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1)

身后人感知到她的迟疑,伸手推了一把,扯着嗓门喊:“谁叫的‘外卖’?怎么,也嫌我哥这里‘品种’不够齐全?”

包房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顿时都转移到门口来,张羽慵懒的目光扫过来,看到沈蔓时顿了顿,随即又转向她身后的人:“二少,迟到了啊。”

“见谅见谅,帝都的路况你们又不是不清楚,”那人从沈蔓身后绕过去,就手将西装外套丢给她,俨然把女孩当成了“服务人员”,漫不经心的语气很是随意,跟其他人稍显收敛的样子大为不同,“我先自罚三杯。”

众人爆发出一阵叫好声,站在吧台随时听命的酒保麻利地端上来三个玻璃杯,被张羽叫做“二少”的男子仰头喝了个干净,而后回头冲呆在原地的沈蔓点点头:“傻愣着干嘛?进来啊!”

在酒精的刺激下,包房里的气氛很快热络起来,男人们搂着身边的女孩先后起身,纷纷向张羽敬酒。

他竟是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大人物vs酒漏子

沈蔓很想走,腿却像长在别人身上一样,根本不听使唤。

摸到门后打开衣柜,将那男人的西装揉成一团塞了进去。她咬咬牙,将自己的外套和包也挂起来。随手捋了捋头发,换上一副属于“郑太太”的表情,款步走向沙发。

大腹便便的男子正站在张羽对面,一双油腻腻的大手揉在自己身边女人的翘臀上,动作放肆又下流:“张处长,我知道你不喝酒,可难得今天咱兄弟人这么齐,我先干为敬!”

回帝都后,张羽在叔父任职的部委里从头干起,挂了一个小小的处长。沈蔓前世听他说过,此后几年连续三级跳,最终官拜副部长,看上去将门虎子、顺理成章,其实无不拼尽全力。

如今他虽然级别不高,但今天在场的似乎全是外人,本身就处于下位。按理说,大腹男敬酒是应该的,讲什么“先干为敬”就有点强人所难的味道了。

看来,今天的局面远比外表看上去的还要复杂,沈蔓心中暗忖道。

张羽不说话,但显然没有端杯子的意思,沈蔓站在沙发后看不清他的表情。上辈子两人也曾一起出席过社交场合,沈蔓知道他喝酒的风格:遇上诚心结交的,舍命相陪在所不惜,遇上话不投机的,滴酒不沾也不为过。

如今这大腹男显然不在张羽眼中,可对方来势汹汹,似乎也容不得视若无睹。

眼见着大腹男一整杯白酒下肚,呼啦啦地嘴巴一抹,铜铃般的眼珠子瞪得溜圆。等不及对方挑衅刁难的话出口,沈蔓倾身越过沙发椅背,将张羽面前的酒杯端起,二话不说,仰头喝了个干净,而后甜甜一笑:“大哥,这杯酒我代他喝。”

大腹男平日常常在夜总会“看场”,负责帮自家老板交际应酬、暖场陪酒,在帝都玩乐圈里大大小小算个人物。张羽虽然出身了得,但毕竟走过弯路,在同龄的“红二代”中,算是起步慢的,官职也不高,难免被人看低。

因此,即便老板再三嘱咐好好招待,大腹男还是免不了心生怨念:小小处长而已,犯不上让这么多人围着吧?还有那糟心的“二世祖”,迟到不说,还喧宾夺主地喝了开席酒,典型的目中无人。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外卖”则更加荒唐,嫌自家场子里的姑娘不好看?不好看你别来啊!

尽管与对方老板相熟,但张羽平日里确实没来过这家夜总会。凭他的长相和身世,犯不着在女人身上花钱,说出去都是笑话。

考虑到正主临时有事,接到沈蔓电话那会儿,他正准备推掉这场应酬。

不知道为什么,电话响起的那一刻,心里就猛然悸动,冥冥之中预感到来电之人——那个早就应该忘掉的人。

兴许是触景生情,兴许是这大半年来莫名其妙的寡淡生活,张羽突然特别想她,想见她。

尽管明知道不该。

未知的旅程即将展开,他明白自己此次赌得有点大:为了争取c国矿产的独家开发权,部委里已经焦头烂额。无奈相关地区战火纷飞,c国政府根本没有能力实现有效管理,花大价钱签下的合作协议有可能沦为一纸空文。为避免损失,他主动请缨开赴战场,就开发事宜斡旋对矿区有实际控制力的交战各方。如果成功了,采矿收益不止可以覆盖前期成本,还可能创造350-400%的利润;如果失败,他这条命都有可能交代在c国,毕竟刀枪无情,谁也不知道那些军阀对于外来势力有何观感。

某人为了感谢这“舍命相助”,坚持一定要好好聚聚,既为践行,亦为感谢。只是临时家中有事,无法亲自出面,故而安排这么大一圈不相干的人,说是定要将他陪好。

张羽并非讲客气,只是真心觉得没必要:回到帝都后,他才发现自己已经耽误了太多时间。差不多年纪、差不多出身的人,大部分已经升到厅局级,在日益激烈的权力斗争中占据了有利地形。他所挂职的部委本身就不容易出成绩——干好了是应该的,干砸了则当然领罚,于是乎愈发谨小慎微,无人敢轻易越雷池一步。如今的状况是,如果他不想办法把握每次一出头的机会,在处长的位置上干个三五年都不是没可能,等叔父帮忙开口升职到司长,恐怕早已错过了青年干部选拔任命的年限。自古富贵险中求,想要弥补后发制人的劣势,必须有足够的底气,这场没人敢揭榜的战区斡旋,无疑是他最好的跳板。

是以,即便知道此行凶多吉少,张羽依然不觉得对方欠了自己多大人情,毕竟双方各取所需、互惠互利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仕途进步之间相辅相成,即便为其他利益相关方,他也会争取这次的任务。

隔着电话,沈蔓的声音就像一只无形的手,将他心底的柔软扒拉出来。原本想得清清楚楚的利弊权衡再次模糊,明明已经不以为意地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却在蓦然间发现自己还是有所记挂、有所羁绊的。

不该。

真的不该。

头脑里尚未分清楚是非对错,却已经不自觉地将聚会地点定在了这处烟花之所。某人似乎也对他的决定充满意外,却未置一词,随即叮嘱手下好好安排,并且为自己的缺席再三表示歉意,甚至还把亲弟弟叫过来帮忙招待。

张羽暗自惭愧,他其实是想借这么个地方,让沈蔓死心,也让自己能够走得了无牵挂。

自以为的勇敢,原来只是因为遗忘;自以为的遗忘,原来只是因为恐惧;自以为的恐惧,原来只是因为爱——而不得。

“你他妈什么东西?老子敬的酒,轮得到婊子来代?!”大腹男的怨念统统化为一声怒吼,不懂事的人一个接一个往眼前凑,正主却全然神游天外的模样,让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想到自己安排一切的目的,张羽原本挺直的脊背彻底垮下来,愈发赖洋洋地向后靠倒在洋妞的臂弯里,等着看沈蔓作何反应。

“我他妈不是东西,谁敬的酒没人喝,就轮到我来代。”勾唇轻笑,沈蔓冲酒保打了个手势。

酒保愣了愣,但不愧是见惯场面的,很快反应过来,并用白酒、红酒和啤酒勾兑出一扎混合物,抖抖索索地端上桌来。

“难得大家都挺尊敬张处,可他这人天生酒精过敏,沾不得。今天有什么需要,就由我越厨代庖。为表诚意,以一挡三,不醉不归!”

说完,沈蔓干净利落地倒出三杯混酒,仰头喝了个干净,将在座的男人们吓得说不出话来。

喝过酒的人都知道,喝多不怕,最忌喝杂。不同种类、度数的酒混在一起,比单一地喝某种酒更容易喝醉。

小姑娘其貌不扬,上来就是搏命的架势,纵是见惯了各色人等的大腹男也有点发憷,不再计较她的冒失,随口嘟囔几句便是翻篇了。

喝过酒的人还知道,在席上的女人往往不端杯子,端起杯子来的,都是狠角色。

沈蔓不是狠角色,而是开了挂,否则上辈子赵宏斌的鸡尾酒怎会那么容易撂倒她?梁志又怎么得到机会去酒吧里英雄救美?

事实上,郑宇轩升到管理岗后,遇到的酒席越来越多。一届书生,哪里喝得过那些常年浸淫官场、商场的酒漏子?幸好经高人指点,得知某种中成药的解酒性很好,只要开席前预先服下,不说千杯不醉,撂倒一般人是不成问题的。

原本用于养胃的中成药在日后被慧眼识珠,专门开发出来作解酒之用,市场销量很是不错。今日却尚未为世人所知,沈蔓听到张羽报出的地址后,明白十有八九躲不过一顿酒,于是便在来的路上顺路去了趟药店。刚躲在衣柜门后偷偷服下,估摸着很快便能起效,这才有恃无恐地摆开架势。

自杀式的喝法果然把所有人都震慑住了,被张羽叫做“二少”的男子见没人说话,歪嘴笑了笑,带头抚掌呼好:“痛快!”

他随即转头对酒保吩咐:“去,把我哥私藏的那些压箱货都搬来,今天趁他不在,咱们喝个尽兴!”

场子里的气氛彻底被引爆了。

音响师摇头晃脑地播放着让人热血沸腾的舞曲,踩着节奏鲜明的鼓点,沈蔓果真以一挡三、来者不拒。无论众人敬的是白是红是水,均以那扎混合物回敬,一圈下来,脸不变色心不跳,甚至主动出击,逮住大腹男捉对厮杀,根本不给对方推辞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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