难得坚持要一件东西,而且花眷想着,这家伙对植物那么了解,看上的种子一定不简单。

弹弓则是送给小花宸的,小孩子应该有自己的玩具,这样才能变得活泼一点。

奇怪的是,那个闹市里嘈杂吵不到的邋遢摊主,听到花眷说“付钱”的时候居然麻利地坐起来收钱,便又倒下去呼呼大睡了。

从杂货摊子上站起来,花眷伸了一个懒腰,活动了下手脚,便向着街上的布料铺子走去。

趾高气扬地丢下钱买了几匹好布料,又买了油盐等一些生活必需品、针线、几只小母鸡,定了一辆板车,她放下东西就遂了安缇西雅进书店。

书店的伙计倒没有狗眼看人低,来者是客,招待得当。

安缇西雅进了书店里,好久都没有声息,花眷不好意思打搅他,便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小西村家里,简陋书房只有寥寥无几的十来本书,都是戏本子、或者游记,花眷最喜欢的就是游记,那本可怜的书被翻了不下二三十次。

她现在拿的这一本也是游记,主角是一个实力强大的仙人,游山玩水,周游天下,写得细致而吸引人。

“可以离开了。”

安缇西雅等到花眷把游记读了七七八八,就提醒道。

“哦。”花眷摸着书本的封皮,有点恋恋不舍,一咬牙,没有放回到书架上。

她还挑了一本《南岭童谣大全》,打算给弟弟识字用。

给钱的时候,伙计开口说两本书一共要十七两银子,花眷愣了下,傻乎乎地问:“书本不是很便宜的吗?”

便宜到,她的父亲,一个平凡普通的药农都可以随便有十来本书。

伙计笑了:“书籍都是很贵的,一些早已经失传的孤本,能卖成千上万两呢!当然,一般的书,像这本游记,七八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了。您第一次来买书吧?”

花眷不好意思地点了头,到底舍不得书,她在心里仔细推敲一番,才决定给钱。

十七两银子,上山采药不过是几天的事情,现在爹爹有了灵丹,她家会好起来的。

004、七品洗髓丹

回到小西村的时候太阳还没有下山,金色的阳光照得天边的白云都镶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阳光下的村落古朴而鲜活。

也许是因为南阳山,村子里多了很多的人,村道上的人,陌生异乡人比村人还多。

小姑娘目不斜视,只要这些家伙没有招惹到她和她家,怎么样都可以。

招呼板车车夫把板车赶到家门前,花眷付了钱,大包小包地把东西往家里搬。

“小花卷,你这是偷了哪家的银钱,怎么买那么多东西?该不会都是偷来的吧?”村长家的小胖子既嫉又妒,酸溜溜地说。

花眷瞟了他一眼,抬起脚作势要脱下鞋子,小胖子立刻带着他的跟班们跑了,他可不愿意再一次被那只沾满黄泥的脏草鞋砸中脑袋。

隔壁家的林婶婶笑眯眯地看:“那小子被你的草鞋吓坏了呢!”

花眷笑嘻嘻地说:“管他作甚?林婶婶,我前些天在山上挖到了一棵药草,在城里居然卖了五十两银子!这下我爹的病可真能治了!”

她从装着小鸡仔的笼子里捉了一对小鸡递给林婶婶。

“我听阿妍姐姐说,婶婶想养只母鸡来着,这一对小鸡仔是店家送的,婶婶就拿了吧!”

林婶婶推脱了一句,便接过了小鸡仔,给了一边眼巴巴看着的女儿阿妍,笑道:“小花卷真是客气了!我们家以前可以指望着你爹爹才从困境挺过来的,帮助你家本来就是应该,现在还给我送东西,真是生分了!”

“怎么会呢?只会越来越熟!”花眷笑着说,看到小花宸跑出来,便叫他帮忙,两姐弟把一堆东西搬进了院子里,欢欢喜喜的。

把弹弓给了他,花眷洗了一把脸,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

那根掉光了宝石的木簪还要处理一下才能给她娘亲,她在街上买了粘宝石的东西,而房间里正好有小时候她捡来的一些彩色小石头,可以给簪子装饰上。

“让我来,我会这个。”刚把东西放到桌子上,安缇西雅就开了口。

花眷没拒绝,她把身体的控制权交给安缇西雅,饶有趣味地看着“自己”细心地把那些大大小小的彩色石子装饰到木簪子上,那款式别致而精细,细看之下也不会发现这是一根“再加工”的木簪。

“可惜了,这东西材料不好。”做完了,安缇西雅居然感叹了一句。

这让花眷差点没有被口水呛到,这么漂亮的簪子居然还不好,真不晓得怎么说安缇西雅的好。

不过,想到有一次安缇西雅用树叶和野果做出来的精美饰品,花眷闭上了嘴巴。

这个神秘的野鬼,真是什么都会!

拿着簪子,花眷打开房门,正想向母亲房间去,却听到一阵的敲门声。她便把木簪放到怀里,前去开门。

门外是两个人,都一身的青色道袍,衣着干净整洁,一个十三四岁的桀骜少年,一个是慈眉善目的白胡子老头。

“你家可以借宿吗?”白胡子老道士问。

“很抱歉不可以。”花眷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她一把将门带上,便向母亲房间走去。

一年前也有人来借宿,不过那人看起来温和儒雅,实际上却是一个登徒子,半夜三更的居然爬她娘亲的窗子!

若不是有安缇西雅帮忙,只怕她的娘亲……那时候,小姑娘才知道知人口面不知心,对陌生人都要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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