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狙击手隐藏的十分巧妙。
若不是他枪上的狙镜暴漏了他,我几乎就找不到他。
瞬息之间,我确定他躲在一面土坡后面。而那个土坡其实是一棵倒树横在地上。被腐殖土和落叶覆盖而形成的。
只要他缩在那里不动,普通的突击步枪子弹和手雷爆炸的碎片根本打不到他。
而他只能我们这波攻击过后。认为他已经被我们赶跑,会悄无声息的探出头来,打出致命一枪。
但他忘记了。
我手上拿着的是号称狙炮的反器材重狙。
巴雷特射出的穿甲弹甚至可以击穿普通装甲车或者轻型坦克的装甲。
更不要说是这种已经腐朽的木头。
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穿甲弹卡入弹夹,并推上枪膛。
虽然爆炸后树叶已经重新遮挡住那棵倒树,但我依然可以记得那个光点的具体方位。
何夕此时也杀红了眼,他打光了自动步枪里的子弹。把步枪一扔,抄起自己的弩箭,还要冲上前去进树林中搜寻并击杀那个潜藏的佣兵。
这也令我更加紧张。
我可以想象得出。那个狙击手从倒木后露出半个头,透过树叶的间隙瞄准并射杀何夕的情形。
千钧一发之际,我扣动了扳机。
巴雷特那一指粗细的子弹以每秒八百五十米的初速射出。直向狙击手藏身的位置飞去。
强大的动能让我感觉那棵倒树整个都被打得一震,如果有兴趣凑过去看的话。相信子弹会把倒木炸出一个碗口大的窟窿。
毕竟五百米距离内,巴雷特的子弹可以轻松穿透8毫米的均质钢板。
如果那个狙击手还在原来的位置,除了一具肢离破碎的尸体。什么也不会剩下。
但当狙镜中的树丛忽然出现晃动时。我不禁懊悔连连。
“妈的。打偏了!”
那个狙击手不是特意用狙镜误导了我,就是他在瞄准何夕的时候移动了位置。
但他现在已经成了惊弓之鸟,正试图越过丛林,仓皇逃窜到远处去。
我当然不能放过他。否则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从狙击阵地呼的跳起。我一边端枪瞄准,一边向他逃离的方向猛追。
“砰——”的又是一枪,我根本不指望瞄准镜。而是单靠感觉和平时在部队练就的特等射手吃老本玩儿盲狙。
就在我换弹药的间隙,对方也打过来一枪。
子弹擦着我的耳边飞过。
看起来对方也不是个善类。
能在如此情况下对我展开反击,并且打得很准。
只是,此时我也进入了丛林中。他要想轻易打中我也是不能。
何夕见我和对方展开了枪战,他的十字弩根本够不到也帮不上忙,又扭头去捡我做伪装时扔下的枪。
当他再想追时,我和他已经拉开了距离。
战场上瞬息即变,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此刻,我已经无暇顾及其他,一心想要把对方干掉!
在丛林中追了一会儿,我面前的树木开始变得稀疏。这块地方的土地十分贫瘠,并且充满了淤泥和水坑。
我依稀看得见对方快速跑动的身影。
他很有经验,并不是直着向后跑,把后背留给我。而是横向向山坡上绕去。这样既能用眼睛余光瞄住我,又能占据有利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