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漫无目的到处游玩,不过最终的目的还是南下。北边已经没有什么好玩的,张白想了想发现北边貌似也没有什么剧情出现过的美少女了。
这一天,已然来到了长江边上。
长江这个时候是没有桥的,而长江最窄的地方有1100多米,最宽的有四五千米。想要过长江就跟漂洋过海一样,需要坐船。
至于长江大桥,宋朝确实有,或者说有过。
北宋初期,宋太祖赵匡胤攻打南唐之时修建了一座长江之上的浮桥。并且顺利凭借这座浮桥干掉了南唐,一统整个南方为宋朝开疆拓土。
而在之后,为了加强长江南北的交流,这座浮桥保留了下来并加以修缮。
然而,在北宋末年。因为担心金人越过长江搞事情,金人刚刚入侵的时候就把桥给拆了。想要凭借天险阻击金人,结果金人压根就没有打到这边来,桥算是白拆了。
这桥一拆了,重修是要钱的。没有人肯出这个钱,也就修不起来了。
于是乎,想要过长江,还是只能靠坐船,或者是游过去。
而长江水波涛汹涌,如果擅自游过去说不定就会被水冲到什么地方去,是以大多还是老老实实的坐船的。那些个自命不凡想要游过长江的,大部分已经喂鱼了。
过了长江,原本是要找家酒楼吃饭的。但是黄蓉说要展示一下手艺,于是就出了城镇进了林子。然后,就有一只倒霉的野鸡被抓了。
黄蓉喜笑颜开的用峨眉刚辞把野鸡肚子里的内脏全部洗剥干净,鸡不像是猪。鸡的很多内脏是不能吃的,而且即便能吃做起来也很麻烦,所以更多人选择直接把这些给剥干净丢了喂狗或者喂其他家畜。
黄蓉的手艺是不容置喙的,在桃花岛的时候就是经常她一个人自己做饭吃。那些哑仆做的饭菜只能算是勉强能入得了口,毕竟这些哑仆原本都不是什么好人,一个个都是穷凶极恶之辈,这种人以前怎么可能会做饭呢?他们做的饭能吃就不错了。
内脏去干净了,一般人接下来都是要去毛的。而去毛不像内脏那么容易,鸡需要先用开水烫了才能开始拔毛,否则很难拔的。
而黄蓉却不拔毛,只是用水和了一团泥把鸡包了起来用生火烤。
不过一会儿,等到那泥彻底的干了鸡也就熟了,透过泥壳都能问道一股扑鼻的香味,而鸡毛也随泥壳脱去,露出了白嫩的鸡肉。
这就是正宗的叫花鸡了,至于有些人说的挖个坑扔把火才算叫花鸡什么的,纯粹忽悠人。挖个坑气流本来就不通畅,你还要把洞口堵上,彻底没了氧气,那火烧一会儿就没了,如何能把和了水的泥给弄干?更别说要把鸡做熟了。
下了调料,黄蓉就要将鸡撕开,却是突然从身后传来声音,“撕做三份,鸡屁股留给我。”
黄蓉吃了一惊,回过头却是发现身后的树旁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中年乞丐。一身衣服到处打满了补丁,一看就像是乞丐,但是却洗的很干净,又不像一般的乞丐那么邋遢。
一张长方脸国字脸,容易给人一种严肃的感觉,偏偏脸上衣服馋涎欲滴的表情,直接破坏了他给别人留下的第一印象。
黄蓉不知道他是谁,但是张白知道。这么喜欢吃鸡屁股,武功还这么高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洪七公。天下五绝之一的北丐洪七公,武功臻至先天境界的绝顶高手。
“张白哥哥。”
黄蓉将求助的目光看向张白,也是不知如何是好。她怕这人武功太高,张白对付不了,若是她贸然拒绝得罪了对方,那就麻烦了。
“给他吧,鸡屁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张白轻笑一声微微摇了摇头,示意黄蓉没事。
而黄蓉却也是看到了那乞丐一手拿着一根晶莹剔透的绿竹杖,另一手却拿着一个红葫芦。而且,拿着葫芦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
这个形象实在是太明显了,绿竹杖,九指,乞丐,可不就是丐帮帮主的打狗棒和九指神丐洪七公吗?这种人可得罪不起,在黄蓉心里张白的实力比起五绝肯定还有一定的差距,而五绝中最强的就是她自己的爹爹。
不过洪七公身为五绝之一,实力绝对不会差,连忙撕下半只鸡连带着鸡屁股一起给了他。
“你这娃娃,怎么说话呢?”
洪七公接过那半只鸡,对着黄蓉善意一笑,却是突然竖眉瞪眼的看着张白,呵斥道,“这鸡屁股可是好东西,怎么能说它不是什么好动西呢?你今天若是不给我一个解释,老叫花非要教训你一顿才好。”
洪七公倒是误会了,他平生吃鸡最爱吃鸡屁股。可是张白说鸡屁股不是什么好东西,那岂不是在侧面嘲讽他这个喜欢吃鸡屁股的乞丐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么跟你说吧,”
张白寻思着说的太深奥洪七公可能不懂,便照本宣科道,“人和鸡的身体结构在某种程度上相同的,都有着相对应的内脏。”
“哼,老叫花知道。”
“而人吃饭都是将食物中最有价值的吸收掉给身体提供营养,然后将那些有毒的没有价值的排出体外。”
“而鸡也是一样的,鸡屁股就是用来排毒的地方。虽然把毒派出去了,可是那些毒素经过这些地方,日积月累的总是有些东西残留下来,日子越久残留的东西也就越多,毒性也就越重。所以,你懂了吗?”
“嗯,大概懂了。”
洪七公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张白却是无奈,幸亏没跟他扯什么致癌物质、淋巴小结什么的。否则,他估计洪七公能跟着追问到明天早上。
“……”
洪七公看了看手中的美食,又想起了张白所说的话。一时间突然觉得有些恶心,一想起自己之前吃了那么多的鸡屁股,岂不是吃了很多的毒素?他老叫花就是因为贪吃误事砍了自己一根手指,这一次难道还要因为贪吃送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