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1)

“这段日子我见香姐与胡兄恩爱有加,心中早已愿意退出这一步,却不成想这两日贵妃娘家与高家忽然来往及其频繁,今日早上短短的两个时辰,就先後有两家的人来我府里做客,我现在真是左右为难啊!”

“鹿兄何必为难,皇上只知道恩公姓孙,又不知这位孙恩公一定就是香姐的父亲,我的岳丈,你说是不是?”

“胡兄之意?”鹿白手指轻敲着桌子,颇有深意的看了看大胡子。

大胡子道,“听闻鹿兄将那位恩公的尸首埋在了京郊,反正孙家也要将岳丈的坟迁回家乡,若是当场发现那孙恩公根本就不是她的家人,那么与鹿兄有婚约的人就根本不是香姐,那么鹿兄还有两年多的时间找人,这两年能发生很多事了……”

113、师姑和小倌

“胡兄所言极是!”鹿白略一沈吟,当即就笑道,“看我,真是太大意了,应该把恩公的尸首送回十万大山才是,干娘和妹子们恐怕也着急了。”

“正是,”说到这里大胡子终於略微放心,起身道,“那我就不多留了,这事情宜早不宜迟,状元的意思呢?”

“九月初五是个诸事皆宜的日子,劳烦胡兄告诉干娘她们这些安排。此外,这样大的事情也该让相熟的人家知道不是?”鹿状元道,“只是有些人恐怕还以为我们要定下这件事情,越到後面越是危险,我想既然香姐有孕,那日就之请干娘、二姐两人到场即可。”

大胡子自然也是希望香姐能够安全些,当即便答应下来。带到要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指着桌子上一只小瓷瓶说道,“一直闻到这瓶子有股淡淡的异香,不知是什么?”

鹿白表情略微诧异了一下,然後才道,“是一位友人做的花香水。”

大胡子点了点头,道,“倒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她也精通此技。”

“哦?那真是巧了。”鹿状元顺着他的话打了个哈哈,却没有继续说下去,大胡子知道他不愿多说,自己也不是那种不识时务的人,当即便与他告辞,出了鹿府大门。

一路上琢磨着怎样将这件事情告诉孙王氏,冷不防的马忽然停了下了,倒把他惊了一跳。

“臭小子,知道我在还不去请安!”一个熟悉的女音忽然说道。

“师姑,真的是你!”大胡子看到面前身穿绯红色裙装、眉目间一副洒脱不羁的女子,可不正是失踪已久的师姑连绯衣!连忙翻身下马,走到她的面前,眼圈都有些发热。

“废话,不是我还是谁!”连绯衣拍了他脑袋一下,道,“知道我在怎么不看看,就知道你这小子毫无人性!”

“师姑在场?”大胡子哭笑不得道,“师姑的闭气法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我都一点都没听到啊!今日在那你也看到了,那鹿白躲躲闪闪的,我正值求人之际,不能硬碰硬,这不是您教我的吗?话说回来,我本想要私下找人查呢。”连绯衣听他这样说了一通才略略满意,道,“我饿了,带我去个好馆子。”

“迎宾楼怎样?”大胡子巴巴的问道。

“太吵。”

“那竹轩馆呢?”

“做饭太慢,我饿了。”连绯衣又道。

“盛世居?”

“那里的饭菜一点也不好吃!”连绯衣瞪着大胡子,“有没有诚意啊?”

“姑姑您就直说吧,想去哪吃?”大胡子愁眉苦脸道,对这个精灵古怪的师姑,他可真是没辙了。

“啧,既然你找不到想去的地方,那么咱们就去卿人观吧!”连绯衣眉开眼笑的说道。

这卿人馆名字听着像道观,其实不然,那里是个餐馆。这个餐馆是一处别致的庭院,为前朝某位王爷的府邸,馆内并无普通的厅堂,只有一间间以竹子隔成的别致雅间,这里最出名的就是那些清秀可人、善音律懂诗书的小倌,名约“卿客”,实际上就是男倌,因为姿色一流又各个身怀绝艺,卿人馆在汴梁可算得上小有名气。这地方一般人自然是去不得的,只不过大胡子若是想去,自是能进去。

“姑姑!那里都是小倌,你去那做什么?再说了,我跟他都这么多年没见了,人家不一定让咱们进去呢,要不……”大胡子真的要哭了。

“不成,今天就要吃饭看小倌。”连绯衣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怎么一别几年,你的胆子越发的小了?还怕你的小媳妇生气不成?”

“姑姑说什么话,这么大年纪了去看小倌也不怕人笑话……哎呦轻点,去去去,文轩今日算是舍命陪姑姑了!”大胡子拉着自己的耳朵,哭着脸道,“可有一样,你看归看,不要乱摸。否则我要向父亲禀告的。”

“说就说,我与你父亲早就断绝关系了,怕他个老头子啊!”

大胡子一路上被连绯衣拎着耳朵教训,一下子找到了多年前和连绯衣这个师姑一起闹事的时候,连绯衣的个性看上去跟先前并没有任何不同,可是大胡子知道了她与万广王的事情,又怎么能当做一切都没发生过呢?

苏锦并不在馆内,不过今日当值的凤歌见到大胡子之後,便二话不说的安排了最好的一处,一路上招呼周到,大胡子不禁笑道,“凤歌,你与先前大不相同了。”

凤歌沛然一笑,道,“苏锦如今越发的疲懒,十日倒有九日不在。”

大胡子点头道,“他一向如此。”

凤歌道,“若是他知晓你今日回来此地我又没有告诉他,不知要闹成什么样子。”

“哈哈,哪里有这样夸张,大家又不是小孩子了。”大胡子拍拍凤歌的肩膀,冲着在一边打着扇子四处观望的连绯衣努嘴道,“今日我师姑来此处吃饭,就有劳你好好安排了。”然後小声在他耳边说道,“找最丑的。”

“胡……文……轩……你……当……我……聋……了……吗……”连绯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大胡子身後,手上的扇子毫不留情的给了他一下,嘴上又是这样幽幽的一句,把凤歌吓了一跳,大胡子无辜道,“师姑您不是打算吃个饭就可以了吗?”

“凤歌是吧,你们那个苏锦在不在,我家的侄子说……”

“凤歌,还是把最好看的请来吧!”大胡子忙道,连绯衣这才心满意足的继续晃悠到一边去了。全程围观的凤歌已经是哭笑不得,原来胡文轩还有这样一面,实在是……精彩的紧。

循着曲折的小桥到了一处极为清雅的小亭子中,没一会儿就有两个小倌走了进来,这两人一人抱琴一人执箫,一人长相秀丽一人长相清俊,进门便十分得体的行了礼。

大胡子心中感叹苏锦果然是有些手段的。若是在汴梁的街上看到这样的人物,又怎么会想到,他们做的是这样的生意呢?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待他离开之後,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大胡子在一旁并没有插话,只是自顾自的小酌。实际上他们演奏的虽然不错,但是比起苏锦来还是差了太多,连绯衣却从头到尾性质高昂,待他们演奏完了以後是赞誉有加,又一一问起他们的名字,俨然一副经常出入烟花之地的模样,把大胡子看得後槽牙直酸。

这两个小倌中,身穿青衣持箫的名叫修竹,身穿白衣抚琴的名叫白玉,连绯衣听他们介绍以後便抚掌赞叹,“好名字。”

这演奏完了就该喝酒吃饭了,两位小倌本来是预备按照平常的样子一个人伺候一个的,可是大胡子从头到尾既没有说话又没有听曲,两个人有点犯了难。

其实卿人馆这里寻常还是以那些喜好男色的大家公子为主,偶尔也不乏像是连绯衣这样有钱的女主子,但是大胡子通身上下的气派又不像是连绯衣的跟班,反倒是连绯衣除了一袭红衣以外,头上的钗环很少,不太像是往常来的那些有钱的女子。

那修竹想了一下,最後还是上前向大胡子问道,“大爷,可需要小的服侍?”

大胡子头也没抬,只道,“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去伺候那位大姐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筷子嗖的一下从连绯衣的手里飞出来,大胡子脑袋稍稍一偏,那筷子“叮”的一声刺破了竹亭四面垂下来的纱帘,最後竟然插进了後面的一株垂柳里。别说胆子稍小的白玉,就连修竹都吓了一跳。

“小混蛋,你说谁是大姐呢!”连绯衣彪悍的骂道,随即又温柔的对着两个小倌说,“别理他,都过来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一头大汗,这女子真是太吓人了。

两个小倌在连绯衣的指挥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伺候起来。只见他们一个儿倒酒一个儿夹菜,边伺候还边与连绯衣聊天。从菜的来历到酒的品种再到这些东西对於容颜的功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感觉十分体贴且毫无孟浪之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看连绯衣的样子倒是享受得很。

反观大胡子倒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连绯衣实在看过去就一根筷子扔过去,道,“怎么年纪这么大了,还是这么沈不住气!”

大胡子道,“师姑……”

“没想到胡大公子能到我们这样不堪的地方来,真是稀客啊稀客。”清冽如金石的声音忽然从耳边响起,身穿这紫色长衫、头戴金色发冠的男子打着帘子进来,行走时腰间的几块玉佩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当的清脆声响,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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