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邦问道:“明天是什么比赛?”
阿猛沉声道:“明天是群战!”
“群战?怎么个群战法?”对于比武大会的事情,刘知邦之前并没有详细了解过。
阿猛颇为沉重地接着说道:“这群战规则是每队派出二十五人参战,中途还可以换人,只要不超过二十五人在场上便不算违观,参战的队伍兵器自带,所有队伍同时在一个场地上混战,坚持到最后,而且站着人数最多的一方就是冠军……”
“啊……这么残酷,那岂不是人多就占便宜?”刘知邦听罢大吃一惊。
阿猛点点头道:“不错,这次大会参赛的有十一支队伍,每一支队伍几乎都在三十五人以上,只有咱们最少,人数最多的是黑山族,他们这次带了五十三人来。往年都是黑山族群战拿冠军,因为他们族人多,可以不断换人,其他部落人口都不多,不敢派太多人来比武。我希望你能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族人的性命,少死几个人……”
刘知邦一听酒也醒了,又问道:“那……那咱们弃权吧!”
阿猛摇了摇头道:“不行,这群战不能弃权,如果弃权就要罚一年的税……”
刘知邦一听怒道:“岂有此理,这是什么狗屁规定,这不是把活人往死路上逼吗?”
阿猛一听刘知邦这话,赶紧捂住刘知邦的嘴道:“小声点,若让李钧的人听到,那就麻烦了,他正愁没有借口清理咱们呢!”
松开手后,刘知邦气得闷了一阵,道:“办法是有,只是要做些准备……”
阿猛一听喜道:“有办法就好,需要什么准备,我立即安排……”
刘知邦想了想道:“你刚才不是说群战的武器都是自己准备吗?”
“没错……可咱们的兵器与其他部落的兵器并无差别,这里又不是夏元城,哪里有兵器去买?”
刘知邦笑了笑道:“你俯耳过来,我细细告诉你……”
阿猛见刘知邦说得神秘,心里没来由生出几分兴奋,忙俯耳到刘知邦嘴边。
刘知邦道:“咱们要做这些方面的准备……”
第三日,高高的看台上一早便站满了人,等李钧上台坐定后,司仪便朗声向台上说道:“今天是大会的第三天,是展现各族真实战力的日子,规矩与往年相同,时间为两个时辰,不得使用弓箭,其余兵器自带,中途可以换人,但只有等所有被替换人下场之后才能上替补队员,哪支队伍最后站立人数最多的为本场比赛冠军……鸣鼓开始,鸣金而止,各队去准备,一柱香后开始!”
“咦……火舞族人怎么这身打扮?”一个布朗族人好奇地盯着进入群战场的火舞族队伍发出一声疑问。
另一个布朗族人也转身看了看,也吓了一跳。
“喂……快看,火舞族人穿的什么啊!”
火舞族队伍一进群战场立即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甚至有人发出大声嘲笑,场面一时热闹起来。
“哎,火舞族兄弟,你们是不是把家里的锅也带来了,哈哈……”
也难怪旁人笑话,就连阿木看到自己队伍人人都穿得臃肿不堪的样子,都没忍住笑,阿猛见周围的人都在笑话他们,不以为意地看了看自己的前胸,他身材本就魁梧,按刘知邦的计划加多了这么多东西在身上,他的样子就更夸张了。每个火舞族人都裹着一件大袍子,里面不知道塞了多少东西,从远处看上去,头小,脚短,上身却极其宽厚,模样极为滑稽。
“各队站好自己的位置……预备……开始!”场边裁判发出了命令。
群战阿猛派出了所有仍有战力的队员,加上轻伤能战斗的人也只有十一人,还不到任何一队人数的一半,开始的鼓声一响,混战立即开始,一时间尘土飞扬,杀声大作,场面混乱之极。
但在这数百人的混战之中却有一支奇怪的队伍,他们紧紧围成一个圈,用不知哪里弄来的厚木锅盖挡在身前,一根根削得溜尖的杂木树枝平伸向外,把所有试图靠近的人挡在攻击范围之外。
四周杀得昏天黑地,但这个小圆圈却屹然不动,他们也不进攻别人,别人也攻不进他们的防御范围。李钧在看台上看到这支队伍,认出是火舞族,盯着火舞族的战圈,两眼放光,像见到宝一样。
黑露夫人也看到了火舞族的战圈,她看了看李钧脸上的神情,眼角闪过一丝寒光,对身旁一个仆人小声说了几句什么,那仆人立即跑下看台,向黑山族部落未参加战斗的队伍走去。
那仆人闪入黑山族人的队伍,跑到一个最为高大的黑山族人面前道:“黑奎少爷,小姐说,你们要想办法把火舞族来的人全部留在场内,不要留下活口,尤其是山猛和那个叫阿邦的小子……”
黑奎身高两米上下,满脸络腮胡,眼如铜铃,长得凶神恶煞,论身材与阿猛相当,乃是黑山族族长的二儿子,是黑山族的领队。听了那仆人说完,黑奎粗声粗气地说道:“我知道了,回去告诉小姐,叫他放心,阿猛这次插翅难逃……”
这边黑奎在秘密安排着什么,场内战况惨烈,其中最耀眼的却是毒花族,只见他们人手一包药粉,在场内乱撒,右手青铜剑起起落落间都能看到血花飞溅,但大家都是乌芒山里人,对毒花族也算知根知底,许多队伍也专门针对性地做了些防护,虽然被动,还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
而另一队战力明显有优势的则是黑山族,黑山族此战派出了两员猛将,其中一人身高有近两米一十,手中一柄青铜锤极为沉重,他赤裸着上身,浑身纹满了各种图腾,线条优美的肌肉充满爆炸般的美感,如一头无毛野兽在人群中纵横无敌,每一次挥击都能将人掀上半空,不多时,竟无人再敢上前与之争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