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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流水若有情落花莫无意(1 / 1)

沉吟了许久,朱振还是将她抱上了战马。

端着早餐的端木雨荷朝着朱振的卧室走来,见朱振竟然抱起了张灵凤,脸瞬间发白,一转身退了回去,并未让朱振发现。

“小姐,我去赶走那个小浪皮子。”随后赶来的宛娘看了一眼,便燃起了怒火。

雨荷摇摇头,拭去了眼角的泪水,平静道:“不用,这是命。先把粥温在锅里吧。”

张灵凤因为养伤的缘故,身上多了不少肉,抱她上马的时候,手上传来了异样的感觉。

朱振诧异的看了张灵凤一眼,天气炎热,她的穿着比较清凉,光洁的双腿跨在马腹上,上衣的衣襟被撑得高高的,出现了一个让人喷血的弧度。

她嘴里叼着不知道的青草,双手慵懒的扎着自己的头发,“赶紧的,我最近都要憋疯了。”

她用双腿去蹭身后的朱振,可是看到自己动作幅度越大,裙子露出的部分似乎越多,迎着路人诧异的目光,终于害羞的收了回去。

朱振收回视线,尽量平复心跳。

挥动缰绳,战马慢吞吞的在街道之上跑起来。姑苏城虽然经历了战乱,但是毕竟是张士诚的老窝,人家正在快速的恢复之中。张灵凤像是雏鸟倚在雄鹰怀里一般,对着街道上忙碌的百姓,“小时候,爸爸贩私盐,我经常跟着呢,你看到那个卖糖人的没有,我小时候经常吃他家的糖人哩,叔叔兄长

们,可喜欢我了呢。你慢点儿,我要吃糖人,还有糖葫芦。”

张灵凤朝着朱振撒了一通娇,朱振无奈从口袋里拿出些碎银子递给他。

“你这是要养我啊。”张灵凤一脸的俏意。

朱振苦笑着道:“你再不买,人家就溜达走了。”

“李大爷,还记得我不?”马背之上的张灵凤朝着糖人李挥挥手。

糖人李闻声看了眼,大惊失措的,手里的糖葫芦就掉在地上都不管,喊一声:“张家闺女来啦!快跑啊!”

朱振见状忍不住哈哈大笑,“这便是你说的他们都喜欢你吗?”朱振瞬间对张灵凤的童年好奇起来,张灵凤看众人如旋风一般逃跑,索性死了心,“哎,小时候我爹是盐贩子,你知道盐贩子的,很凶的,我想吃什么,都让爹爹抢的。等

我爹做了一方之主,他们更不敢收我钱了。”

“朱振,你说的我就不能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找个普通人做相公,男耕女织的过一辈子吗?”

看着她失落的模样,朱振笑着说道:“想那么多不开心的事情干嘛?我们出城跑跑怎么样?”

提起骑马,她瞬间又开心起来,精神抖擞,气势昂扬的挥挥手,“走起!”

看着她可爱的模样,朱振忍不住勾了勾她的鼻子,惹得她的脸颊瞬间羞红起来。

他还是喜欢我的,他就是不喜欢被父王逼迫。一定是这样的。

朱振一提缰绳,“本来想溜达溜达就带你回去的,看你情绪不高,作为大夫应该善待病人,让你见识下什么叫做天生的骑士。”

说完纵马冲向城门,城门的看守见马上坐着郡主根本不敢阻拦,赶忙搬开鹿角,让出去路。

朱振的坐骑小红,那可是应天的宝马良驹,在主人的操控下不停的加速,而且跑的异常平稳,根本感觉不到颠簸。

“来,准备好,要加速了。”

姑苏的士子,也有些富贵纨绔,在城外骑马比赛,却顷刻间被朱振超越过去。

张灵凤一脸不开心道:“我们姑苏的爷们太差劲了,连你那么年轻的家伙都跑不过。”

可是想起那些骑手一脸灰白的模样,她又忍不住自豪起来,这个厉害的男人,是自己的男人。自己应该自豪啊。

马背上的朱振,与平日里完全是判若两人。

“我不是看不起姑苏,而是你们姑苏的百姓富贵久了,已经忘记了男儿的血性。男子汉,大丈夫就该骑最烈的马,喝最烈的酒,睡最漂亮的女人。”

还有男子气概啊。

比什么潘元绍强太多了。

真的好喜欢啊。

感觉在他怀里,跟他一起起马,有种看着在战场上厮杀的感觉。

上一次他指挥战斗的时候,模样就跟现在一样迷人啊。

优秀的男人总是被女人仰慕的,这点儿无法否认。

更何况在姑苏城憋了太久的朱振,发疯似的让小红加快速度。速度越来越快,仿佛驾驶着装甲车一般。出了城,跑了十几里,看着路上慢慢的再次出现流民,他才说道:“诺,你看,别说我嫌弃姑苏,你看看那么富裕的地方,却依然有那么多流民得不到安置,姑苏的官员是

得等的失职。”

“应天没有流民吗?”张灵凤不服气的问道。“有!但是应天的官员会想尽一切办法安置他们。我们为什么造反,不是只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还要让这些百姓过上好日子,不然他们有朝一日会造我们反的,就跟前些

日子的姑苏一样。”

马背上的张灵凤小心翼翼的扭过头,偷偷瞄着朱振,只能看清楚一个侧脸,侧颜也很英俊,比起那些穷酸书生要强不知道多少。

当然,朱振明显没有停止的意思,“你看,这些水渠,完全荒废了,如果能够修复贯通,可以出现起码几百亩的良田。”

朱振指着不远处干涸的水渠。张灵凤很少出姑苏,但是却也知道,姑苏是离张士诚最近的地方,最近的地方都治理不好,那么地方百姓过得是什么日子,可想而知。张灵凤拍了拍朱振的肩膀,“我知道你对父王有很多意见,我父王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够好,但是他是他,我是我,我们不一样好吗?我知道你很讨厌政治婚姻,我也讨厌。

如果你真的不同意这桩婚事,我们可以假成婚。”一直各种不满意的朱振听了这句话,忽然勒住了战马,忍不住抚摸着她的长发,“这件事情委屈你了,你不要把我的话放在心上,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将来我们爆发冲突,你能理解我吗?”张灵凤噗嗤一声笑了,拿出墨迹未干的和约,“哎,你想什么呢?你们一下子签了十年的合约哎,扬州都落到我父亲的手里了,朱元璋那么穷,连最繁华的城池都丢了,他

怎么有本事来打姑苏?”

女人啊,眼皮子终究是太浅了一些。朱振耐心的说道:“你终究是没去过应天,不知道应天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可以这么说,应天就是一头一直在成长的猛虎,而你父亲却是坐在羊群里享受生活的狼。

时间久了,狼就会变得不在凶猛。一群羊闹事儿,你父亲这只狼都镇不住,更何况老虎来了呢?”

“你们男人真烦!天天讨论这种天下大事!你是跟我出来玩儿的好么?”张灵凤见说不过朱振,便有些不开心了。

“未来的事情随说的清呢?让我们一起领略下姑苏的美景吧。”只要不谈政事,朱振的心情就会变得舒畅。

活了两辈子,他本来就不喜欢政治这种糟心的事情。军人,纯粹简单。

小红许久没跑了,爬坡的时候,有些慢吞吞的。因为刚下过雨,地也很滑,战马好几次差点儿摔倒,朱振都与小红完美配合,没有摔倒。

张灵凤一点儿都不紧张,反而兴奋的哇哇叫了起来。

“我跟你说,你最近胖了太多了,如果我家小红罢工了,摔着你我,我可不负责。”

“朱振。”张灵凤小心翼翼的看了朱振一眼,最后试探道。

“嗯?”

“你真的不喜欢这桩婚事吗?”

朱振沉默了许久,并未回答。张灵凤又是哈哈大笑,不过许久才又开口道:“我自小就跟别的女孩儿不一样,他们躲在深宅大院里绣花,看西厢记,幻想找个才子成亲。我就不一样,我喜欢粗糙的男人

,我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哪怕是天塌了,大地陷了,只要和我爱的人在一起,我也开心。

我知道,对于应天和姑苏之间的安排,让你非常不满意,但是我不希望成为你心里的负担。你如果不爱我,可以随时离开姑苏,就是现在也可以。”

张灵凤的笑容敛去,眼里全都是泪水。

多久没有这样哭过了。

她感觉自己的心仿佛有一万刀在搅动着,那种疼痛比头痛都让人难过。

痛的让人不想活了。

朱振望着远方出神,但是却并没有异动。哭的久了,张灵凤擦干净眼泪,仿佛最后一次躺在朱振怀里,张灵凤一脸满足,像是贪婪的孩子依赖母亲的怀抱一样,“你是天空的雄鹰,大海里的蛟龙,你的人生注定不平凡,如果因为我,让你绑上了枷锁,我会难过的。我爱你,所以我可以让你走。朱振,你别怕,这是我从父王那里偷来的令箭,你听我说,打破西线的军队已经没有粮

草了,他们早晚会撤军的。在姑苏的地界,还有两只凶悍的流寇在闹事儿,我父王没有心思跟你们应天打下去了。你告诉你的主公,他肯定会给你数不尽的奖赏的。”

朱振的嘴角动了动,没说什么。

但是张灵凤却看见了,“你不必顾及太多我的感受,想说就说便是。”

朱振撇嘴,“我没有你说的那么伟大,但是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么薄幸。男人可以一事无成,但是不能辜负良人。”

张灵凤忍不住赞叹,“你果然是姑苏的那群凡物不一样。”

朱振停住战马,在树荫下摇摇头,“你不要这么夸我,我其实很禽兽,我做过很多禽兽不如的事情。”

朱振的战马跨越山坡,越跑越快,像是一道风。

张灵凤忍不住呐喊,“朱振,你到底想干什么?”

朱振挥舞着马鞭,畅然道:“老子要跨越一道又一道山峰,最这个世界最强的男人!”

“你呢?”朱振大声问道。“当然是征服这个世界最强的男人!”张灵凤使出全身的力气呐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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