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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科学,人民,催命符(1 / 1)

日落日升,一天过去了。

清晨,叶欢正坐在屋子前,迎着清冷的阳光,看着营地里那些开始忙碌的人们,眼神却没有焦点。

在他身后屋子的角落里,那只大鼻涕虫正萎靡地躺着,缩了一大圈,都没一米长了,快被榨干了。

桌上,地上,摆了不少盆,里面都是鼻涕水和妖蛛丝的混合液体。经过一个晚上,少数已经彻底溶解,大部分还残留着一些妖蛛丝,还没完全溶解。

鼻涕水溶解妖蛛丝确实是有效的,只不过现在叶欢又多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如何把这些混合液体变成丝?

思路叶欢其实是有的,那就是借鉴蜘蛛吐丝的原理。

蜘蛛丝是一种液态骨蛋白,一喷出来,遇到空气,就会硬化成丝,和化纤纺丝的方式很像。

现在那些盆子里的混合溶液直接暴露在了空气中,却没有成丝,很可能是因为它们是混合溶液,鼻涕水保护着妖蛛丝原液。

如果自己能够将鼻涕水和妖蛛丝原液分离,再把妖蛛丝原液通过一个喷丝头喷出来,一遇到空气,是不是就会直接变成丝了呢?毕竟这样一来的话,就和蜘蛛吐丝的原理一样了,是有一定的可能性成功的。

可问题是,他该如何把已经混在一起的两种东西分离开来?

叶欢现在就是在思索这个问题。

一个人跑了过来。

“大郎,吃饭了!”

是宋平,他手里端着一个笼屉,里面有几个包子。

叶欢的眼神也终于有了焦点,站起身来,跟宋平一起进了屋。

宋平把笼屉放在桌上,先拿了一个大包子给叶欢:“都是大葱羊肉馅,我专门挑的。”

叶欢接过吃了起来,却还是心不在焉,想着那个问题。

宋平狼吞虎咽,没一会儿就把一个包子吃完了。

他正想拿第二个,一看叶欢一个都还没吃到一半,不禁住手,又看看周围那些盆,忍不住问道:“大郎,你这究竟是在折腾什么呢?包子都不香了,你以前不是顶喜欢吃包子了么,这还是大葱羊肉的呢。”

“没……”

叶欢刚想说“没什么”应付过去,却是突然心思一动。

他想到了昨天晚上的一件事:昨天晚上他们刮鼻涕水的时候,把那只大鼻涕虫身上的体液都刮完了,于是便想再去抓两只来,但是宋平那时候困得要命,懒劲上来了,不想动,于是给出另一个法子。

宋平拿了一些盐来,撮了一点塞进那大鼻涕虫的嘴里,没过一会儿那大鼻涕虫就开始大吐鼻涕水。就这样喂了几次,取到了足够的鼻涕水,那大鼻涕虫也被榨干了。

叶欢也从这件事中明白了不能小看每一个人,那句老话说得好,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

他现在想不通那个问题,但宋平呢?

“我在想一个问题。”

叶欢放下包子,看着宋平说道:“你也看到了,那些妖蛛丝和鼻涕水混在了一起,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把鼻涕水从里面拿出来呢?”

宋平还真就思考了起来,只是却半天没作声,最后挠了挠头,嘿嘿傻笑了一下。

看来自己想多了,他也想不出。

叶欢心中暗想,决定吃完早饭去找周戴安。昨天就是周戴安解决了溶解妖蛛丝的问题,说不定他也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想罢,叶欢就又把包子拿了起来,一口咬下。

宋平此时却开口了:“拿出来还真不知道,不过弄没倒是可以。”

叶欢这一口差点把自己舌头给咬了,也不管了,赶紧抬头看向宋平:“你可以把它弄没?!”

宋平点头,“你不是也知道的吗?黑石呀。”

黑石?

顺着这个关键词,叶欢一下子在记忆里找到了相关信息。

黑石是这个世界非常常见的一种石头,穷苦人家常用来做一些罐子之类的小物件,具体做法就是弄一些鼻涕水来。黑石一碰到鼻涕水就会化为乌有,用这个特性,可以用鼻涕水把黑石做成各种形状。

当然,想要消解黑石是需要消耗鼻涕水的,反过来也一样,消除鼻涕水也可以用黑石。

叶欢之所以始终没想到,可能也因为这些记忆并不是他自己的缘故,终究没那么如臂使指,所以才始终没想到。

“还真是!”

叶欢一下又来了劲,跟个科学狂人一样饭都懒得吃了,直接扔下吃了一半的包子,跑去了外面。

黑石确实很常见,他出门两步就找到了一些。

拿了几块回来后,他找了盆已经彻底溶解的混合液体,又挑出一块最小的黑石来,把上面的尘土用身上的官袍仔细擦了个干净,这才缓缓放了进去,仔细观察起来。

只见,这块小黑石落入混合液体中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解,没一会儿就不见了。

全程没气泡产生,黑石似乎凭空消失了,非常神奇,最后只剩下一些残渣留在盆地,应该不是黑石,而是别的杂质。

最重要的是,反应发生后,混合液体除了少了一些外,没有任何变化。

叶欢凝眉思索一番,心里有了三个猜测:一,不知为何,妖蛛丝液和鼻涕水一起被消解了。二,妖蛛丝液比鼻涕水重,被分离出来后沉底了,没接触空气,所以没反应。三,妖蛛丝液遇到空气并不会重新转变形态。

究竟会是哪一种猜想?

想了想后,叶欢把另外几块黑石擦干净,一一放进了盆里。

这个办法能够一次性检验三种猜测:如果猜测一是对的,最终结果会是混合液体消耗殆尽;如果猜测二是对的,当鼻涕水耗尽后,剩下的液体表面会发生变化;如果猜测三是对的,当鼻涕水耗尽后,剩下的液体什么都不会发生。

随着叶欢将黑石一块块地放进去,盆里的混合液体体积在减少,颜色在改变。

放到第三块的时候,最大的变化发生了。

盆里的液体,表面开始结霜,没一会儿,液体表面已经成了一层白色的固态物。

叶欢按捺住狂喜的心情,拿起盆,将里面的液体全部倒了出来。

什么都没倒出来。

叶欢一怔,这才想起什么,赶紧伸手把那层表面的白色物体掰了下来,然后再倒,盆里的液体就出来了,落在地上,形成一条水流。没一会儿,水流成了白色的固态物,拿起一观察,发现正是奇形怪状版的妖蛛丝。

“成功了!哈哈哈哈……”

叶欢一直按捺到现在的狂喜之情终于涌了出来,狠狠地拉过宋平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恨不得要把他的肋骨都给肋断了。

“我还在吃包子呢!”

宋平抗议连连。

好一会儿,叶欢才平静下来,这才放开了宋平,只是嘴角依然微微扬起。

刚才最后的那个实验,证明了他心中刚才的第二个猜测,至此,他终于总结出了妖蛛丝的三条性质。

一,妖蛛丝确实可被鼻涕水溶解,溶解之后,是一种混合液体。二,妖蛛丝液、或者说粘流态的比重,比鼻涕水大。三,妖蛛丝液遇空气会硬化成固体、或者说玻璃态。

掌握了这三条重要特性之后,妖蛛丝纺纱已经彻底成为了现实,一台妖怪印钞机即将诞生!

一想到这,叶欢忍不住又心情激动了起来。

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探索总结万物规律、进而创造新生事物,即使换了个世界,它依然拥有强大的生命力。

当然,这里面也少不了人民群众的智慧,没有忌辛廉和宋平的话,自己也不可能成功。

不过事情到这里还没完,他最后还有一件事要去做,那就是做出一个喷丝设备来,这点他已有的知识量完全能够胜任。

“走,跟我去找个木匠!……包子路上吃!”

……

一天后

同一间屋子内,多了许多木头杂物,还多了一个古怪的木头架子。

木头架子很丑,通体是个不规则的方柱形,用三根木腿支撑在地上。

架子最上方是个上宽下窄的盒子,最下方是一个方形平面,面朝下,面积有一个盆那么大,平表面上看似平整,却戳出了许多非常细小的孔洞,就是喷丝头。

喷丝头距离地面一米高,而在喷丝头往上的位置,从木头架子里伸出一根木棍来。木棍的末端横插了一根短木棍,是个把手,连着木头架子里面的一个木齿轮泵。

叶欢蹲在木头架子旁,握着这个把手,正在旋转,偶尔能听到一些轻微的嘎吱声。

一边转,他一边盯着喷丝头。

宋平站在旁边,屏息凝神,眼睛瞪大,一眨不眨地盯着。

随着叶欢的转动,没过一会儿,喷丝头中有东西落下来。

是液体,无数细小的液体。

它们刚离开喷丝头的时候还是液体,但是到距离地面半米高的时候就成了丝,最后这些细丝在地面平躺、卷曲、堆叠。

在屋外阳光的照射下,它们反射着晶莹的光泽,看着像蚕丝,却又比蚕丝更绚丽一些。

“成了!”

憋了半天气的宋平终于喘了一口气,大叫一声,兴奋的脸都涨红了。

叶欢已经告诉了他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宋平知道眼前的一幕究竟意味着什么。

“大郎你成功了,你真把那些绳子变成了丝!我们赶紧再去多做点这种机器,多做点丝出来统统拿去卖了,可都是钱啊!这下我们发财了!发了发了!……”

叶欢停下手里的动作,站了起来,看起来比宋平冷静多了。

当妖蛛丝形态转换的秘密被他研究明白之后,其实这件事就已经成功了,后面的一切都太简单了。其中,最难的也就是一个木齿轮泵,不过众所周知,齿轮泵的优点就是结构简单,本质上就是两个齿轮罢了。

他对泵的压力也没什么要求,最简单的那种就行,所以没有难度,找了村里的木匠南宫良就做了出来——其实他自己上也行,就是没木匠活儿这么好罢了。

所以他此刻的心情反倒没有昨天那么激动。

不但没有激动,他反而皱起了眉头,沉思起来。

宋平兴奋了一会儿后,很快也发现了叶欢的异样,不由问道:“大郎你怎么了?你不高兴吗?”

叶欢:“我在想怎么把这些丝卖出去。”

宋平更奇怪了:“直接卖了不就成了吗?”他突然想到了什么,补充了一句:“就算这里没人买,我们弄去浔州肯定也有人买啊!”

叶欢摇头,看了宋平一眼,暗想到,宋平是自己唯一的亲信,目前的局势也确实是有必要让他了解,免得他做出什么错事来。

于是开口解释了起来:“没这么容易的。你知道为什么云州城明明没了,朝廷还让我来当这个云州的知州吗?……”

他花了一些时间,把自己推理出来的局势跟宋平详细地说了一遍。

“……所以说,你别看我现在是云州知州,貌似风光,但其实被架空了,处境危险得很。”

宋平听得一愣一愣。

他这时候才知道,忌通判和卫堂之前那么古怪的话语,里面原来蕴藏了这么多信息。

“我们现在要是真找几个人去浔州卖丝买粮,第一次还行,但是粮一回来,忌辛廉肯定就会察觉到不对劲,然后就会查,没多久就会知道这件事了。他们都不用知道具体的细节,只要知道我能变出丝来就够了。”

“他们是不会坐视不理的,而且在他们眼里,我这就是小儿持金过闹市,不动心思不是人。”

“到时候,忌辛廉他们要是胆子大一点,直接就可以让卫堂找人把我绑走,从我嘴里逼问出变丝的方法,然后杀了我,说西边那些燕国人进攻云州,叶知州不幸战死,云州城也没了。到时候他们既完成了任务,又拿到了一棵摇钱树。”

“不过他们的原计划貌似是想先把我逼回浔州,这和原计划不符,真要私自这么干应该会惹人怀疑,会有风险。”

“胆子要是小一点,不想冒险的话,他们也可以直接把消息告诉幕后的人,由对方来安排。”

“这样一来的话,对方可能会在路上安排人手扮成马匪,专门候着我们去卖丝的人,去一批、杀一批。我们丝卖不出去就没钱,没钱就没粮,到时候只能回去浔州,他们就能按原计划来,既让我背这个锅,还能从我口中多得一条财路。忌辛廉他们功劳更大,升官升得更高是八九不离十了,说不定也能从我的财路里分一杯羹。这是最稳妥的办法,以我对忌辛廉的观察,他应该也会选这个办法。”

“而不管他们打算采取哪一种办法,只要我们开始卖丝了,都是死路一条。”

宋平听呆了。

接着,他忍不住问道:“大郎你可是云州知州,朝廷命官啊!而且你将来说不定还可能成为官家!他们真敢这么做吗?”

叶欢自嘲一笑,“就因为我将来可能成为官家,他们才会这么做。自古以来,皇位争夺从来都是最残酷的。”

宋平沉默了。

良久,他才开口,关注点却歪了:“大郎,我发现你现在好聪明。既想出了这个变丝的法子,又能想到这么多事没,换作我打死也想不到这么多。”

叶欢心中一凛,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只是叹了一口气:“你那是没压力,当你坐到我这个位置上就知道了,很多事是不得不想,不想就要死。”

宋平默默点头,看着叶欢很是同情。

他之前还很羡慕大郎的际遇,现在一看,实在也没什么好羡慕的。

“既然大郎你说得这么危险,那这丝我们就不卖了,就当没这事吧,你好好活着就好。”宋平这样说道,一时意兴阑珊。

他还以为发财了,没想到这竟然会是大郎的催命符。

叶欢摇头,“不卖也不行,不卖就没钱没粮,到时候还是只能回去等死。”

宋平绝望了:“那怎么都是死路一条?唉,要我说大郎你当初就不该去京师,一直在岗头村多好,穷是穷了点,但总比死了的好。唉……”

叶欢也沉默了。

半晌,却是突然开口:“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

宋平一下来了精神,“什么办法?!”

“开会。”

“开会?”

“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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