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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去香港(1 / 1)

林志玲当然知道江风要干什么了,她的心跳在加快,身体也颤抖着。

自从那次她去江州后,两人就再没有一起了,她就很是担心,怕两人不可能再在一起了,但现在她才明白自己的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今晚,江风就要和她再续前缘了,林志玲等待着这一刻的到来,她对此已经是盼望了很久,现在幸福的来临竟然是那么的突然,她当然欣喜若狂啦,林志玲也非常迫切的想得到江风的爱。

江风慢慢的把他的志玲姐姐放到床上,她那成熟的身体散发出摄人的魅力,高贵典雅,志玲姐姐可是他所经历过的女人中的极品,现在,他马上就可以再一次的拥有她了。

江风没有等待,他脱去外套,用力的甩到地上,然后俯身就压了上去,他在疯狂的亲吻着志玲姐姐的脖子还有耳垂,而林志玲也热情的回应着他,她还手忙脚乱的帮他松脱衬衣的纽扣。

到最后,江风的上身完全赤裸的展露在她的面前。林志玲不顾一切地伸手出来,不停的抚摸着江风那结实的肌肉。

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这个男人给到了她极大的满足。林志玲很清楚,这一次,她将会深深地陷入他的情网里面,永远不能自拔了。但不管怎样,林志玲都要让自己再迷失一次,因为她知道,自己需要江风的爱,永远地。

高雄的夜因为他们的爱而变得更加地美丽,林志玲在江风的身下婉转娇吟着,她放肆的呐喊着。这些日子以来压抑的感情终于得到了完美的爆发,看着不知疲倦的在自己身上努力耕耘着的江风,林志玲唯有尽量的放开自己,主动地配合着他并接纳他全部的爱。

江风要把这几天的时间全给林志玲,他要好好地陪一下自己的志玲姐姐。因为欢爱对于他们两个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林志玲也放开了自己的身心,毫不避忌的和江风爱的欲仙欲死,她有些害怕这种幸福来的太快,又去的太快。当得知江风这两天都会陪着自己后,林志玲这才放下心来。

林志玲这次来高雄,是为了拍摄一个广告的,这个广告是郭守正的公司接下来的。不过,江风来得比较巧,林志玲的广告已经拍摄完了,有的是时间陪着江风。

事实上,哪怕这个广告没有拍摄完毕,江风要带着林志玲,郭守正也不会说什么。

第二天江风决定带着林志玲去香港玩。

江风这是第一次来香港,相对而言,林志玲比江风更加熟悉这个城市,她以前来过香港很多次。

女为知己者容,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林志玲也不能免俗,今天,她要和江风一起大采购,好好的妆扮一下自己。

纽约第五街和巴黎香榭丽舍大道、伦敦牛津街、澳大利亚悉尼皮特街还有香港铜锣湾是世界上公认的顶尖名牌的“朝圣地”。而在香港铜锣湾上几乎拥有着全球所有顶级品牌店。换句话说,这里就是女人购物的天堂,相对于男人来说也同样是的。

当江风和林志玲倘佯在这个购物的天堂时,时装、服饰、香水、化妆品、护肤品、珠宝首饰等等一应具有,林志玲也看花了眼,挑花了眼。

虽然江风对时尚并不怎么敏感,但他对于时尚奢侈品dior这个品牌还是有一定认识的,而在铜锣湾,恰好就有一间这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旗舰店。

当他陪着林志玲走进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女孩和服务员在那里喋喋不休,而在他们经过时,那个女孩拿着一件衣服正好转过身来,和江风一照面,她先是一愣,随后脸上尽是鄙夷的神情。

原来这个女孩就是昨晚江风在高雄假日酒店碰到的那个女孩子,看来她也是出来购物的。

江风有些诧异,两人昨晚上才在高雄见面,今天上午,竟然又在千里之外的香港见面了。

不管怎样,他们昨晚都见过一次,所以现在江风只是对她点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就陪着林志玲到前面去挑拣衣物了。

林志玲经过仔细的挑选和低声询问江风后,她很快就选好了一件黑色的无带晚礼裙,外面准备配搭的是一件橘红的羊绒大衣。这两件衣服一红一黑的搭配在一起,绽放着的是火红的热情和暗黑的神秘。

江风一直都认为,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就谈不上性感,所以当林志玲选好了这套个性鲜明的衣服后,江风强烈建议她再挑一双相衬的高跟鞋。

林志玲也深以为然,两人于是转到店里的高跟鞋专柜,正巧刚才见到的那个女孩也在,不过她只是瞟了江风和林志玲一眼,就顾着挑自己的东西去了。江风有注意到她身旁的大包小包,看来她已经买了很多东西,这个女孩一定是个购物狂,也难怪,花的都是自己父母的钱,她肯定不会心疼。

林志玲并不是一个很挑剔的女人,她当然也喜欢时尚了,但现在她更多的还是关心江风的喜好。为了更好的突出和展现自己地身材,她一眼就看中了摆在展柜中央很突出的一双黑色高跟鞋。

这双高跟鞋和自己刚才挑的黑色晚礼服很是相配,于是她随手拿起,高跟鞋的鞋面镶嵌的是一排白色闪烁着耀眼光芒的饰物,一开始林志玲还不怎么注意看,等拿到手里,才发现那竟然是绚丽无比地钻石花饰。再仔细看看标价,林志玲不由得咋舌了,这双镶钻的dior高跟鞋,竟然要八万美金,比刚才自己买的那套衣服还贵许多。

虽然林志玲现在已经能挣到不少的钱了,而且江风也不缺钱,但是,这么奢侈昂贵的鞋,她可不想穿。犹豫了一下后,林志玲还是把它放了回去。

后面的江风迅速跟上,他也拿起来看了一下,瞄了一眼林志玲的脚,然后就暗暗点头了。要说林志玲地身材,绝对是黄金比例,她修长的美腿,还有那红润的脚趾头,无不透露出性感,四处洋溢着女人味。

江风就是喜欢志玲姐姐那种自然的挺胸翘臀的身材,而高跟鞋可以适当增加她的高度,。林志玲虽然身高达到一米七四,但是相比身高超过一米八五的江风,还是矮了一些。

但如果她穿上了高跟鞋之后,不但可以展现她那性感的美脚,也可以充分展现志玲姐姐全身每个性感部位的魅力,这样她和自己在一起地时候就会更加的和谐。

江风之所以认为不穿高跟鞋的女人谈不上性感,那是他觉得女人穿高跟鞋,可以很好的衬托出她们那优美的身材,突出线条感,而且这样走起路来还有“嗒嗒”的节奏声,交错双脚走路地势式会使女人的身体曲线更加的优美,可以秀出女人的那种不凡气质。

“怎么,不试一下?”江风拿起了那双镶钻高跟鞋,在林志玲面前晃了一下。

“嗯……”林志玲犹豫了一下,低声道,“这双鞋不合适我。”

“哪里不合适了,你还没有试过呢。”江风笑道,“来,你坐下,我帮你穿上看看。”

江风的话很霸道,容不得你反对。

当下,江风牵着林志玲的手,让她坐在凳子上,然后江风单膝下跪,拿起鞋子,微笑的看了林志玲一眼,然后就帮她穿上。

本来这些都是售货员做的工作,但现在由江风亲自来做,那就别有一番滋味了,林志玲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就当着这么多人地面,大庭广众之下多难堪啊。但江风都已经在替自己服务了,没办法,她只好羞涩的微抬玉腿,任由江风为自己脱去原来穿着的鞋。

江风把志玲姐姐那修长的玉腿抬起,把她的旧鞋脱下后,看着那红润的脚掌,纤细的玉趾,特别是握在手中的脚掌温软润滑,正是不可多得的极品,他心下不由得一动,在替她穿上新鞋之前,偷偷的轻轻揉捏着。

等江风把那双昂贵的镶钻鞋温柔的替他的志玲姐姐穿上后,他抬起头来,和关注自己的林志玲双目交投。

林志玲一阵羞涩,看着柔情万千的江风,她心下不由得一荡,仿佛一切尽在不言中。刚才自己的脚掌被他轻轻揉弄,她的身体都整个酥麻了。

“我都说了,这双鞋最合适你穿了。”江风笑道,“你试着走几步看看,志玲。”

林志玲扶着江风的肩头站了起来,她先是对着镜子看了一下,黑色的高跟鞋显得高贵典雅,和她的身份极其相配,而且美丽耀眼的那排银钻,又让这双鞋金碧生辉,特别是和她那尖瘦纤弱的玉脚配在一起,更显白皙柔美。

林志玲试着走了几步,高跟鞋踩着大理石地板“嗒嗒”作响,江风就喜欢听到这样的声音,志玲姐姐那种走路的姿势,就犹如曹植在《洛神赋》里描写的那样——“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江风忽然惊奇的发现,自己是不可避免的恋上了志玲姐姐的美脚,看着她那婀娜的步态,袅娜生姿,江风就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冲动。

回想起昨晚,自己把她那尖瘦纤柔的玉脚握在手中轻轻把玩的情景。特别是后面把它们搂在腰边,架在肩上然后对着志玲姐姐那美丽的身体缓缓抽动时的那种荡人心魄,江风发现,自己真的是对志玲姐姐情有独钟,不能抑制。

“你喜欢吗,阿风?”来回走动了一下的林志玲回到江风身边,然后低声的询问着他。

江风微笑地点点头。

“好美啊,志玲,这双鞋简直就是为你一个人单独定制的。呵呵……”江风赞叹道。

林志玲还没有回答,却从旁边飘过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这双鞋可要八万美金哦,你买得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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