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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喧哗两成败,斗讼先杖刑(1 / 1)

不多久,三人来到善光院。

善光院外聚集的人很多,足足有数百名前来参礼的信众,大部分都拥挤在门口附近,将七八名僧人堵在院内里,群情激奋的声讨咒骂,好像杀人的净土真宗僧人才是受害者,而死了同伴的真言宗的和尚却十恶不赦。

见到与想象中,僧兵大开杀戒的惨烈场面完全不同,三人不约而同长出了一口气。

只要没闹到尸横遍野,这事就还有办法处理。

之前庄所在见过三名贷伴众也在此处,此时正在一旁看着热闹。

见到庄所众人,赶忙过来见礼,高师盛奇怪地问道:“三位不是去买酒肉了吗?莫非正好路过此处吗?”

“小人等是专门过来寺町场买酒的,没想到碰上这么一档子事情!”回话的还是那名年纪最大的货郎。

町场是指市集、街市等意思,善光院的寺町就是这附近几个乡的村人买卖商货的地方,不少货郎也在这里支了个摊位。

“人多拥挤,小人替保司开道。”

说罢,帮着北庄万次郎分开众人,嘴里还一边高声喊道:“庄头来了!赶紧回避!赶紧回避!”

青木大膳也是提起手中的铜锣,“铛铛铛”猛敲了好一阵,才让这几百人逐渐安静下来。

高师盛翻身下马,由那三名贷伴众在前头推搡,分开条窄路,青木大膳和北庄万次郎两人跟在身后随从着,挤进人群,到了院内。

法坛前一片狼藉,正下方躺着一具尸体,僧衣光头,看来就应当是那名被杀的真言宗戒师无疑了。

青木大膳对处理这种事情颇有经验,走上前去,就要把那名僧人的上衣剥下来,其他也真言宗的僧人见他如此不客气,面色有些不虞,但也知道勘察现场尸首是必要的办案流程,不好打扰,没有多说什么。

或许是杀人现场与想象中不同,高师盛的表现还算沉稳,蹲下身仔细查验僧人的死因。

这僧人自胸前被人一刀扎了个通透,整个前襟都被鲜血浸透,周围幔帐、蒲团上血迹斑斑,除了那处刀伤外再无其他严重的伤口,其他擦伤、割伤等都不致命,看来就是被人一刀刺入胸口致死,才坠落下台,而不是新津孙一郎说的持刀猛劈致死。

虽然差距很大,但高师盛并不认为新津孙一郎说了谎,当时他守在院子角落,明显离台上很远,加上杀人本就是突发事件,杀人后又一片混乱,看差了也属正常,况且他也没必要撒谎。

不过新津孙一郎虽然没有撒谎,但却明显夸大事实,确实出了人命,但真言宗来人并没有几十人,仅仅是七八个人,僧兵打扮的也不过三四人,剩下十来个也都是百姓模样,应该是真言宗那边的信众。

人在描述某些事情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夸大其词和补充不存在的细节,以求博取别人对自己话语的认同和相信,新津孙一郎就是如此。

高师盛虽不会因此就责罚他,却也在心中给他流下一个粗疏无能,言语不时的印象。

以他的判断,当时真言宗的僧人冲向法坛,恐怕不是跟善光院的僧人拼命,而是想要救人。

…………

民多畏官,见到关所的差役过来处理,周围人群逐渐安静了下来,从喧闹变成了窃窃私语。

“这就是新来的保司庄头?”

“看上去好生年轻。”

“也不知这回他要怎么处理,命案是肯定没法子破,别说杀人的坊官早就跑了,就是在这里他也不敢抓。”

高师盛起身,环顾四周,朗声说道:“诸位还请肃静!”

他刚一说完“肃静二字”,青木大膳就配合着猛敲了两下铜锣,百姓们见他面沉似水,於是纷纷噤声,虽说人群后面还有小声嘀咕的,起码是不会影响到正常的问话。

“万次郎,你去禅房取笔墨文纸来。”高师盛说完,不用他再吩咐,留守在这里的两名差役就主动搭来一张供桌。

“小人,木村平六。”

“小人,木村平八。”

留守现场的差役知道新庄头来了,主动过来见礼,两人身材矮壮,肤色黝黑,虽是亲兄弟却非同产,年龄差了有五六岁的样子。

高师盛点了点头,示意他二人可暂且退下。

“诸位都是事主,还请推举个人前来答话。”高师盛转过身对善光院、梅川院两家的僧人说道。

现在派人去找这名被杀的僧人的亲属过来,显然不现实。僧人以寺为家,以佛为业,梅川院一同修行的同伴算代表亲属,他们目睹了整个杀人过程,按例都要询问。

善光院的僧人是凶手一方,听围观百姓的话,应当是跑了,没有善光院其他僧人撺掇,这些百姓也没胆子围堵梅川院的僧人,从犯的罪名是肯定跑不了的。

“小僧净空,见过保司庄头。”梅川院方也不用推选,一名与高师盛年龄相仿的僧人,主动站出来回话。

“贫僧证弘,在这有礼了。”善光院的院主,是个中年和尚,满面愁苦的回了一句。

“此事,可是因你两家宗论引起?”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点头一齐称是,高师盛将纸张摊开铺好,准备提笔记述问询诸事。

“骏府法度,命令禁止“宗论”你两家可曾知晓?”

两人不知他什么意思,唯有点头。

“案发时,你们二家都有主动参与可对?”

这回二人却是一齐摇头,抵死不认。

两家宗论引发争斗致人死亡纯粹是意外,并非蓄意所为,当然不愿承认。

“凶手何在?”顿了顿笔,继续问道。

“带人逃走了,小僧本想带人去追,百姓中却有人带头把我等堵在院内。”高师盛问得是善光院院主证弘,回话的却是梅川院的僧人净空,言辞愤慨不已。

“为首那几人,还请上前一步,我有几个问题要问?”

这回彻底没人应声了,不但无人上前,有几个胆小的反而还往后图,挤得人群又是一阵晃动。

木村兄弟自告奋勇,上前抓人。

趁着这回儿,他复又问道:“证弘院主,净空法师,你二人对此事是要郡里官断,还是私了?”

“尔等须知骏府诸法度:喧哗两成败!斗讼律者,首论斗殴之科,次言告讼之事。法度曰:相争为斗,相击为殴。若‘以手足击人者’杖三十,以他物伤人者杖六十‘见血为伤’,非手足者皆为他物,即兵不为刃亦是如此。”说到这里,又环顾一圈的四周百姓,冷声道:“杀人者是为盗,盗自当死!”

自桓武至今,依如莫概,分系训律法为斗律。至镰仓,民多以讼事争相诬附,名曰斗讼。室町开国初年,斗讼成风,其害尤甚盗贼,须防斗讼,故罪次於盗贼之下。

远江高氏出身武藏上野高阶氏,镰仓时起就执管武家法度,族中高位者如高师直兄弟,曾追随足利尊氏荡平南朝,位居执权,诸多律法条例乃是高氏子弟必修的家学。

骏府的法度多沿用镰仓旧例,凡是斗讼双方,不论对错,首先便要以斗殴之罪各自先杖三十,最主要的愿因就是,武家开创之初,便有争强好斗,以下克上的传统。

平大相国清盛把持朝政以来,各国豪族,争先谀奉权贵,以相互间告讼私斗为能事,当成宣扬自家出身和背后主家权势的方法,因此造成的伤亡甚至比盗贼作乱还要严重,幕府为了朝野稳定,干脆就把告讼私斗的罪名提升到仅次于盗贼叛乱的地步,来严加惩治。

案情很明朗,没有什么过多勘查的必要。现在就看两家寺院的打算如何,反倒是这些聚众不散的百姓,更难处理。

木村兄弟已经拽了两个先前带头闹事的人出来,等高师盛问话。

注释一:律法出自《唐律疏议》第八卷斗讼篇,稍加改动。

主要是网上的《镰仓纪实》是扫描版图片版,很难精准找到想要的资料,作者干脆就引用唐代的法律条文,不过豪族之间相互间,告讼私斗一直到江户幕都是普遍存在的,镰仓幕府怎么处置,散人不太清楚,但德川家一向是罪名从重。

注释二:上野高氏在镰仓,室町,江户三朝幕府,乃是现代都是武家栋梁的礼法奉行官,家学渊博,高师盛精通律法也不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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