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震的野外生存能力很强,处理一只鸡当然也就不在话下,没一会儿,他就把鸡毛清理干净了,也把鸡肚子里的内脏全都取了出来。
乡下人别说鸡肠这些内脏了,便是鸡血也舍不得浪费,但蒋震是没那心思去处理鸡肠的,干脆就扔在了一边——如果蒋老太要的话,就让她自己处理去吧。
不过蒋震不处理鸡肠,却第一时间将鸡肝洗干净扔进了住着粥的锅里。
在现代,鸡肝这样的东西因为胆固醇太高,很多人都是不吃的,但现在……
蒋震很确定,摄入动物内脏对自己的这具身体有好处。
动物内脏高热量高脂肪富含多种维生素以及各种微量元素,而这些很多都是他如今这身体缺少的。
把鸡肝扔进锅里煮之后,蒋震又挖下两块鸡胸肉,切成丝放进粥里煮,然后又把剩下的鸡肉切块装进一个浅浅的瓦罐,放在蒸架上蒸。
这粥蒋震煮了很久,一边煮一边喝,最后将没吃完的找了另一个瓦罐装起来放进蒋老三的屋里留着明天吃,至于那些鸡肉……两个鸡腿两个鸡翅膀他都拿走了,就在厨房剩了一个鸡骨架。
明天蒋老太看到那鸡骨架之后,估计又要生气。但这么多年,她哪次不是连点鸡骨头都舍不得给蒋老大啃的?他现在已经算是以德报怨了。
蒋震又睡了过去。
蒋震这一睡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醒,醒来之后,先就着冷了的鸡丝粥啃了一个鸡翅膀。
他昨晚上做的粥挺多的,自己吃了一些之后还剩下许多……将两个鸡腿并剩下的鸡翅膀放进装粥的瓦罐,蒋震一手拿瓦罐一手拿刀,再次离开了蒋家。
这次蒋震没有去蒋家破茅屋那边,而是一直往南走。
河西村的南边有一条大河,这大河上来来往往的船只非常多,据说漕运就是从这条河走的,这大河在何成县还有个码头,那儿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但这边是没有码头存在,倒是河边长着很多树,密密麻麻的。
这一片林子不属于任何人,而林子北边的大片田地,则都是属于河西村最有钱的人,赵大户的。
赵大户和赵金哥都姓赵,也算是本家,但关系已经很远了,至少赵金哥在赵家做活,并没有受到什么优待。
赵金哥以前一直跟着赵富贵给赵大户家打短工,而现在,他成了赵大户家的长工。
短工每日的工钱多,要干的活也多,常常会被主家盯着从天亮干到天黑不准停歇,长工换算下来工资要低,但更加稳定,相对也轻松一些。
当然,那只是相对而已,从蒋老大的记忆里,蒋震得知这儿的长工不仅要做地里的活儿,就连主家家里的家务活也是要帮着做的,蒋老大就曾看到赵金哥给赵大户家洗衣服。
而且,这赵大户一家有些抠门,主家按理要管长工吃饭,但他们舍不得,只给赵金哥一点陈粮,便让赵金哥每天回家吃饭去了。
这主家真算不上好,但对赵金哥来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至少在赵大户家做活,他能看顾着家里。
蒋震来到运河边上的树林里,捡了些枯枝,又在地上挖了一个坑,然后便将那瓦罐放在火上,煮了起来。
煮了没一会儿,蒋震便看到赵金哥往这边走来了。
赵大户家一天也是吃三顿的,而他们中午吃饭的时候,每次都会把赵金哥打发出去,或是让他在地里干活,或是让他去砍柴挑水。
今天赵金哥拿着把小斧子,看着就是出来砍柴的。
“蒋老大?”看到蒋震,赵金哥有些惊讶,目光更是不由自主地被蒋震面前那锅香喷喷的粥吸引了。
“金哥儿,来喝粥。”蒋震招呼道。
“不了,我还要干活。”赵金哥道,又微微皱眉:“蒋老大,听说你昨天把蒋家的长辈打了?”
“是啊。”蒋震直接承认了,心里一紧。若是赵金哥是个老古板觉得他做错了……他和赵金哥怕也就不会有未来了。
“你……小心点。”赵金哥道,把族里的长辈得罪了,对蒋老大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会小心的。”蒋震朝着赵金哥笑了笑,放松下来,不愧是他看上的人,对他这么关心。
“那就好。”赵金哥点了点头,便要往别处走去。
“等等。”蒋震突然站起身拉住了赵金哥:“我的粥吃不完,你留下来和我一起吃。”
赵金哥被蒋震拉住,下意识地就是一挣,却没能挣脱。
“金哥儿,你连个报恩的机会都不给我吗?”蒋震又问。
“你已经给过鸡蛋了。”赵金哥有些尴尬地看着蒋震拉着自己的那只手。
“我的命难道只值两个鸡蛋?”蒋震很坚持,又道:“你不坐下来吃,我等下就一直跟着你,跟着你回村子,跟着你去你家。”
“你……”赵金哥被蒋震这样无赖的话惊了惊,他莫名地有些焦躁,想了想,到底还是坐了下来。
“这粥我做的,味道很好,多吃点。”蒋震看到赵金哥留下了,露出笑容来,顺便塞给赵金哥一个他从蒋家拿的陶瓷勺子。
“你哪儿来的鸡?”赵金哥看着面前的一锅鸡肉粥,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他小时候,他家的生活还是不错的,逢年过节也能杀只鸡吃,可后来家里越来越穷,就吃不上鸡肉了,只在过年买只鸡回来,还要数着块数拿来待客。
“鸡窝里抓的。”蒋震笑道,看到赵金哥正不解地看着自己,又道:“这么多年,我家里那些人对我怎么样你也是知道的,这次我差点死了,吃他们一只鸡养养身体这不是应该的吗?”
赵金哥一想也是,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的,之前蒋老大差点就被饿死了……而且蒋家有钱,蒋老三成亲那天更是满桌的好饭好菜,现在给蒋老大吃只鸡确实是应该的。
“吃吧。”蒋震一手拿勺子,一手拿筷子,他先用勺子舀了一勺粥喝,又用筷子夹了半个鸡肝塞进赵金哥的嘴里。
赵金哥突然被人喂东西,整个身体都僵住了,压根就没敢下嘴嚼那个鸡肝,手都有些哆嗦了。
若不是天天日晒雨淋的弄得他皮肤很黑,他现在估计会闹个大红脸。
蒋震看到他震惊的样子,飞快地转移了话题:“你晚上看得见东西吗?”乡下地方因为缺乏维生素A得夜盲症的人挺多的,蒋老大也是运气好,才没得。
“有……有点看不清。”赵金哥缓了缓才道,因为嘴里有东西的缘故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他挺喜欢吃鸡肝的,或者说只要是肉全都喜欢,但现在却有点尝不出自己嘴里的鸡肝的味道。
“多吃鸡肝猪肝,以后就能看得见了……过些日子我再想办法弄来给你吃。”蒋震道。
赵金哥惊讶地看向蒋震,这蒋老大还要弄别的来给他吃?
蒋震笑了笑,又道:“你是我的恩人,我报答你是应该的。”以身相许那就最好了。
蒋震一派自然,倒是让赵金哥觉得自己是不是想多了,也总算平静下来:“真不用……”
“而且我还有事要请你帮忙。”蒋震打断了赵金哥的话。
“你有什么要帮忙的?”赵金哥问道。
“我想分家,要是没有意外,分家后估计就要住到你家旁边那个破茅屋里去了,到时候我就一个人,你可一定要帮衬着我一点。”蒋震道。
他将来是肯定要从蒋家离开的。原本他还想着要不要从蒋家离开之后就马上收拾东西住到赵家去自荐上门,但后来又觉得自己这样有点不要脸。
他连个养家糊口的本事都没有,实在不好意思就那么直接上媳妇家去住,更何况他到时候多半要跟蒋家撕破脸,若是那时候跑到赵家去,肯定会让赵金哥一家在村里不好做。
他自己怎么着都行,总不能连累了媳妇儿一家……所以,还是先谈谈恋爱养好身体,然后再想别的好了。
他现在这身体太破,到时候要是连半小时都坚持不了,那多丢脸啊。
在现代一直没能给自己弄个媳妇儿暖被窝的蒋震,忍不住用目光把赵金哥来来回回扫视了无数遍,越看越满意,越看越喜欢。
“你要分家?”赵金哥被蒋震看得身上发毛,有些不自在。
“嗯,我想离开那家人,不给他们做牛做马了。”蒋震道,话音刚落,就感到胸口传来一股喜悦……又是蒋老大留下的情绪冒出来了。说起来,原本的蒋老大还有点情绪滞留在这具身体里,这也是蒋震不能马上对着赵金哥自荐枕席的原因之一。不过对这个他也没太在乎,他有一种预感,那就是等自己再折腾一阵子,蒋老大估计就能安心离开了。
赵金哥虽说家贫,但父母待他极好,也就一直看不惯蒋家人对蒋老大的亏待,倒是一点不觉得蒋震要分家做错了:“这样也好,你放心,我到时候一定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