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战连捷,以新人姿态挺入准决赛。
这在往届的bob大赛中从未发生过,因为参赛者大部分是职业玩家,技术实力、对武器的理解都在一般玩家之上,即便是有那么一小撮业余玩家,那也是一步步提升等级,单论游戏经验并不比职业玩家差多少,也许还有一部分天赋的因素在里面。但至少到目前为止,除了第一次bob大赛以外,就再也没有出现过那种凭借一腔热血的气势派玩家跑来参赛的情况。
陌生又实力强劲的新人横空出世,与其说是罕见,倒不如说是不可思议比较合适。
尤其是在ggo的世界,真正高手可不是刷等级刷出来,可是杀人杀出来的。
这样一来,凡是战绩辉煌的玩家都会名声大噪为人所知,几乎不存在那种实力强劲却又默默无闻的玩家,不管对战怪物的经验多么丰富,对战玩家又是另一回事了。
从凌易几次对战情况来看。
其枪技、对战术的理解以及冷静细致的头脑,这些都不是光靠一朝一夕的磨练就能获得的宝贵财富。
“那个新人,连贝希摩斯也打败了。”
古罗肯大街的酒馆,某位玩家叹了口气,他是a区的参赛者,但前不久被淘汰出局了,像他这样的败者还有很多,因此再怎么介怀也无济于事,只能指望下一届有幸挺进决赛。
“我的天,到底什么时候跑到贝希摩斯后面去的。还砍断了那么多树,这移动速度太快了吧。”其他桌的玩家也在惊叹不已。
bos大赛举办期间可谓是各个酒馆最为火爆的时候了。
不光可以享用酒水,还能免费观看赛事直播。
这就像是欧洲的足球联赛,每当赛事进行时,都有大量球迷蜂拥而至,有的蹲在家里的电视机前,有的守在电脑前,有的买不到门票都跑去酒吧,与一大群球迷边喝酒边边看球赛,随着众人欢呼而欢呼。随着众人骂街而骂街。
总之差不多是一个性质。
不过游戏比赛是单人荣誉而非集体荣誉。除非某个玩家的粉丝一抓一大把,否则最多只会为一些玩家的精彩操作惊叹几声,发表几句赞言。
可自从那个新人横空出世,击败多名实力强劲的老玩家。观众们的惊叹声就犹如不值钱了一样。时不时都能听到关于那个新人的话题。
“贝希摩斯也是大意。明知对手是擅长快速战斗的类型。还选择主动出击真是不明智。”
当然,也有人看不惯凌易那张扬的战斗风格,可是偏偏一直连战连捷。只能把不满发泄到凌易的对手上去。
不过俗话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敢于在公众场合发表感言,就要做好被喷成狗的心理准备。
“你懂个屁,贝希摩斯要是不追上去,确定不了对方的位置,随时都有可能被偷袭,你特么又不是没看过那个新人的第一场比赛,那种精准度你告诉我是乱蒙的?又不是单发狙击枪,而是两把大口径手枪,贝希摩斯可是力量型加点,躲得过去才怪。”
“照你这么说,拎着几百公斤的加特林去追击高机动力的敌人就很明智咯?”
“那也比坐以待毙强得多,这可不是白刃战,枪炮战的话一旦陷入被动局面就几乎宣告死亡了。”
“那也要看情况好不,打阵地战反击你告诉我加特林不如手枪?”
“你耳朵有问题吗?我都说了是以偷袭为前提,人都死了还陪你打个毛线的阵地反击。话又说回来了,正是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才选择偷袭的不是吗?”
“呵呵,充其量只是老鼠罢了,跑啊跑啊跑到对手追不上了就拐回去偷袭。还别说,这新人果真有杀手风范呀。”
战术争论败下阵之后,这人终于从路人黑转为无脑喷了。
面对这种近似人格抨击的讥讽,反驳的人也只能不屑地哼了一声,懒得再去找茬。
反正他也只是看不惯有人黑贝希摩斯的战术,对于凌易倒没什么看法,只是觉得这新人蛮厉害的。此外,硬要说的话,还有那么一丝嫉妒。
为什么偏偏大出风头,享受众人震惊错愕的目光的新人不是自己....抱有之类不爽心思的玩家也是大有人在。
但这些人大多是连bob预选赛都没参加过的业余玩家,普通的等级、普通的技术、普通的装备,普通得连他们自己都产生了自我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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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名狙击手的优良素养让诗乃控制好了情绪,其实想那么多也没用,身处战场的自己可没有那么多胡思乱想的机会。
就在这时——
视野捕捉到了从街头拐角冲出来的影子。
诗乃反射性地调整了一下【冥界女神】的枪口。
风向是从左边吹来的时速2.5公里、湿度5%。
在弹道预测圆刚收缩的一刹那,诗乃毫不踌躇地扣下扳机。
轰的一声——
瞄准镜的视野里径的子弹带着一片模糊的空气飞出枪管、撕碎大气。逆时针旋转着的弹头画出一条螺旋轨道,准确无误地命中了影子的上半部分。
“诶?”
诗乃低叫一声,立刻拉了一下冥界女神的枪栓拉柄。
空弹壳弹了出来,下一发子弹推入枪膛。
被轰的一下击碎的那个黑影,并不是对手史丁格,而是一块直径一米左右的普通石块。
下一瞬间,从石块飞出的那个地方,更大的一个黑影携裹着风尘冲了视野。
那是四轮的军中吉普车。这种车辆系道具并不是玩家所持有的,而是地图道具,动作快的人坐上去就能驾驶了。本应崭新的车身上,车头却有一个小小的凹痕——诗乃马上推测出刚才的经过:最早飞出来的石块,是那辆车特意撞飞的。
坐在驾驶位的无疑是史丁格,他当然清楚诗乃的主武器冥界女神是半自动狙击枪,打完一发就得拉枪栓,而且,也知道自己必须通过的十字路口已然处于诗乃的狙击范围之内。
所以,史丁格想出了‘先找个什么东西诱使她开枪,趁着换子弹的期间,乘坐吉普车快速突进’的战术。
思路很正确。
事实上,诗乃拉下枪栓的时候,车子已经驶到十字路口中央了。
就算动作再快也只有最后一次机会,并且没时间让她专心地去瞄准。
但史丁格忽略了一点。
诗乃已经开过一次枪了,之前开枪,并且准确命中目标的这份感觉,还残留在脑海里。
只要能抓住感觉——
打出超过第一枪精准度的第二枪,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诗乃微微调整枪口,然后冷静地扣下扳机。
炮火的声音再次响起。
飞出的子弹,直接没入吉普车前排右侧的窗口,毫不停留地贯穿了厚厚的防弹玻璃。
下一瞬间,车体做出一个非常糟糕的漂移,爬上路边土坡,撞在岩石上停了下来。
“如果下车奔跑的话,说不定还能靠预测线避开狙击的吧。”
话虽如此,诗乃依然装上了第三发子弹。右眼透过瞄准镜锁定吉普车。等了好几秒史丁格都没有出现,应该是在驾驶席上当场死亡了吧——虽然是这么想的,但她没有立刻起身。
直到黄昏色的空中显示出比赛结束的字样,诗乃才从山崖边的灌木丛爬起来。
比赛时间,19分15秒。准决赛,过关。
这样一来,就跟计划一样拿到了明天bob准决赛最后一轮的入场券。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