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的主君里, 愤怒是最喜欢人间的一个, 因为他热爱书籍,热爱音乐, 热爱电影,热爱一切艺术表现形式, 而虽然大部分人类弱小、愚蠢又不知所谓, 但既然他们之中诞生过并还在源源不断诞生着能生产出震撼人心的艺术作品的大师, 愤怒便觉得, 人类还是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的。
极致的丑陋才能衬托出极致的美丽, 愚者的罪孽使圣者的美德更加无暇, 每一场生灵涂炭的战争都伴随着无数璀璨的作品在艺术的星空中冉冉升起, 只有最纯粹的恶之中才能生长出最美的恶之花。
总之用人间的话来说, 愤怒是个文艺青年。
他随身携带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 他在巴黎的住处收藏了六把顶级的小提琴,他会写诗会画画会做读书摘抄,手帐本里夹着自己制作的花叶书签, 他每周都会去参加他的人类好友举办的读书会,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庸俗的推销员, 他现在还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欣赏交响乐。
那个庸俗的、只知道追逐的、丝毫不理解美的推销员,地狱的七主君之一,暴食的主君。
可惜时代在改变, 推销员这个曾经普遍的职业也渐渐变成了上世纪的残响, 现在的人间似乎已经没有了文艺青年生长的土壤, 所以最近十几年, 愤怒渐渐变得忧郁起来,也渐渐很不愿意离开自己的熟悉的社交圈,如果不是为了暴食手中的亡灵世界永久居住证,他宁愿躺在床上听着莫扎特叹息,也不愿意从巴黎万里迢迢跑到哥谭来。
其他同事很喜欢跑哥谭,毕竟这里简直是金钱与的混沌漩涡,每一寸空气里都弥漫着魔鬼喜欢的邪恶气息。但愤怒自诩不是那种庸俗的魔鬼,身为愤怒的主君,他的心里始终有一份属于地狱的坚持和清高,对那些破坏美丽与生命的恶魔格外鄙夷,自然也鄙夷充斥着混乱和无序的哥谭,所以自从他登上主君的王座以来,他还没有到过这座城市一次,所有的认知也都从……书里来。
这座城市的存在给许多著作提供了一个真实而怪诞的样本,在愤怒的主君的心里,这就是哥谭存在的全部意义。
走出哥谭机场,黑发青年把手插进风衣口袋,手指摩挲着口袋书的封面,他站在哥谭机场外,用忧郁的眼神望着道路,似乎在看行人,却又似乎透过了他们,望向远处黑黢黢的城市剪影。
他在人群之中茕茕孑立,与四周行色匆匆的乘客格格不入,在有心人眼中就像黑夜里的明灯那样显眼。
很快一辆出租车停在他的面前,嚼着口香糖的司机从车窗里探出头:“先生,欢迎来哥谭!要乘车吗?”
对于魔鬼来说,人间的一切经历都是新奇的体验,而在抵达一座新城市之后,虽然对哥谭没有怀抱多少期待,但愤怒仍然决定亲身体验一番,用自己的眼睛见证一下这座罪恶之城独特的氛围。
因此虽然提前订下了帝国酒店的商务套房,愤怒并没有叫专车接机,而是拉开了眼前这辆出租车的门,让自己昂贵精致的风衣面料和廉价的座椅皮革进行了一番亲密接触,呼吸着车内混杂了空气清新剂和劣质香烟气味的污浊空气:“谢谢,去帝国酒店。”
司机应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愤怒也没有说话,只是望着车窗外流动的霓虹灯光,玻璃上倒影出他模糊遥远的侧脸,五颜六色的光从他的脸上飞快溜走,后视镜上时不时闪过刺眼的车灯灯光,衬得车里的氛围安静而又迷幻。
片刻后,霓虹灯光渐渐远去,四周的灯光也暗了下来,路灯的光芒从稀稀疏疏到彻底消失,无论怎么看,这都不是前往位于市中心的帝国酒店的路。
到了这里,任何人都该意识到异常了,愤怒也不例外,他将目光从窗外转向后视镜,蹙着眉,语气略带困惑:“这是正确的路吗?”
出租车一个急刹,后视镜上悬挂的一串金属装饰发出刺耳的“哗啦”响声,司机伸手调整后视镜,让后座的乘客能够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眼中的凶光。
他吐出嘴里的口香糖,从手套箱里拿出一把手枪,指着愤怒,不紧不慢地说:“你知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哦,我忘了你是个外地佬,你肯定不知道……”
愤怒等他发表了一番“把钱交出来从车上滚下去否则别想完整离开”的发言,打开钱包,在司机贪婪的眼神里,从钱包里掏出几张纸币递过去,顺便彬彬有礼地开口问:“那这里是哪里?”
他仿佛在递小费的态度激怒了司机,他的牙紧紧咬住,一把夺过钱,枪口粗暴地话?”
他用枪托狠狠向这个长了张婊子脸的年轻人的嘴砸去,怀抱着砸碎他的牙的恶意,向着他的脸吐了一口腥臭的唾沫。
他没有注意到在他吐唾沫时,年轻人的灰眼睛深了下去,幽暗的火焰一闪而逝,却在他说出最后一句话时微微一怔,随后烟消云散。
“你是在和我说话?”愤怒侧脸让开枪口,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好笑地摇了摇头,看起来居然还有几分无奈的欣喜。
看在这个出租车司机说出了《出租车司机》这部他最爱的电影之一里的经典台词的份上,愤怒决定宽恕这个愚昧无知的人类,他捏住司机手中的枪,不等司机骂骂咧咧,像是拧毛巾那样轻松地把枪口拧成一坨扭曲的金属。
在司机脸上的表情从狰狞变为惊恐之前,愤怒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脑袋,噙着笑意推开车门,走下了出租车。
在他松手的瞬间,两簇漆黑的火焰从司机的眼窝里蹿出来,将他的眼珠烧成了焦炭,鲜血刚刚溢出就在烈焰中蒸发,他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口中的软肉也一同燃烧起来,转眼间他失去了双眼和舌头,如果不是狱火将血管融化之后止住了血,几分钟后他就会死于失血过多——这的确是宽恕,愤怒的主君留了他一命。
出租车上的小插曲没有影响愤怒的心情,只是让他对这座城市的评价又下滑了一点,他关上出租车门,环顾四周,开始苦恼地思索自己现在到底在哪里,不过很快他就不再为此烦恼——他看到了一群男人摇摇晃晃地从暗巷里走了出来。
愤怒嗅到了他们身上新鲜的血腥气,不过他不在意这个,于是快步走上去,微笑着问:“晚上好,先生们,请问这里是哪里?”
哥谭东区,这座城市最糟糕的地方。
这里有永无止境的暗巷,有随处可见的流莺,有随便躺在垃圾堆边的酒鬼和流浪汉,还有敢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实施暴行的歹徒,上层阶级在庄园和华厦里彻夜欢宴,东区的小巷里回荡着弱者的惨叫和哀嚎。
一个衣着精致华贵、发型明显经过精心打理、还长了张好看的脸的年轻人出现在哥谭东区会遭遇什么?
一百个东区居民能给他一百个不同的答案,唯一的共同点是这个年轻人肯定要丢掉什么珍贵的东西,或许是金钱,或许是,或许是尊严,没有任何规律,全看他的运气如何。
他们开口后第五秒,愤怒的主君就决定让他们从人间消失。
看着地上的灰烬,青年的脸色越发苍白,灰眼睛因为燃烧着怒火而格外明亮,他站在原地急促地喘气,半晌才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
“这真是……不可理喻!”他愤恨地低声说。
这算什么?愤怒的主君难以置信地想。
这群人类行恶之前根本没有计划!只是心血来潮对路人施暴!也没有任何纪律性!赤裸裸地背弃法律和规则!愚蠢!荒谬!毫无尊严和信念!连深渊里随处可见的污泥都不如的垃圾!
作为秩序和规则的尊崇者和维护者,魔鬼主君感觉自己自己的信念在这座城市遭到了侮辱。
对于守序邪恶阵营来说,混乱本身就是不可饶恕的,就算是作恶,魔鬼也会遵循自己的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散播邪恶,确保理念能够被顺利证明。对他们来说,邪恶本身就是一种信念,是支撑他们行动的信仰和动力,甚至有时候,他们认为自己并不是恶徒,而是一群目光长远、在做正确的事、理应引导同胞共同前进的精英。
他踏入这座城市的行为几乎等于放任恶魔在他的家里为所欲为!这群人类在用他们的愚昧和鲁莽强暴他的眼睛!这座城市混乱得仿佛恶魔在这里跳过舞!他呼吸一口这里的空气都是对他的尊严的玷污!
青年在原地恨恨半天,才抬起眼睛,冰冷的目光从四周窥探的眼睛上一一扫过,迈开腿走出暗巷,将这些眼睛的主人被狱火灼烧发出的惨叫声尽数抛在身后。
……
拉妮娅曾经一直以为同时控制多个意识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只不过普通人类没有像她一样有着随意分化自己的能力,直到很久之后,她才发现这种多意识相互联结的网络式思维方式并不是人类能拥有的。
黑雾没有固定的实体,能够轻易分化变形,拉妮娅的意识也能随之分化出去,如果她想要的话,她完全可以同时制造出无数个自己。打个比方,普通人的意识是一台电脑,她的意识就是一个大型网络,随时能够加入新主机,每台主机之间都可以互相发送接收信息,实时同步,毫无延迟。
所以现在她正在同时做很多件事。
从亡灵之地返回后的第三天,适应期终于彻底结束了,距离限制就此消失……不过更重要的是,拉妮娅恢复了对巢穴的感知。
覆盖城市的黑雾从墙壁里缓缓涌出,每一条暗巷的地形都在她的脑海里浮现,熟悉感也重新回归,她重新把哥谭纳入了自己的羽翼之下。
而飞也飞过了,虽然对杰森的kdle还有点恋恋不舍,拉妮娅还是忍痛放下kdle,暗暗决定回头就去亚马逊下单,离开了窝了半个月的安全屋,打算回到自己的人类壳子身边。
不过在那之前,她首先要挽回一下自己在迪克心里糟糕的印象……
想到之前被迪克看到弥斯特和杰森手牵手,拉妮娅就觉得一阵糟心。前半个月因为她心情低落,干脆让黑雾沉睡,所以“弥斯特”一直没有出现,直到因为布鲁斯煮出一只魔鬼才急急忙忙苏醒,结果还没赶来刷个好感,就因为路上遇到的黑雾半路扑街,之后虽然在变猫事件里出了力,但除了杰森清楚弥斯特在努力帮忙以外,弥斯特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而红头罩似乎也没有亲民到能向迪克解释他妹妹的女朋友对他妹妹痴心不改,只不过和他混在一起了而已……
……拉妮娅也不知道“出轨”和“没出轨但是和红头罩混在一起了”这两种解释里到底哪种比较能拉回多少印象分。
更大的可能是,弥斯特,在她的家人心里,依旧是个行走的“渣”字。
而想要洗刷坏名声也很麻烦,因为和杰森手牵手这件事是没办法洗的,之后没出现也是没办法洗的,现在即将要在消失一个月之后出现也是没法洗的……怎么想都是一团错综复杂剪不断理还乱的乱麻。
小姑娘算了算,十分悲观地发现,从其他人的视角来看,如果在弥斯特现在一脸愧疚地出现时,她欣然扑上去拥抱弥斯特,和她重归于好,那么她看起来可能像是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傻姑娘,而弥斯特就是个嘴脸丑恶的人渣小白脸……
总之怎么想都很让人绝望。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她的家人还不知道“弥斯特”是个邪恶生物,拉妮娅暂时还不需要解释自己知不知道这一点——如果不知道,那么是她被欺骗感情了,如果知道,那就是她傻到痴心不改。
……说实话,这两个选择听起来都分不出到底哪个更糟糕点。
然而就算再艰难,该演的戏还是要演的。
于是在拉妮娅确定了她的父亲和哥哥弟弟——特别是迪克——都不在后,精心打扮过的白发少女就捧着一束玫瑰花出现在了韦恩庄园门口。
在从窗口看到出现在空白里的弥斯特之后,拉妮娅立刻转身离开房间,扶着楼梯“哒哒”跑下楼,正准备出门去迎接弥斯特,把这一出和好戏做足,阿尔弗雷德忽然闪了出来,稳稳地拦住了她。
“迎接客人是管家的职责,”阿尔弗雷德说,“拉妮娅小姐,你只要在客厅等着就好,你想要一点红茶吗?”
拉妮娅:“但是……”
阿尔弗雷德把她引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平静地说:“韦恩家的待客之道不是主人去迎接客人。”
拉妮娅:“……”
拉妮娅:“???”
当她捧着茶杯在沙发上坐好时,不得不痛苦地承认,是她想得太简单了。
布鲁斯他们是不在……但是有阿尔弗雷德呢。
在老管家的监督下,拉妮娅不得不自导自演了一出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尴尬的和好戏。
首先,她让弥斯特局促地挠着头发,和她解释她为什么这段时间没有出现——为了帮助一个朋友在他家暂住了一段时间,理论上这是实话,杰森现在算是她的朋友了,只要刨掉之间那些……寄生和绑定之类的麻烦事——并且一再道歉,随后送上玫瑰花,期期艾艾地念上一段尴尬的情话。
当弥斯特动情地说着“我不能与你相会的每一个日子都仿佛漫长的寒冬”时,拉妮娅觉得自己身后简直站着莎士比亚、拜伦、雪莱!无数大师的光辉在前方照耀着她!无数同人文里的情话都在指引着她!而她在前辈经验的指导下,在这里向自己深情告白!
她好累。
等道完歉,拉妮娅已经身心俱疲,只想着赶紧露出感动的神情,然后原谅弥斯特,接下来她就可以继续理直气壮地让弥斯特出现在自己身边了。
然而每当她想要开口原谅弥斯特或者让弥斯特来握自己的手时,阿尔弗雷德都会精准地掐着时间出现,用挑不出任何毛病的平淡口吻提出一些问题,完美阻止了她演完这出和好戏。
拉妮娅:“……”
她又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世界要这么对她。
……直到拖到其他人回家,弥斯特依旧没能突破阿尔弗雷德防线,摸到拉妮娅的手。
肥皂剧都不会这么演的。小姑娘超冷漠地想。
她叹了口气,勉强对迪克笑了下。
在迪克眼里,拉妮娅一听到他的声音便迫不及待地转向他,仿佛为终于能找到借口摆脱对面那个深情款款的人渣而松了口气,露出了透着淡淡疲惫的清浅笑容。
虽然迪克自认为自己没什么理由干涉拉妮娅的感情,这也是他之前一直没有发表自己看法的原因,但在他的想法里,他的确并不看好弥斯特和拉妮娅。
和弥斯特这段时间一直和杰森在一起无关,也不是他歧视黑暗血脉拥有者,只是……
他看向对面沙发挺直腰板,抿紧嘴唇,倔强地看过来的白发少女,视线从她的打扮上扫过……有点想后退两步再倒吸一口冷气。
——比起之前到访过的每一次,弥斯特今天的打扮风骚度又上了一个台阶。
她穿了身黑色的翻领长风衣,衣摆在沙发上散开,内衬鲜红如火,衬衣纽扣解开了两颗,露出一截丝巾,纽扣上系着银色的表链,链条没入衬衣口袋里,马甲纽扣扣得整整齐齐,衬得少女越发腰肢纤细。
迪克看着她一侧耳垂上摇摇晃晃的红水晶耳坠,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只努力开屏的花孔雀。
让布鲁斯看到了绝对完蛋。他想。
在他们从猫变回人那天,布鲁斯和康斯坦丁谈了很久,之后虽然他没有提起,但他们都记得暴食出现时直白地提出想要拉妮娅,也能猜到这只小伯劳身上必然有会吸引魔鬼的地方。
然而暴食并不是第一个出现在拉妮娅身边的邪恶生物。
——早在那之前,弥斯特就出现在了拉妮娅的身边。
威尔逊不像是会收养两个孩子的人,而他离开之后,拉妮娅的身边就出现了这个白发少女,她是为了什么不辞辛劳拉扯着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长大的?
她会接近拉妮娅,到底是因为所谓的爱情,还是对于食物的觊觎?
暴食出现那天她拉着杰森赶来庄园,恐怕也不是因为感知到拉妮娅处境危险,而是担心自己的口粮被他人捷足先登吧?
不止蝙蝠侠,迪克一样并不信任弥斯特,如果可以的话,他并不愿意让弥斯特有接近拉妮娅的机会。
但是……
看看虽然低着头不说话,但不时悄悄抬眼迅速瞄一眼弥斯特的小姑娘,迪克想想那天拉妮娅说“当然是原谅她啊”时温柔的微笑,不由得一阵头疼。
他和阿尔弗雷德隐晦地对了个眼神,露出苦笑。
……
与此同时,哥谭。
在经历了一系列可歌可泣的“外乡人哥谭旅行记”事件之后,愤怒终于对这座城市绝望了。
那天离开暗巷之后,他随便抓了个路边的流莺,询问他所在的位置。那个流莺先是不回答,之后一直用不大的胸蹭他的手臂,一边软软地说他可以带她走,顺便不着痕迹地给他展示了一下自己身上的淤青,暗示她一直被皮条客虐待殴打。
她用蓝眼睛可怜地看着他,仿佛希望他能够带她离开这个充斥着罪恶和污秽的窝点。
愤怒并不太相信她的表现。流莺期待地看着自己,或许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到底想不想要离开。他也清楚如果他真是个多愁善感的年轻人,出于英雄主义,想模仿拉维斯带她离开,接下来那些皮条客就会带着打手跳出来,扒掉他的衣服,让他打电话给他的父母让他们来领人——如果他有的话。
但是他并不介意真的带她离开,只要她能给他指个路。
“你带我走,我也带你走,怎么样?”他牵起女孩的手,说。
或许是他的脸的确足以迷惑人类,浓妆艳抹的女孩像是愣住了一样,片刻后才回过神,慌乱地点点头,带着他往巷口走。
她带着他在暗巷里不断绕着圈子,似乎在躲避什么人,渐渐污浊的空气被抛在身后,市区的华灯隐约可见。
看到灯光后,女孩松了口气,然而就在他们即将走出小巷时,粗俗的嬉笑声从巷口传来,随后一群高大的男人走近了小巷,看到他们之后,发出一阵大笑,晃晃悠悠走过来,把他们堵在了小巷里。
女孩的脸瞬间白了起来,她抿起唇,看向身边的青年,似乎在考虑抛下他她能否逃走。
注意到她的视线,愤怒皱了皱眉,疑惑地问:“你不认识他们?”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他脸色一点点沉了下去,低声说:“所以他们只是临时起意的作恶?”
女孩点了点头,苦笑着说:“在东区很多人都是这样……你真不应该来这里。”
“这座城市都是这样的?”
女孩略显惊奇地看着他:“你是个外乡人?”
她叹了口气:“哥谭一直如此,这里和别的城市不一样,施暴不需要任何成本,我们只是……只能这样活下去,就算是蝙蝠侠也改变不了什么……我很抱歉。”
她话音未落,猛地把愤怒推向靠近的男人们,自己跳起来,提着高跟鞋,迅速从空隙里冲了出去,消失在小巷尽头。
愤怒并不因为她的行为而感到愤怒,但他现在的确怒火中烧。
就算是魔鬼也听说过正义联盟的名号,而作为正义联盟的领袖之一,蝙蝠侠作为超级英雄的名号在地狱里也很响亮,然而愤怒没想到,这座应该是属于蝙蝠侠的城市居然……是这样的。
蝙蝠侠是干什么吃的?愤怒感到不可思议。
蝙蝠侠出现在这座城市多久了?他足不出户之前就听过哥谭的黑暗骑士的说法,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座城市依旧是混乱的源头,连罪犯都没有任何格调!
就算是罪犯,愤怒所认可的也是莫里亚蒂教授那种类型的罪犯,而不是这群低贱、愚昧、毫无廉耻的恶魔信徒。
来到哥谭的初衷彻底被愤怒抛之脑后,他现在完全出离愤怒,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杀死暴食的凶手先不找了,他要收拾这些没有头脑的罪犯,把这座混乱的城市清洗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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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辣鸡蝙蝠侠!看看他把哥谭搞成了什么样!行不行了?不行放着我来!
老爷:???
小伯劳:???
蝙蝠家失业在即。
守序邪恶大概就是原著里的莫里亚蒂还有格林德沃这种类型的反派,混乱邪恶最典型的大概就是小丑?反正聊不来的。
第一万三评论红包已发。
肝已经没了。
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