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城的繁多的小吃中,卤煮火烧,一直经久不衰,与炒肝儿、爆肚并称为京城重口味小吃的“老三样”。
上次来京城的时候,季明宇陪徐拙去吃了炒肝儿和包子,味道倒是不错,现在回忆起来还满是那种蒜香味儿呢。
不过相对于炒肝儿,徐拙其实更喜欢吃卤煮。
原因嘛,自然是因为卤煮更正常一些,而且里面炖的火烧味道实在不错,有嚼劲的同时,也非常入味。
今天来吃的这家相对来说比较小众,因为小肠陈之类的店面,这个点儿吃饭打卡的人绝对已经排到了大门外,而且都是游客居多。
像季明宇这类京城人,自然不会跟游客抢吃的。
京城人有自己去的地方,虽然名气不如那些所谓的百年名店,但是味道却丝毫不差,分量上也挺足。
尽管这是个冷门小店,但因为这会儿是饭点儿,所以徐拙和季明宇在外面足足等了二十分钟才等到位置。
来吃饭的人,基本上都是季明宇这种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偶尔有一两个背着背包的游客出现,也是顺着京城朋友写的地址,按图索骥找来的。
站在门口等位的时候,卤煮火烧那夹杂着下水味道的香味,便一股一股从店门口飘出来。
等终于等到空位的时候,徐拙跟着季明宇走进去,香味儿就更浓郁了。
这小店不大,进门左手边收钱,右手边支着一口大锅,里面有大块的猪肺和猪肠子以及豆腐干面火烧等在锅里沸腾的煮着。
大锅后面站着一个穿厨师服的年轻人,一手拿着勺子,一手拿着大笊篱,负责给旁边切墩的师傅捞食材,另外也要给碗里加汤。
旁边有俩切墩师傅,油腻腻的菜墩上一看就切过很多肉了,在菜墩的边上,摆着刚刚捞出来的猪肺大小肠五花肉块豆腐干火烧等。
看起来很丰富,香味儿也很浓郁。
切墩师傅的前面,放着蒜泥、醋水、辣椒油、香菜末、香葱末、红腐乳等调味品,食客可以自由DIY自己想吃的味道。
不过在徐拙看来,卤煮火烧的味道已经够浓郁的了,里面只需要放点蒜末辣椒香菜末,压一下味道就行,只有红腐乳什么的还是算了。
不能让卤煮的口味从一个极端变成另一个极端。
两人点的是加量版的卤煮,做好后满满一大碗,淋上蒜泥辣椒油和香菜末,徐拙就端着来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开始品尝。
其实上高中时候,徐拙就在林平市吃过卤煮。
当时饭量大,放学后先在路边吃一碗卤煮再回家,那会儿选择卤煮的原因不是为了美味,而是因为卤煮里用的火烧,是非常耐消化的死面饼,吃进肚里半天不知道饿。
当然了,卤煮的味道也确实很不错,味道浓香,配上大蒜和辣椒,特别开胃。
不过那会儿吃的多少不正宗,因为里面几户全都是便宜的猪肺,大小肠全都没有,没有现在面前这碗出彩。
面前这碗卤煮火烧,大肠小肠都有,而且因为是要的加量版,所以分量非常足,倒是猪肺的量很一般。
毕竟碗就这么大,大肠和小肠加量的话,猪肺就显得少了很多。
除了猪肺和肠之外,剩下的还有炸好的豆腐干、切成菱形块的火烧,以及好几块肥肥的五花肉。
其实按理说,卤煮中应该放的是猪头肉。
因为在过去,猪头跟猪大肠一样属于猪下水,没人吃,价格低廉,因此成了做卤煮的原材料。
——卤煮本就是用下脚料做成用以让穷人填饱肚子的小吃。
不过现在,猪头可不算是下脚料了,卤肉店里的猪头肉,价格比猪肉高一截,所以这个时候,就没人再把猪头用来做卤煮了。
但是卤煮里不放猪肉的话香味又不足,所以好多店家都选用了比较肥的五花肉,这样不仅香味更好,而且价格也相对低廉。
说到火烧,其实就是用死面炕的烧饼,这种饼可以长时间在卤汤中煮也不糊不烂,而且还能充分吸收卤汤,吃起来口感一流。
徐拙用筷子把碗里的食材搅拌一下,让蒜泥辣椒油以及香菜末搅拌均匀,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夹起一块肥肠送进嘴里。
刚一咀嚼,油脂就涌现出来,非常香。
这肥肠煮的很透很入味,但是吃起来的口感却依然很筋道,很有嚼头。
就冲这点,徐拙觉得这家卤煮的味道就非常不错,这才是正宗卤煮火烧该有的样子。
“呼……这味儿真不错,很地道。”
吃完了肥肠,徐拙由衷的夸了两句,季明宇笑着说道:“确实很不错,我发小他们都特别爱吃,你一份儿够不够,要不要等会儿再给你加一份?”
徐拙摆了摆手:“够了够了,我饭量其实很一般,就这一份也吃得很勉强。”
卤煮火烧因为肉多味重,所以吃起来很过瘾,在这寒冷的天气中,吃一碗热气腾腾的卤煮火烧,不仅浑身暖和,而且半天不知道饿,非常舒服。
吃饱喝足之后,两人站在前台那边,一人买了瓶矿泉水准备漱口。
季明宇拿着手机扫码支付的时候,徐拙无意中瞅了一眼旁边正在忙着切肥肠的师傅,然后系统的提示音就突兀的响了起来。
“宿主认真学习,触发【潜心好学】技能,得到精品级京味小吃——卤煮火烧,恭喜宿主。”
徐拙:“……”
就,就挺秃然的。
他怎么也没想到,潜心好学的技能这会儿冷却完毕了,早知道这样的话,今天怎么也得去吃顿大餐啊,这样学到的技能才算有价值。
结果等了半个月就学到了这么一道卤煮火烧。
不是徐拙看不起这道小吃,主要是学了完全没用,家里人不喜欢吃,也没法在店里上新,白白浪费一次机会。
哎,惆怅啊。
以后再也不敢胡乱看了,特别是别人做菜的时候,指不定就会学到什么稀奇古怪的菜品呢。
想到这里,他看了一眼刚刚刷完手机的季明宇。
上次跟他一块儿去吃的炒肝儿,然后在看人家盛炒肝儿的时候学会了那道小吃。
这次跟他一块儿来吃卤煮火烧,结果又学会了这道小吃。
回头干脆抽时间再跟季明宇一块儿吃顿爆肚得了,这样凑够京城小吃的老三样,也省得犯强迫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