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2章(1 / 1)

第1412章

魏华也不知道啥时候打听到的她老家的地址,有次信都送到了村里,就是单纯问个好。

后来才知道是邵卫国说的,他和之前的几个室友都有联系。

魏华已经不在松海了,反正是换了个地方,很可能进了什么研究院,陈可秀也不知道她在哪。

两人的信件来往不频繁,就是偶尔说说话。

柳散云他们都毕业了,也没在同一个地方,散落在各处,柳云散依旧和余婷处着对象。

这点,是华兰说的,因为和余婷相关。

两年多的时间,余婷和柳散云,听说差不多今年年底,就要见家长了。

余婷还是在用那个笔名,去年的时候还写信,放在邮箱底下,想让陈可秀接着代笔。

不过,陈可秀觉得已经没有必要了,自然是回绝了。

而华兰心里也清楚,只是把这个事情当做笑话说给陈可秀听。

现在余婷打算自己写,她文字功底是有的,但是真没什么天赋,写出来的东西很乏味。

就像是用一锅白开水煮了一锅白开水,没有读者买账,哪怕她仗着身份,非要刊登了一期。

顶着这个笔名也没有用。

都在说她江郎才尽,甚至已经有人写信道杂志社骂她了。

可是之前那个新发小说杂志,主打的,就是易遇的短篇小说,陈可秀不代笔,余婷又很拉胯,所以华兰只能高价让陈可秀重新弄一个笔名。

只要价格合适,对于陈可秀来说,这些都不是事情。

写了这么些年,也不间断的在看书学习,加上前世的热梗和脑洞,她的风格多变。

新开的笔名直接写的悬疑,不是那种带鬼神的悬疑,因为这会儿还特别敏感呢。

免得被人扣上一个迷信的帽子。

所以写的是那种故布疑云的,类似侦破类的短篇,又不带任何刑侦,又融合年代特色,贴近现实,属于民间离奇故事类型。

热度挺高的,稿费也不少。

主要赚钱的还是长篇,她的小说,现在在海弯那边,和水莲的小说分庭抗礼,各自占一半的江山,包括在国内也有发行。

不过现在想要出版小说,难度稍微大一点点,幸亏华兰的杂志社,被靠的总公司有出版社,这才能发行出来。

销量也还不错,也给陈可秀带来不菲的收入。

本身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能有这些钱,陈可秀已经很满足了。

现在稳扎稳打的写,不管打雷还是下雨,她都没有懈怠。

每个人擅长的不一样,如果是一个擅长做生意的,现在就应该着手准备,不要浪费这个黄金时代。

可惜她自己明白,并不是那块材料,也没有什么白手起家的经验,能够积累第一桶金的,只能是关于文字这一块。

自然要努力,写小说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现在也不能说写的有多好,也算是有点经验了。

不管是剧情还是人设,又或者是画面的体现,对于陈可秀来说,就如同吃饭喝水那么简单。

这条路,她自然不会放弃。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虽流金岁月,可也得挑自己擅长的事做。

知道自己不行,因为贪婪还硬换赛道,那就是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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